于是,整个大学四年,虽然还是穷学生,我们两个都没有为吃喝穿用发过愁。我可以偶尔带她去外面吃必胜客,还可以每个月给她买新衣服。
不错,虽然我们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我决不允许我的女朋友,因为物质方面的种种,不如其他的女孩。
这算是一种宠爱?还是一种不正确的态度?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无条件的对自己的女人好!我如果连这些都给不了,还怎么成为她的依靠,她的伴侣?
更何况,这些钱不是我偷来的抢来的,是我辛辛苦苦做兼职赚来的。全都花在了她的身上,我无怨无悔;看到她开心,我幸福快乐。
当然,那些时光都已经远去,就像很多歌里面唱的那样。
年轻的我,曾经带着纯真的情感,深深的爱过,就不会后悔。我已经尽力!
虽然,我曾经后悔过,没有听她的那句“张浩,你也应该好好把成绩提高,那样将来我们可以一起出国了”……那个时候,我不以为然的认为,出国神马都是很遥远的事情,只要我照顾好现在的她,就可以了……
可是,时间太快,转眼就各奔西东,海角天涯。
往事历历在目,只是已不能追。
一时间,很多深藏的记忆都翻滚起来。这些回忆让我想起了她的一颦一笑,想起了那些美好而又平凡的点滴。
忽然间,我似乎开始真正理解老金和白雯:他们的故事能够在十年之内不断的纠缠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真的曾经和命运抗争,用燃烧的血肉和生命争取重逢的机会!
在这一点上,他们都是勇士!而我和杨欢,虽然曾经爱的那么认真,认定了彼此会是一生的伴侣,但我们却都仅仅是现实中的懦夫而已。
酒已尽,泪已干。
往事不可追,初爱最难忘!
我想,不管老金和白雯的故事怎样收尾,在他们的一生当中,都不可能忘记彼此。
而我,对杨欢的感情也是如此吧。
就算世界末日到来,就算山无棱,天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