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庄主,小儿不懂事,还请你高抬贵手,饶过小儿吧,小人以死谢罪。 ”说罢,孟氏猛然抽出乌发上的精钢发钗,趁众人没有注意,朝心窝里狠狠刺去,整只发钗,立刻没入到她的怀里。
“娘亲…”
“孟”
小啼和王霸天几乎同时接住摇摇已坠的孟氏,此时的孟氏已经气若游丝,但还有一口气憋在嘴里,似乎有话要说。
“小啼,娘亲求你,别跟王家作对了。”孟氏气息微弱,话语含糊不清。
小啼使劲地点头,在他心里,娘亲是最重要的人,自己所做的一切,也是为了自己可怜的娘亲。
“别难过,要为娘亲高兴,娘亲天生贱命,活着只会更加痛苦,看着你已经能够独立,娘亲终于可以安心走了。”孟氏咳了两声,竟吐出两口鲜血,喷溅在小啼的脸上。
她的双眼已经失去了活人的神采,仰望着周围的一切,吐气轻声细语:“竟是王家庄啊,多美的宅子,这是我做梦都向往的地方,果然有一天,博生将我带进来了呢,博生我要来了,你还在吗?”
“孟琴”王霸天本是因为修炼而经久不衰的容颜在这一刻,突然老了许多,也许是受了重伤,不过更可能的是心受伤了。
任由王霸天如何嘶喊,孟氏的眼眸已经完全失去了光彩,眸子永远定格在一个方向,那是蓝天白云,也许她正翘首以盼,下辈子要做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儿,没有耻辱,没有痛苦,活一天就多一天快乐,无拘无束,任其飞翔。
小啼不顾王霸天的劝留,抱着死去的娘亲行走在大街上,他要将自己的娘亲葬在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山有水,有蓝天白云。
街道两旁站满了人,这一刻,他们并没有指指点点或是放声嘲笑,他们仅存的一点良知终于焕发,他们知道,自己的言行曾经逼迫一个苦命的女子逐渐走向死亡,逼迫一个稚嫩的孩子走向了复仇的道路,这一刻,他们都开始忏悔了,可是,忏悔有用吗,能够让孟氏复活,让小啼心里的疤痕灭迹?
忏悔都是枉然的,所以人都是贱的,总是在捅了别人一刀后再敷上金疮药,还自以为大慈大悲。
斗法无意改天命,一筹莫展泣长啼。
朱门流连又忘返,只似今朝命尽矣。
金鳞岂非池中物,仙骨淬体现天命。
啼笑皆非心所有,吾却浑无笑今明。
…
之后的几天,古南城的人都没有见到小啼的踪影,仿佛一道浮影消失匿迹,也仿佛一位过客,只是在这住上几年,还要去更远的地方游历。
终于有一天,他的身影又出现在古南城,不过是住在酒店里,一天到晚都是一直喝酒,他的背后一直站着三个人,分别是何远与两名大汉。
有着何远的供给,小啼现在的生活称得上锦衣玉食,浑身穿金戴银,陶醉于酒桌赌场之间,看似流连忘返、乐不思蜀,其实他并不快乐,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自从被仙骨淬体之后,他的心里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不再把自己当作一个卑微的小人物,而是一个呼风唤雨的霸王,古南城的黎明百姓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些蝼蚁般的存在,他突然觉得那些人对自己的嘲笑和侮辱都是一些简单甚至单纯得可笑的笑话。
他狠狠吞了一口酒水,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堕落污浊的液体,忍不住全吐了出来,吐得满桌都是。
冥冥之中,脑海里无意间回想起那位赠书的醉酒道士临走前诵读的一句诗。
“醉生梦死难改命,乘雷奔天笑苍生”
小啼一遍遍默念着这句诗,似乎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忽然大笑起来。
“醉生梦死难改命,乘雷奔月笑苍生,好一句笑苍生,好,好哇,哇哈哈哈。”他似乎看破了某些东西,像那位道士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不错,当一个人看破了俗世,酒,也就成了水,无法下咽。
小啼做了一个决定,拜师仙门宗派,学习法术仙道,长寿永恒,傲视苍穹。
他将一些事情吩咐下去,要何远代他每天去护城河之边、野猪林之口的那座坟边上香,这一直是他每天必行的事情,现在,也只能委托给何远。
第二天一早,他带着一些银两便出发了,目标是神机门,离古南城最近的修仙门派,传说中的修仙佳所,只要成为那里的普通弟子,就有资格成为当今朝廷的大将军,毕竟这些有名的修仙宗派,对于收录弟子的要求可是非常严格的,多少王族子弟都是削减了脑袋往里钻,但是都没有成功,不是资质太差,就是修为不够,从而被刷了下来。
野猪林之口,孟氏墓前。
小啼身着青布蓝衫,俊逸潇洒,只是面目多了一丝年轻人不该有的沧桑与老成。
“娘亲,我走了。”仅此一句简单的话,小啼双膝跪地,结实的三个响头,磕得地面嘣嘣作响,恨不得将孟氏磕活过来。
一甩头,小啼毅然走进野猪林,坟前的黄土地上,俨然湿了一小块。
这片森林之所以叫作野猪林,顾名思义,以野猪多而著称“野猪林”,由一大片阔叶树木组成,此时正值新春,万物复苏,春意盎然,这片阔叶林也早早的发了芽,甚至展开嫩黄的小叶儿来硬接春天的到来。
两旁林立的枫树被春风吹得摇摇欲倒,地面上铺满了琨黄的枫叶,整整一个小拇指那么厚,踩在上面能够发出咯咯的响声,柔软舒适。
枫叶地毯上,正有一人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