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小哥身上穿的是飞儿的衣服,显得有点宽松,如今已经是破破烂烂的,还被他的血染红了好几块,看上去就是脏兮兮的。他一路走回去,所经之处皆是一片火海,被总司用枪打死的车手和巨鸟怪人的尸体都无一幸免地被他的灵气焚烧,飞儿知道,他这是在毁尸灭迹,不管从哪个方面去考虑,这些怪物的出现都不可能公诸于众。
飞儿看着赤小哥的背影,只感到有些不寒而栗,他甚至会想,如果他们的杀戮有外人看见的话,赤小哥会不会像杀死那些巨鸟怪人和车手一样,让这个‘旁观者’从此消失?
这个问题的答案,飞儿不敢去想象,因为他认为他所认识的赤小哥,不会是这样残忍冷血的人,但他无法否认,赤小哥那种属于野生籽的心性依旧主导着他大部分的行动,那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兽性,哪怕再给他一千年的时间,他也是改不掉的。
想着,飞儿跟在赤小哥身后,回到车旁,看着总司打开了车后箱,拿出两瓶矿泉水往他递过来一瓶,然后又拿出来干净的毛巾和衬衫扔给赤小哥,看那衬衫的款式和尺码,飞儿好像知道了一些挺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赤小哥去隔壁组‘放蛇’,给他打扮化妆的的那个人,就是这个半唐洋鬼子了,确实,赤小哥当时的那个造型,的确很符合总司的调性。
车后箱里面还有着不少东西,最显眼的就数有一根用兽皮包裹得严实的长形物,看着不到一米长,手腕粗细,乍一看,飞儿就猜想着,这东西很可能是一把古兵器,这外形轮廓十分简朴,有可能是一把古时的直刀。
在这么个高科技发达的年代,这种古时的刀剑基本都已经成为观赏收藏之物,不是被供在展厅,就是用精美的盒子小心收藏,像这样用一般兽皮包裹着的,还真的不多见,尤其是出现在一个半唐洋鬼子车后箱的时候,就更让人心生好奇。
飞儿拧开矿泉水盖喝了一口,指了指那柄长东西就玩笑着问:“总司,这是什么?你不会是做什么走私生意吧?知法犯法喔。”
总司自己也拧了一瓶矿泉水,笑道:“那东西要是我的,我铁定拿去卖掉,下半辈子,就不愁吃喝了。”说完,他“哈哈”一笑,给飞儿打了个眼色,朝赤小哥瞄了一眼。原来这把长东西,是属于赤小哥的,听总司的说法,这东西还是价格不菲,飞儿这就更是好奇了。
赤小哥虽然是林氏集团的老二,有个全球首富排行第五的老哥,可飞儿却从未听他提起过他跟他老哥还有林氏集团的事情,感情是早已是断绝了关系。
如今的赤小哥就跟普通的苦逼打工族一样,早出晚归,工作以外的剩余时间只是吃饭和睡觉,也许是碍于他非人的身份,警局甚至没有给他安排宿舍,住的地方是他自己租的小单间,一栋农民屋的天台,就是那种下雨都会漏水的窝棚,鱼龙混杂的地方。
至于他自己,就跟当年被飞儿从海里捞上来的时候没什么两样,一无所有的穷,正确一点来说那应该叫做‘没有物质生活’,他的工资除了吃饭和租房子这种人类社会的生存必备之外,就完全没有别的花销了,就连换洗的衣物大多都是飞儿给他的,多余的钱也不知道被他藏在什么地方。
过去这么多年唯一有点进步的就是,他有警局给他配的手枪,是属于他个人专用的,说起来那支枪也够可怜,跟了他这么一个主,那就是被打入冷宫的待遇,就只能待在警局枪房等生锈了。
除此之外,就是那台他不怎么会用的老人手机,据说是警局的一个师姐送给他的。现在的那些个高科技触屏什么的,他是真的一点都不会用,实打实的东西他是学得很快,说到高科技的,什么上网,什么扣扣,什么聊天,什么拍照,什么打游戏,他就是怎么教都学不会,能学会打电话和看短信,那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飞儿跟赤小哥相识这么多年,就真的不知道,他原来偷摸藏着这么一件宝贝在别人的车后箱里头,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买的,又或者说是哪个人送的,毕竟,以赤小哥这样的姿色,收礼也该是常有的事情。
“我靠!嘛勒隔壁!”闵天把枪还给总司,八卦着探头过来一看就是惊叫出来。
“你大爷!别老这样一惊一乍的行不行啊!”飞儿是被闵天吓了一跳,一巴掌就朝他脑壳拍下去,差点没把他给拍翻在地上。
闵天那双不太稳当的眼睛瞪得老大,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他一手摸着自己的头,一边就往旁边背对着他们换衣服的赤小哥喊过去:“喂!小哥,你这刀能让我们开开眼吗?这不会就是那把刀吧?”
听闵天这样一说,飞儿就更好奇了,问道:“什么刀?”
闵天用手掌在那卷东西上面比划了一下,兴奋起来,自言自语地说道:“两尺一九!不会真的是吧?”说着,他就伸手想去掀开裹着的一层兽皮布。可他手刚下去,还没碰到那卷兽皮布,就感觉手被烫了一下,连忙收了回来。
“你最好别碰。”赤小哥板着脸往他们过来,一手拿起那卷长东西就转身走开。
“你这也太小气了吧!”闵天一手搓着被烧疼了的手,抗议着吼道。
“小林,他想看你就让他看一下呗。”总司看气氛不对,连忙帮着说道。
“司徒。”赤小哥又一声冷哼,把那长长的东西往飞儿抛过来,“看,可以!他!不能碰!”说着,他朝总司看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