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欢有些紧张的咬住牙关,她不知道血无情和叶静这样相爱的两人为何要受到上天如此的刁难。
无情望着天空,感受着那样的切肤之痛:“沐王府,我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于欢欢捏紧自己的拳头,对沐王爷尤其愤恨。
“这里就是之前我们住的地方,前几****眼睁睁看着,他们被一辆马车带走了!我想要跟上,我想要永远跟在她身边,可是我走不动,可是我跑不过……”血无情用力的捶打自己的瘸腿,痛苦的一遍一遍哀鸣。
“你的腿,还有的治吗?”于欢欢一把扯住血无情的手,试探性的问。
血无情脸色变了变,无奈的叹息:“鬼斧之术倒是可以修复,可是鬼将的家族和东齐国皇族有着些秘密联系,鬼斧之术只能替皇家人办事!”
“该死的!我看看!”于欢欢说着就卷起血无情的裤脚,伸手开始试探性的触碰血无情的腿。
血无情眼里是一片死色,他已经对自己的腿绝望了。
于欢欢惊讶,这个好像是因为内力冲击太过强硬伤了身上的血管肌肉或者是骨骼?!她无法凭借自己的触摸就能确定,毕竟她只是对外科结构熟悉而已,她一个法医动死人还行,动活人还真是有些为难。
“我……”
“呵呵,欢欢,你不要说了,我早就知道结果!”血无情冷静道,声音没有任何希冀,也没有多少起伏。
“我可以!”许是下了天大的决心,于欢欢决定尝试救治血无情,她虽然一点把握都没有,可是她想要为血无情做点什么。
“什么?”血无情激动的一把拍着于欢欢的肩,眼里满是惊喜。
于欢欢朝着血无情坚定的点了点头,是像给他说,也像是给自己说:“相信我,血无情,我可以帮你治好!我一定可以!”
血无情一下靠在于欢欢的肩膀上,那种喜悦夹杂着委屈的微笑低低的传进于欢欢的耳里,走进她小小的心里。
盛夏清晨的第一缕银色光线,物化成种,播撒在边塞小镇的山水村落之间,让繁华人世的万千过客都能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和恩赐。雄鸡在太阳的催促下慵懒的伸伸脑袋,摇摇自己的脖子开始唱起美好的歌谣。小动物们都像是听到了召唤一般,蝉,鸟,家禽……都开始纷纷鸣叫,与高傲的雄鸡遥相呼应。
鹰刚才紧张的带着几人沿途寻找,此时已经将剩余的杀手集合完毕,吩咐剩下的人运送那批草药前往边塞小镇,自己则朝着魏先生的草庐匆匆赶去。他所剩下的时间不多,他必须准时回到草庐,他知道,他不能迟到,也绝对不敢迟到!
草庐的静谧的空气里还残留着夜晚留下的淡淡水汽,却被刚刚升起的太阳一下子收入自己的囊中,干燥清爽!所望之处,便成了一片片或金或银的光晕交叠,在绿树掩映,亭台走廊之上书写着盛夏清晨的别样美好。万籁俱寂,连鸟儿似乎也都被这精致的景色给迷住了,忘记了卖弄自己的嗓音。
面具男手中的一壶新茶刚刚沏好,闻着茶香而来的阳光便打向了房间的窗户,印下一个个小菱形,照耀在面具男的身上。他在等……
此时,没有沙场的血腥,没有政治的风云,他,不过是一个闲来无事的品茶人而已。面具男的手指粗糙而黝黑,犹如他露在外面的硬朗脸颊一般,给人一种泰山般强悍结实的感觉。他的手轻轻的端起茶杯,刚好放到嘴边,就响起了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