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做便做,绝对是季宣怀的优点之一。
有里正帮忙,又赶着春节将至,那群鸡鸭果然卖了一个好价钱,在买了麦种之后,还让他如愿的补足了各种调料,为他的赚钱计划开了一个好头。
里正家酒席的成功,让他重新认识到沈家菜谱的价值。当应付那些不停地追问秘诀的客人时,他便意识到可以凭着这份手艺赚钱,可问题是,他连买食材的钱都没有,难道只能眼巴巴地等人来请他掌厨?
那样一来,赚的辛苦不说,还不稳定,好比他今天急着用钱,人家就一定会在今天办酒席么?一想到整个冬天都只能闲在家里,坐吃山空,他便更加烦躁了。
没啥不能没钱,他算是深切地体会到了,世上哪有什么无本的买卖呢?在离开里正家之后,他边沿着河岸往家里走去,边绞尽脑汁地想到,直到被一只叫唤着飞起来的野鸡吸引了过去。
野鸡是很警觉的野物,明明季宣怀还离的很远,它便被惊吓地从麦田里飞了起来,最终落在满是枯草的水渠里,完全没了踪影。
由于灵敏,体型又太小,村里很少有人会去抓它们,因此反而让它们成了气候,说是一害也不为过。
每当庄稼刚刚播种下去,以及快要丰收的时候,田里都会插上不少稻草人,除了吓唬前来偷吃的鸟类,野鸡也是重点目标之一。
就好比刚刚飞走的那只,就是在偷吃田里尚未发芽的麦种,有些被偷食的特别严重的,还要例外补种一次,所以他们在农人的眼里,就是一群无比狡猾可恨的贼。
可此时看到它的身影,却让季宣怀的精神为之一振,从它那身斑斓的羽毛身上,他似乎又看到了一堆金灿灿的铜钱。
虽然抓起来有些费劲,可绝对算得上是无本的买卖了。
由于抓的人很少,方法自然高明不到哪里去。事先寻找好野鸡经常出没的地方,然后在它出来活动之前,将谷子撒在筐口底下,用一根木棍将竹筐支起来,木棍上绑有绳子,人就握着绳子埋伏在不远处等着,虽然很费时间,可这正是季宣怀最不缺少的。
可事实证明,他还是想的太过简单了,在荒草地里整整埋伏了一天,也才捉到五只而已。
“你真的要拿它们去卖?”看着被宰杀干净后,只剩下比巴掌大一些的鸡身,还十分的精瘦,沈少卿忍不住问道。
“好不容易抓来的,总要试试吧。我先做来尝尝,只要好吃,咱们卖的又便宜,肯定有人愿意买的。”季宣怀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而且认为要是沈少卿也去见了酒席那天的场面,就绝对不会再怀疑什么了。
等五只野鸡都洗净之后,看着的确很是干瘦的鸡身,原本打算做香酥鸡的季宣怀开始犹豫起来。
缺少油脂会让鸡肉变得发柴,不仅严重影响口感,还会使口味大打折扣,再加上先前一直忽略了的一点,这些野鸡做好了是要拿出去卖的,可过油炸的东西时间一久,冷却下来后就不焦酥了,总而言之,用它们来做香酥鸡,绝对是不合适的了。
要想改善这种情况,使得它们吃起来不是那么柴,仍然鲜美诱人,就只有借助外力,改变烹饪方法了。
按照沈母交给他的菜谱琢磨了半天,季宣怀终于拿定注意,将香酥鸡改成五香烧鸡,因为后者不仅可以避免鸡肉发柴,而且冷热食之借口,咸淡适中,五香浓郁,可口不腻。
想通之后,他便按法先将野鸡挂在院内,等着它们自行晾干水分。趁着这个空档,他又将留着下蛋的,仅剩的四只母鸡杀了一只。
按照菜谱上的说法,“要让烧鸡香,莫忘加老汤。”在卤制烧鸡的过程中加入老鸡汤,不仅会让鸡肉更加鲜美,此时还可以让野鸡吸收汤中的油脂,从而变得嫩滑起来。
而且老汤是煮的时间越久越好,再加上天冷不易坏,可以用很长时间,若是果真行得通,是绝对不会亏本的。更何况季宣怀已经完全被自己的想法吸引了,做菜的兴趣已经完全压制住了赚钱的初衷。
待宰杀干净的母鸡被放进锅中,下面架着木柴细细炖煮之后,季宣怀才又回到院中,见野鸡已经被晾干了水分,便往它们的外面刷上一层熬好的饴糖,这是做烧鸡的第一个关键,刷的太薄、太厚,或者不均匀,都会影响到油炸时的上色效果,直接决定了成品的色相。
刷好糖之后还要继续进行晾干,保证炸制的时候不会因为水分炸锅。最后才到最为关键的一步,在经过油炸上色后,将野鸡放进加了配料、鸡汤的锅中卤煮。先用旺火烧开,在改小火慢慢烧煮。
约莫一两个时辰之后,才算大功告成。
卤制好的烧鸡,色泽金黄,肉质细烂,由于野鸡的肉过于精瘦,使得细嚼起来还有一丝韧劲,尤其是在凉了以后,吃完还有满口的余香。
开锅之后,见完全和自己预先所想的一样,季宣怀高兴地差点没蹦起来,也不管已经快到晌午了,留下两只给沈少卿,便带着其余的往镇上去了。
他倒没有对村里人抱太大的希望,毕竟都是节俭惯了的,让他们拿钱买现成的吃食,那是相当不容易的。反而是镇上,卖各种吃食的都有,沈母身前也是经常去买的,所以他最初的想法,便是去镇上碰碰运气。
“宣怀,快晌午了不在家做饭,赶着到哪去投胎呢?”刚出村口的他被一群人拦个正着,里正家里很是亲热地和他打招呼道。
安乐镇上每隔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