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用力地将某个男人的咸猪手拍掉后,戚暮抿了嘴唇:“别动手动脚的,继续看一下关于特邀嘉宾的事情,知道吗!”
被狠狠训斥了一番的闵琛:“……”
过了半晌,在书房昏黄温缓的光线中,闵琛再次凑不要脸地伸手揽住了自家青年,并且在对方即将再次伸手拍打的时候,突然低声呢喃道:“我很喜欢巴黎。”
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戚暮倏地一愣,一下子也忘了自己该拍开某人的手了。
晕黄的光线从天花板的吊灯上照射下来,让男人本就深刻的五官更显得立体了几分。虽然父亲是德国人,但是闵琛的长相却几乎完全随了他的母亲,很难看出一点西方人的踪迹,大概也只有在微微深陷的眼窝和高挺的眉骨上,才可以看出一点日耳曼的血统。
“两年前的那天,我从伦敦赶到了巴黎,我当时还在犹豫……我对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是黑胶唱片在唱片机上嗡嗡低唱,非常好听:“从伦敦到巴黎,再从戴高乐机场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的心里非常踌躇。”
顿了顿,闵琛语气郑重地说道:“我以前从来没喜欢过任何人,戚暮。”
伸手拉住了男人修长的手,戚暮也轻轻颔首:“嗯,我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
和罗遇森只是因为对方苦苦纠缠了三年,自己年龄也不小了,便打算找个人好好过日子算了。戚暮心里明白,他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人,而闵琛……或许真的是第一个。
“我在想,那种奇怪的情绪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想要把机会都介绍给他,为什么总是不自觉地去关注有关他的消息,为什么会想要在半夜发一条短信过去,即使……只是说上一句‘晚安’。”
这些话戚暮之前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他却不由联想起了两年前某个男人确实喜欢半夜发一条短信,有的时候甚至简短地只有“晚安”两个字。回想起当初的情景,戚暮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低笑着“嗯”了一声。
“我当时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也想过很多种和你见面时候的场景。我买了机票直接从伦敦赶到了巴黎,但是在我看到你的那一瞬间,我突然什么话也不想说了。你当时和我说的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稍稍回忆了会儿,戚暮问道:“谁?”
男人薄唇微勾:“是我。”
时隔接近两年,再次同样的对话,两个人却再也不是当初的关系。
你是谁?
是我。
是的,站在你背后的人,只能是我。
缠绵温柔的轻吻从青年精致的眉眼处细细地落下,这场源自于回忆的吻,从两人触碰到嘴唇的那一刻起,就再也无法平静,霎那间炙热火辣得宛若海啸,来势汹汹。
安静宽敞的房间里,青年微弱的呻|吟与男人低声的喘气交杂在了一起,形成一首优美动人的合奏曲。就连天空中的月亮也害羞地躲到了浓云之后,将空间留给这对深爱着的恋人。
有句话闵琛此时并没有告诉戚暮,也是等到数十年后,有一次两人受邀一起去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进行演讲的时候,当他再次走过那条小提琴系的走廊时,他才忽然想起来地回忆道:
当时我站在这里,看到了你。你忽然转过头来,月光洒在你的脸上,我一下子觉得……好像,再也没有任何话要说了。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瞬间明白了,那种奇怪甜蜜的心情到底是什么。
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