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大早,叶一南就起来了,穿着新买的ol职业装,长发盘起,画了一个淡妆,别提有多美。
顾之航这个保姆也算称职,早早的就起来,准备好了早餐。
叶一南随便吃了点,就嚷嚷着要走。
“才七点半,你别着急。”说着,顾之航就将剥壳的鸡蛋递到了叶一南的手中。
叶一南的嘴里还塞着半片全麦面包,腮帮子鼓鼓的,特别想松鼠吃东西的样子。
“吃不下了。”叶一南瓮声瓮气的说,顾之航听了半天都没听明白。
终于将最后一口面包吞下,叶一南现写被梗死,顾之航连忙地上清水,又贴心的轻轻拍着叶一南的后背。
“慢点慢点,没人跟你抢,你看口红都吃没了。”
叶一南白了他一眼,递上空杯子,“再来一杯。”
“是的,女王大人!”
顾之航像狗腿子一样,连忙将清水递上,“胡乱塞早饭的女人会变笨,你已经够笨了,再笨我怕你出门会丢。”
顾之航说的一本正经,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末了,还补充一句:“不行,我要去申请一个老年痴呆用的手环,上面写上的电话号码,以免丢了就找不回来了。”
“顾!之!航!”你才老年痴呆!
叶一南狠狠的瞪了一眼顾之航,立马反驳道:“你见过这么美丽的老年痴呆么?”
“据我说知阿尔茨海默年轻人也会得。”顾之航说的极为诚恳,竟然让叶一南有些无言以对。
等叶一南低头看手表,才吓的花容失色,“顾之航,我要迟到了!”
“没事儿,我开车送你。”达到目的,顾之航正在心里偷着乐。
知道他最羡慕的是哪一种生活吗?
是有一天,自己可以亲自开车送心爱的女人去上班。
很多人不懂顾之航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个,甚至连白薇都不懂,不是非常需要,顾之航都喜欢自己驾车。
白薇曾经试探性的问过,顾之航只是淡淡的说,等有一天,有人送你去上班你就明白了。
那条孤单有着急的路途上,最爱的人一直在你的身边,抚平你的担忧,在堵车的时候给你安慰,这比任何钻石或者名包都重要。
就像他曾经一个人,走过那么长的一段旅途,失败,恐惧,艰难,那个时候,他就想,要是有人能跟他一路结伴而行就好。
现在,终于可以了……
叶一南看看时间,也只有这样了,于是点了点头,催促道:“拿车钥匙,走吧!”
顾之航转身跑上楼,在叶一南的梳妆台前抓起一支口红,就冲冲跑下来,三步并作两步。
车上,顾之航特意放了一张苏芮的专辑。
苏芮的声音总是很有穿透力,可以一下子直抵人心。
以前他是从来不听这些的,有时,不如多花点时间用在公司打理上。
可是,遇见叶一南以后,这些都开始慢慢的变了。
叶一南喜欢粉红色,他以前看着就皱眉,现在,倒也觉得是挺温暖的。
一路上,两人也没怎么说话,只是苏芮唱到:所以牵了手的手,今生一起走;所以牵了手的手,没有岁月可回头。
叶一南双眼一红,看向窗外,装作看风景。
到了顾氏集团,叶一南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却被顾之航一把拽住,“我要goodbeykiss。”
说完,就将脸凑上去。
叶一南一巴掌轻轻拍在脸上,“我的保姆先生,请注意身份。”
叶一南下了车,只觉得走路都带着风。
整个人的心情都大好。
顾氏ceo换成易钧霆,一大早,每一个员工的工作邮箱里就躺着这份邮件。
所以,当叶一南走进顾氏大厅的时候,连前台看她都觉得怪怪的。
今天她只是到顾氏报个道,下午才会去摩尼交接工作。
所以并没有什么压力。
到总裁办的时候,易钧霆正坐在椅子上喝咖啡。
不得不佩服易钧霆的速度,才一天,办公室里就已经大变样了。
叶一南只觉得进入了一个极为压抑的氛围之中,办公室的色调很沉,以前顾之航已经将一整面墙款的玻璃全部拉开窗帘,他享受阳光照射进来的感觉。
像顾之航曾说过的人,内心阴暗到发霉的人,需要多晒晒太阳。只有内心空乏残暴的人,才喜欢呆在黑夜里。
办公室的窗子拉起了一片欧根纱的窗帘,房子里的光线一下子暗了很多。
易钧霆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身上背着枪支的勇士,表情凶狠,叶一南只是看了一眼,就觉得背脊发凉。
“易总,我来报道了。”叶一南小声的说。
易钧霆抬起眸子,上下打量了叶一南一番,“没想到你穿西装也很帅。”
“易总谬赞了。”叶一南职业的微笑着。
知道易钧霆极有可能就是绑走墨墨的凶手,叶一南便开始忌惮他,可以的和他保持距离,但另一方面,又想快点找到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冤枉他。
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日子,她过够了。
凭什么在别人的眼里,她就是个傻瓜,凭什么顾之航可以堂而皇之的嘲笑她傻。
她发誓,要逆袭。
易钧霆早已料到叶一南对他的的态度,所以并没有觉得惊讶。
“叶总,需要了解一下你的工作职责吗?”
“当然。”叶一南依旧笑着,手却紧张的发抖。
易钧霆拿起桌面上的文件夹递给她,“喏,你可以看看,以后摩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