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科幻未来>茅山道士之灵异笔记>第一百一十八章 恶灵-尅孢鬼(5)

恋♂上÷ .,,,

足足十六个小地狱刑罚受尽,刘喜已只剩缕缕薄魂。他以为这些苦楚终于受尽了,他以为接下来等待自己的就是重生,但是他错了,令他没有料到的是,受尽苦楚之后,老天竟然还要捉弄他……

在地狱第二殿,十六个小地狱刑罚都受完之后,已是将近两百年后了。刑满后的刘喜被阴差押到了第十殿,第十殿专管投胎转世,也就是说,刘喜熬到了重生这一关。

第十殿由转轮王坐镇,此殿座落于阴间沃噍石外,正东方直对五浊世界的地方。设有金、银、玉、石、木扳,奈何等六座桥,专门管理从各殿押解到的鬼魂,分别核定他们罪福的大小,发往四大部洲的适当地方去投生。

根据阴间的法律,按投胎者的罪福情况,其投胎出生方式分为:胎生、卵生、湿生、化生,无足,两足、四足、多足等类。若是投为人道,那么也分男身、女身、长寿、短命、富贵之、贫贱,总之投胎之后的一切都在此殿一早注定。

刘喜虽然前世为恶,但是因为受了应得的刑罚,所以他最终免去了畜生道,判为了投生人道。说到投胎,必不可少的就是过奈何桥了,奈何桥是一所六层的大桥,从上往下分别是金、银、玉、石、木板,桥层越高越加稳固,越加安全,桥层越低越破烂,越危险,因为桥下的波涛汹涌,怪石磷磷,鬼怪丛生,一个不好就可能被那涛天巨浪给卷入河底,又或是被那鬼怪给拉去做为替身,永世无法超生。

在阳世行善越多者,行走的桥屋越高,而像刘喜这样前世在阳间为恶之人,金、银、玉、石这类桥层又岂会给他通行,最后刘喜被阴差押到了奈何桥的最底层木板桥!

木板桥在民间也有些地方见得到,它就是两边拉着钢索,中间填铺着木板,人在木板上面行走,整座木板桥都会不断的晃动,走起来很是不稳。可是,如果你认为奈何桥上的木板桥也是这样,那我就大错特错了,其实奈何桥的木板桥根本称不上桥,因为它的桥面上根本就没几块完整的木板,因为常年被巨浪浸泡,所以多数木板早已腐烂落入了水中,一条木板桥就是稀稀疏疏的几块木板。行走在这种破烂桥面上的鬼魂又有几人能安全通过呢?最起码刘喜没能通过!

就在刘喜通过这座奈何桥时,他走桥中央时已经无路可走了,因为中间有好一段桥面都没有木板,要通过的话只能踩着晃晃悠悠的钢索通行,望着脚下滚滚河水,还有那不断伸出白骨的鬼爪,忽然一个巨浪涌来,刘喜就这样被巨浪卷入了奈何桥下……

奈何桥下是忘川河,河水常年如黑墨般污浊,河里鬼怪哭天喊地,或自相残杀,或悲鸣泣泣,这条忘川河中的惨景一点也不亚于十八层地狱。

刘喜就掉落进了这条忘川河,忘川河中的河水冰冷刺骨,身至河中就犹如全身上下有上万的尖刀在割肉一般痛苦,更有些恶鬼因为饥饿而对他下手,虽然刘喜每每躲去了饿鬼的攻击,但是在忘川河中的悲惨境地也让他感到了绝望。

在这种地狱般的忘川河中一呆就是数十年,其中苦楚在此不说。为了能得到重生的希望,他每日守在奈何桥下,等着过桥的鬼魂,他要拉那些过桥的鬼魂下河,寻他的替身,只有这样,他才能重新脱离忘川河,投胎转世。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十六个小地狱中受了两百年刑罚,又受尽数十年忘川河浸泡的刘喜,终于有一天拉到了一个倒霉的鬼魂,得到了重生的希望!

重新回到奈何桥的刘喜,心中满是欢喜。第十殿的转轮王也见他悲惨命运,于是安排他投胎人道,这次,他走的是石板桥,过了奈何桥,他便跳入了投胎道。可是另刘喜没有料到的时,就在他满以为自己可以重新为人的时候,他却连阳世都没有见上一面,就再次做成了鬼!原因就是,他投胎的婴儿被母亲堕胎了……

听到这里,我总算是明白了刘喜为何会这样的愤恨,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如此。试想一下,在地府中受尽了两百多年的折磨,到头来却换来一个这样的结果,又有几人会心甘呢?这不是老天的捉弄又是什么呢?

刘喜苦着脸冷笑了一下,他说:“前世,我被送去宫中净身房替人净身,这也是没有选择的事情,若是我家里有能力养活我的话,又有谁愿意去做太监呢!可是天道不会同情我这些,它也不会管我是不是有选择的,它只管我是不是做过伤人肢体的恶行。从前世开始,我就被这老天捉弄着,一直到现在,你说我能不恨这老天吗?”

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劝导他,因为我发现所有的劝言对他的悲惨遭遇来说都是那么的不对立,他的命运比我自己的孤苦伶仃命悲惨数十倍。如果我是他的话,也许我也会如他一样,恨透这个世界……

刘喜见我没有说话,于是他又接着说:“我在冰冷刺骨的忘川河中呆了数十年,通过自己的争取,我终于得到了重生的希望,这线重生的希望不是上天给我的,而是我争取的。可是本该生我养我的那个女人却要把我给杀害了,我当时很害怕,很惊慌,我想叫老天救我,可是老天听不见我的呼救声,我可自己救自己,可是无能为力,那时的我同在地狱时的那几百年是一样的,自己根本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最后,我只能任由着那个女人再次把我推入了黑暗!所以,我恨这个老天,我恨那个杀害我的女人


状态提示:第一百一十八章 恶灵-尅孢鬼(5)--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