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吃东西吧?”陆茵觉得自己明明应该很讨厌她,但是她的态度,语气和措辞,莫名地让人无法把讨厌一词加在她的身上,如果adeline不做更过分的事情的话。
“没有,你要请我吃饭?”陆茵对于被请吃饭这种能够省钱的事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的。
adeline对于她的直接,笑笑,对阿光道:“请开到平叔那里。”
陆茵没有说话,她不知道平叔是谁,她反正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极有风险出错,因为她根本不懂得上流社会人的生活。
到了才知,原来是在铜锣湾的一个巷子里,下车了还要步行进去。虽然并不需要走很远,但是陆茵打量着四周,还是觉得惊讶——鲍家的千金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吃饭。
“平叔做的鹅肝是全港最好的。”adeline双手放在外套的口袋里,转身对陆茵道。这样逼仄的环境,她穿着至少8厘米的高跟鞋,还能自如地转身说话,并不半分不适。
这让穿着一双平底鞋的陆茵自惭形秽——这并非全是身高的问题,而是姿态的不同。为了参加节目,陆茵当然也带了一双高跟鞋,但是也仅仅是为了参加节目,那双鞋即使再漂亮在心里也是被她所嫌弃的,从一早就被界定为只能偶尔穿穿。
只有幼年受过良好而严苛教育的女孩子,才能自如地穿着高跟鞋,无论她们是高是矮,正如涂口红只是一种热爱生活向往美丽的态度而已。
陆茵有些失神,只听到adeline微笑着道:“你这几年在vincent身边,应该发现了他对法式鹅肝的喜爱。其实他原本不喜欢的,后来受我的影响,我很喜欢这道菜,平叔就是因为这道菜做得好,daddy才聘请他做我家的厨师,后来我离开香港,平叔也就才离开鲍家。”她的语气全然没有炫耀之意,娓娓道来。
但是陆茵还是觉得很不舒服,难以界定是个什么感觉,就是浑身哪里不对的那种不舒服。
想要爆发一点什么出来证明自己并没有那么差,但是完全找不到契机。
就是那种憋得难受。
所以陆茵才会像开枪一样说出:“我觉得他喜欢一切美食,鹅肝也只是美食的一种。”
引人眼球一样。观众连恨带骂的,那都是傲娇,要真把这样的人淘汰早了,收视率谁来支撑?
而她么,和芭比一样,在观众眼里大约是作为年轻貌美的花瓶入选的,再不就是背后有着可以挖掘的故事。
adeline点点头道:“你说的也对。我也只是想告诉你,一个人是会变的,感情永远是流动的。过去他喜欢松茸酱,现在他喜欢鹅肝,虽然不同,但是终归都是美好的东西,vincent这个人,对于任何不美好的东西都是不能容忍的。”她说着看了陆茵一眼,接着道:“当然,对于美好的东西,他也很难拒绝。”
她这么说,倒是让陆茵想起了梁傲伦,allen是这样的一个人。但是邵翌文,她断然道:“vincent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
已经有佣人送上了清茶,这不仅是礼节和解渴,在食用顶级食材之前,最好能用一些清茶除味,讲究的还会把酸甜苦辣四味的小菜都上一碟,用来调节口腔里面的味觉平衡。
这种茶要
喝得很慢,否则会被人笑话。陆茵庆幸自己是懂得这个规矩的,浅浅地抿了一口就放下了。
adeline见她的样子笑道:“浅尝辄止,这是vincent教你的吧。当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也是这么教我的。那个时候的他,你可能想象不到,有多么地桀骜,看不在眼里的人全然连一句话都懒得说,一言不合他的心意,掉头就走。”
她此刻并没有看陆茵,而是像陷入在美好的回忆当中,自顾自地道:“你们都认为他是个礼貌而冷漠的人,其实你不知道他又多么桀骜,又有多么细心。”
陆茵一时间也说不出来话,她能说什么呢?adeline代表的是过去是历史,而历史是不可以被否认和涂抹的,后来者唯有聆听。半晌才缓过神来道:“所以鲍小姐跟我说这些的意思是?”
这么问的确不优雅,勾心斗角要叫金枝欲孽,不就是要优雅地去争斗么?可是陆茵想想,反正自己就不是一个优雅的人,横竖学别人是无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不如干脆做自己。
即便是说这样的话,adeline也是十分优雅的。“我想说的是,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离开vincent。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现在你们只是对于对方的世界感到新奇而已,我能理解,谁都希望有一份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爱情,我也有过你这样的年纪。但是,终究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才能一起生活下去。”
陆茵听了笑了笑,没有急于回答,反而是问正过来添茶的女佣道:“鹅肝什么时候可以好?”
女佣大约没有想到还有客人会催,先是一愣,而后才有些磕巴地答道:“因为是烤制,所以还需要一点时间。”
陆茵点点头,站起来对adeline道:“那看来我是没有口福了的。”
一面说一面朝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返身又对她道:“其实我觉得你和vincent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至少我看到的你和他是不一样的。我并不是说你看到的就不对,只是如你所说,感情是你流动的,所以人也是会变的,你看到的他是以前,我看到的他是现在。”
说完她便大步流星地朝外走,还好刚才进来的时候就记住了出去的路,还好这条也不过是一条笔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