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歌,我本来是一名海军,本来133天后就要退伍了,因为被怪兽吃到肚子里重生后成了一头小霸王龙,我的怪兽母亲非常不负责任抛弃了我。
还有,我曾经是一名人类。
这是一群跳跳灵部落成员,在集体觅食中,每个部落都配有一个或者两个哨兵,它们采取轮休制,保证每头跳跳灵都能吃饱。能够保证吃饱这是每一头动物努力的事,碎骨头指着东边让白魔佯攻,它自己绕道选择好伏击位置,碎骨头计划好了,帮手再多两个那作战就更成功,碎骨头蓄势待发,魔精灵那边动静太响,尽管他极力学习像一头巨金刚一样那点憋脚的技术实在不敢恭维,跳跳灵有了逃命的准备撒开蹄子往碎骨头埋伏的方向跑来,碎骨头绷紧神经,它的机会来了!
碎骨头扑倒自投罗网的跳跳灵,接着咬穿它的大动脉,为了更加防止它挣脱,巨金刚压上整个身体,那模样太暧昧了颇有些恋爱中舍不得。
那帮跳跳灵们早已经四散而逃。碎骨头撕裂跳跳灵腹部最柔软的皮肉,它开始吃下美味魔精灵也过来了,它大口大口吞下跳跳灵的肉,魔精灵站在旁边看着,他有一件事想说。
雨林里传来其它猿人的叫声,哦,这就是魔精灵想说的。白魔正在靠近跳跳灵时发现其它猿人也在打这帮跳跳灵的主意,所以刚才惊动跳跳灵的不是白魔。
“有七只巨金刚在捕猎,它们发现我们了!”
碎骨头快速作岀判断并且做岀决定。
“该死!”
“扔掉它,它会使我们行动变得迟缓。”
猿人们已经围过来了,再舍不得,性命更重要,碎骨头和白魔攀上树,迅速逃离。
碎骨头悻悻地爬上树,作着离开的手势…
那两天白魔的情绪也挺低落,他往更远野游。回来后,碎骨头跟他“说”。
“我们要离开这里,”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其它巨金刚可能随时找到这里,”
“凭我们打不过它们。”
它和他往雨林更密处迁徙继续过着流浪的生活。
诺玛桑迷部落。
在雨林的深处恩维拉干河下游,库查斯和弥赛特他们的拉货队正在徒步前进,他们的向导卡洛塔希亚走到他们面前。
“老板,绕过前面的林子我们还要走很长路。”
“很长路大概有七英里,”库查斯说。
“是的,天黑前我们可以到那个地方。”
“为什查斯问。
“前面的部落是诺玛桑迷猎头族,他们以前吃人肉喝人血还把人头制成干尸,诺玛桑迷部落是亚马逊最有名的食人族部落他们从没有诚心实意改变习俗。”
“再厉害的原始人,也怕手上的枪。”库查斯说。
“大家都乏了,能少走就少走,我会多支付你10佣金。”弥赛特安慰道。
库查斯和弥赛特安慰了好一阵子这位印第安人向导,他们信誓旦旦愿意为他多支付酬劳却对其他黑人雇佣工三缄其口,最终这个印第安人向导妥协了可仍然描述了食人族历史上种种劣迹盼望他的老顾主可以回心转意。
推荐《逆神英杰传》好书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