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笑了几声:“你这丫头,倒是心急。行,你今天先跟着前辈们熟悉熟悉环境,就当实习了。”
说着,指挥手下带宋宋去换工作服。
看着宋宋的背影,经理抚着胡须:“总觉得这女孩儿怪眼熟的!”
废话,他下午刚见过,当然眼熟了!只不过,那时候宋宋是来赴宴的客人,此时是打工妹,他根本不会把两者联系到一起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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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宋在帝歌工作了一周。
每天第一个准时来上工,最后一个走,工作的时候态度很认真好学,没多久就把赌石场的规矩摸得一清二楚,那些鉴宝师都很喜欢这个小女孩,她不仅给来赌石的客人端茶倒水陪聊天,稍微空闲的时候,还帮他们切石头、打下手,从不叫苦叫累。
因为眼明手快,又工作卖力,脾气温和,宋宋只工作了一周就拿到了帝歌的长期聘用合同,而且顺利地,领到了第一周的工钱。
一千四百块。
她留下四百块做生活费,揣着一千块钱,准备去商场买衣服。
这个周末,就是她人生第一场新书签售会了,娜姐已经催促过几次,让她赶紧准备。
需要她自己购买的物品里,名牌签字钢笔,她实在买不起,都好几万一支,她便借了帝歌经理的那支笔,因为人品好,信誉好,经理愉快地借给了她,甚至都没有让她打借条。
那支笔很有来历,是“派克”牌子的,18k金的特别版,据说市价10万元,而且名字也很霸气,叫做“世纪元首”,是帝歌大老板,奖励给经理的,意义非凡。
能借到这支笔,也算是宋宋的人品,得到上司的超级认可了,她很感恩,因为怕丢掉,特地随身带着,精心保管。
笔的问题解决了,如今就差衣服装扮了。
她不打算做太夸张的造型、弄太复杂的妆容,因此决定省下请化妆师、造型师的这一笔钱,直接用有限的资金,去买一套看得过去的新衣服便好。
于是这一天上午,她没在家画画,而是揣着一千块钱,去了帝国大厦,买衣服。
随意看了几家,她才发现,如今的行情,比她想象的要昂贵许多,一千块,根本买不到什么礼服!
就连一个普通牌子的,稍微像样点的裙子,竟然都上千了,她这点钱,实在是不够看,太寒酸。
宋宋叹了口气,心想要不就算了,回去大胆一次,穿那神秘男人留下来的那套衣服吧,虽然不是礼服,但简单大方,总归不会丢人,再配一条色彩明亮点的丝巾点缀下,也算是有些职业风范,风格别致,又不会太随便。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她松口气,果然那些昂贵的上流社会礼服打扮,并不适合她,她还是低调平凡一些比较安心。
心情轻松起来,她随意地踏入了一家店,因为看到橱窗里的丝巾很好看,便问服务生拿了几条比较着。
正在细细挑选,却听身后忽然有人叫她:“宋宋?”
这声音让她的好心情一下子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