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兴宋>第88章 特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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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穿笑着补充:“先去骡马店,黄氏答应替我雇一个车夫,今后姑娘们出门,总得有点交通工具,我想买两辆马车,一辆运货,一辆坐人。”

施衙内一拍胸脯:“你院子里二十多个女人,一辆马车哪够,至少要三辆。”

两人正说着,已经走出巷口,蒙都头按着官帽,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娘也,可见到你时大郎了,正找你呢。”

施衙内皱了皱眉头,身子侧转了一下,避开了昔日的蒙都头。时穿冲着对方微笑:“蒙县尉,都当官的人了,还用手按着帽子跑,实在不成体统,你的马呢,如果你的马闲着没用,不妨卖给我。”

蒙县尉苦笑:“娘也,某现在虽然是县尉,可我怎么觉得,干的还是都头的活儿。这海州城本来是州府,海州县可有可无,咱这个县尉,更是个死跑龙套的。我那匹爱马,在这县里怎么驰骋的开……怎么,时大郎有心买马?”

时穿点点头:“我琢磨了几桩小生意,如今那些女孩子吃穿不用愁了,再加上桃花观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大家谁都不愿意再提起,那些女孩子们也该出去走动一下了——都到了快出嫁的年龄,总该让人看一下货色。”

蒙都头摸着下巴,意味深长的提醒说:“《保马法》之下,平民百姓一旦拥有马匹,那就是替官府饲养,为了保家卫国,官府随时可以把马牵走——没账。而且马匹一旦被官府登记后,到时候官府征用,你交不出马来,那你要赔偿官府——保马法之下,多少人因此破家啊。如此,你还敢买马吗?!”

“什么道理,我养的马,我就是蒸了煮了,与别人何关?凭啥要因为我交不出我自己的马,而赔偿官府……”

“可别——”蒙县尉四处张望一下:“你这句话说的,可就是攻击新法了,是铁杆旧党分子,名字要刻到党人碑上供人啐骂……哦,你一个平民百姓不怕上党人碑,我还要继续做官呢……嗯,我就当没听见你说的话。”

时穿还在愣神,施衙内揪了揪他的衣袖,暗示说:“县尉说的对,现在有马的人,恨不得提前煮着吃了马肉,哪敢私自养马——梁山泊水寇才三十六人,不就是因为《保马法》之下,民团乡勇不得拥有战马,才得以纵横京东西路,官府追都无法追,就因为遵纪守法则没马,不在意法纪的匪人,有马快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保马法》不是为了让人保住马匹,是为了让养马的人恨不得把马都提早杀了,悄悄蒸了煮了吃了……”

蒙县尉咳嗽一声:“时大郎,你攻击新法了,我可听到了。”

时穿很纳闷:“新法有错,难道说一说它的错处,就是攻击罪?”

蒙县尉威严的咳嗽了一声,但他马上又把腰佝偻下来:“其实,时大郎想养马,也不是没有变通方法。”

“什么方法?”时穿双腿叉开,摆出戒备的姿态,瞪着蒙县尉,他这一姿势刚一摆出,肩头的环娘立刻拍着时穿的脑袋嚷嚷:“哥哥,怎么青天白日的,突然又冷了。”

蒙县尉缩了缩脖子,他也感到心里发颤,但环娘这么一嚷嚷,似乎眨眼间,周围恢复了正常。乘这工夫,蒙县尉赶紧解释:“我刚才是来找你——你不知道吧,这几日海州城又有两位女子失踪,知州大人疑心这是拐子前来报复。这眼看快端午节了,人来人往的,正是拐子最活跃的时候,以后几天,没准还会不停的有小娘子失踪,

时大郎你如今已经定居海州城了,你说你老鼓捣一些东西出去卖,我都没让衙役上门收税,如此,大郎是不是也该为海州做点事情——知州大人的意思是,端午节那几天,希望时大郎没事上街上转转,如果发现异常情况,不如直接动手,还我海州城一个清静。”

时穿翻了个白眼:你你你,你这是胡萝卜加大棒,诱惑我吗?让我到大宋来见义勇为?大宋朝的执法权也不是谁都能拥有的——人类普世法则是:未经授权,个人不享有执法权。而大宋朝的国情也一点不特殊,还是按人类标准走的:不是执法人员,你随便上街抓人试试看?

甭管什么借口,私权不可公用,就是为了防止私权泛滥,从而私权凌驾于国民头上。这是人间法则。

果然,蒙县尉还有下文:“如今咱衙门内职位没空缺,但时大郎要巡视街头,身上总要有一个名头吧。知州大人愿意出一个‘效用’的官职恩赏——给时大郎‘大将’的头衔,以便时郎上街执法。”

宋代,“大将”这个名称指的是赏金猎手。

《水浒传》里常常写道,某人犯罪,逃离犯罪现场,官府无法追捕,所以出一个海捕文书,这海捕文书就是悬赏通缉令。而宋代一个县里,即使是上等县,拥有十几万人口,但也只能编制十五名警察。所以宋代抑制犯罪的手法,一方面靠乡约民俗,另一部分就是各县拥有的赏金猎人。

这下赏金猎人虽然官名“大将”,但这个“大将”既没有品级,也没有俸禄,唯一拥有的是执法权与官吏的特权待遇——这特权待遇是:名下的田产予以免税;见到县级官吏不用跪拜,拱手而已。

一般来说,“大将”必须自配弓箭与战马,他们平时该干啥干啥,如果遇到官府悬赏通缉,他便拥有了执法权,可以随时缉拿犯人,然后领取官府的赏金。当然了,既然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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