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言不讳,自己因为马上不久于人世,而且这一辈子没感受到多少温暖,看到那些过得好的人,那些被上天宠爱的人,就觉得打心眼里痛恨。
当被问到,杀了那么多人有没有觉得良心不安时,据说他笑了,好像听到个很傻的问题。他说自己在18岁的时候就杀死了自己亲生父母,过几年又杀了自己养父母。原因是因为他们对自己不好。他本来当时就做了束手就擒的准备,没想到办案的人太笨,把两次事件都定义为意外,让他逍遥到了三四十岁。他觉得每活一天就是赚了,至于杀人,杀完第一次后,就没什么感觉了,和杀鸡,杀狗一样。
这件案子看起来像是大功告成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只有凶手的证言,关键证据却没有找到。在他家发现的那柄匕首上检测出了那个差点被取肝的屌丝的血迹,郑医生和取肝未遂案有关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霍林案,小歌手案,行凶用的斧头并没有发现。郑医生家是有柄小斧,不过在上面没有检测出任何指纹和血迹,不能认定就是凶器。
不过,有了凶手自己的认罪,再有完整的证据链,即使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充足的话,也是能认定和定罪的,这案子的间接证据就很充足。
公安局内一片欢欣鼓舞的气氛,只有一个人例外。杨茂没有参加庆功宴,而是找到了我。
他递给我一本厚厚的小册子,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觉得郑伟应该不是凶手。”
那本小册子是学校旁边的文具店随处能买到的类型,非常厚,足有几百页,纸张边角都发黄,变得毛糙,看得出来有年代,而且应该被人经常翻动。
杨茂告诉我,这是郑伟的日记,记录了他从青春期到成年后的事,是在他家墙壁的暗格里面发现的。
我打开他的日记,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