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毛衣不错,应该卖得出去,我们这次可以先买十条皮带。小六。”侯春玲咧嘴笑道:“进入还价模式。”
“是的,主人!”侯小六斗志昂扬。
换下这件毛衣,侯春玲带着侯阿白侯小六下楼吃饭,刚刚她把煮好的米饭一放就上楼摆弄毛衣去了,连饭都来不及吃。
晚饭很简单,白米饭,青菜豆腐汤,还有一碗盐蛋蒸肉末,把剁碎的肉末放在碗里,再敲两个咸鸭蛋下去,什么调料都不用放,煮饭的时候蒸一蒸,吃起来就很不错。
侯阿白吃完晚饭就开始打瞌睡了,侯春玲吃了饭洗了碗,还要摆弄那些烤红薯。
为了让自家的烤红薯尽可能地新鲜热乎,侯春玲现在每次煮饭的时候都要往灶膛里放红薯,然后再用新鲜的红薯把前面那些替换掉,替换下来的烤红薯就放在篾撘上放凉,然后剥皮切片。
最早开始晒的红薯片现在已经稍稍有点发干了,侯春玲尝过,觉得味道还不错,有一股子天然的甜香和焦香,用卖不完的烤红薯晒红薯干,好像真的可以行得通,于是乎她这两天烤起红薯来就越发放得开手脚了。
这两天他们家烤红薯的生意还可以,每天少的时候也有五六单,多的时候能有十多单,侯春玲白天坐在露台外面绣花,绣着绣着就要回一趟房间,祝秀兰也只当她是月事来了,并不在意。
短时间内应该没什么问题,时间长了,侯春玲担心有人会猜疑她房间里是不是有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东西,这时候她就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帮手了。
只可惜侯小六的猫型实体机做不了这些事,要是想给它换个人形实体机,少不得又要花去不少星际币,而且还很打眼,毕竟身边多一只小猫谁也不会在意,要是多出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大家就会有很多猜测。
晚上九点钟,侯春玲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淘了一些白米放到锅里,又加了一把绿豆,撒了一点盐,加进去几片凉水,在灶膛里放好红薯,点了柴火开始煮粥。
“我上山去弄点柴火,侯阿白你看着火啊。”侯春玲拿了扁担,又拿了一捆绳子,对侯阿白说道。
“呜。”冬天的早上太冷,窝在这里看火比出门舒服,侯阿白没有意见。
侯春玲出去后又小心地把门关好,最近气温降了,早上最冷的时候,呼吸的时候都能冒白烟。
旁边的矮墙内,早起的小公鸡小母鸡们已经从鸡窝里出来活动了,侯春玲探头看了看,打算等一会儿吃过早饭,翻墙进去把鸡窝给打扫一下,再把鸡窝外面的干草也换换。
当时她修这道矮墙的时候忘了留门,现在想进去就只好翻墙了,真是失策啊。
侯春玲活动了一下身体,小跑着往山坡上去,侯小六就踩着猫步跟在它身后,这个人工智能现在可还担负起保卫侯春玲人身安全的重责。
而原本应该看家护主的家犬侯小六,养了这么久竟然还是一只小奶狗,虽然侯小六说了,一般长得慢的家犬品种都比较好,智力比较高,寿命也相对较长,不过侯春玲还是不太看好。
从他们家午后上山,不太远,就有一片长着野草和树木的山坡。
这两天,侯春玲卖出去不少烤红薯,还交了一次手工活,赚了些星际币,她现在已经把神力牌扁担给买回来了,挑柴下山对她来说也不再是什么难题了。
购买这根扁担的时候,侯春玲还在那家店里看到一个叫做“砍柴助手”的东西,就只有成人大拇指那么大,若是挂在钥匙串上,看着就像是个装饰品,它的功能很强大,用起来很方便,另外,价格也比那根看起来很有料的扁担高出不少。
这个砍柴助手最好的地方在于,它能自动定位要砍伐的树木,不会造成误伤,就算拿着它对准自己的手臂划几下都不会有事。
侯春玲看得心痒难耐,但最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心去买,一方面它的价格不低,另一方面,把木材砍得太整齐了,也是一件容易招人怀疑的事。
没有了砍柴神器,侯春玲只好用柴刀一点一点收集干枯的树枝,花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累得满头大汗,勉强砍够了一担子,这还得益于最近这些年山上砍柴的人太少,山上的枯枝很多,收集起来不算困难。
侯春玲挑着一担柴火满头大汗回到家中的时候,侯外公正端着一个海碗坐在门前吃面条。
“一大早就上山砍柴啊。”侯外公停下筷子,笑着问侯春玲说。
“就当是早上做运动了。”侯春玲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其实肩上的担子一点都不重,这些汗都是刚刚砍柴的时候出的,加上回来的时候又是一路小跑。
“早晨还是要动一动的好。”侯外公笑道。
“春玲啊,要不要吃面条?锅里还有呢。”侯外婆这时候也端着饭碗出来了。
“不吃,我煮了绿豆粥,挺大一锅,一会儿你们看电视的时候要是觉得饿了,就自己打着吃。”侯春玲说着就挑着柴火进了屋,门口有点窄,不太好进。
“这外孙女,还能挑担呢。”侯外婆感慨道,她从前没少跟着侯外公干农活,但是真正说到挑担,她还是不太行。
侯外公咧嘴笑了笑,那双眼睛亮晶晶的,他刚刚看得可清楚了,那一担子柴火挺重,侯春玲肩上的那根扁担却连弯都没弯一下,步子也走得没有章法,不过这老头嘴巴最紧,有些话,就算是对着侯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