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琦正自春风得意,却见沈年头也不回,心里恼他扫兴,却又不得不追上他去。千金小姐都要人哄,遇到一个不肯哄她的,她也没辙。
“才刚来,你怎么就不耐烦了?”易思琦不高兴的问。沈年道:“我对这种场面,毫无兴趣。”
易思琦更不高兴了,觉得他是在扫自己面子,“慈善义卖会啊,给上不起学的失学儿童捐款捐物,你的心是冷血的吗?”
沈年道:“恕我直言,我真没看出慈善二字的意味来,我们在美国募捐的时候,谁穿戴一身几百万的行头,亿万富翁的儿女也是一身便装,偏你们国内好大喜功,做这些姿态。”
易思琦笑道:“原来你是看不惯这个,可以理解,其实我也不喜欢她们打着慈善的名义办这种宴会,想捐钱直接捐就好了,非要搞出排场,但你既然来了,还是稍安勿躁吧。”
沈年没有说话,目光在人群中寻找那个身影,寻寻觅觅却没有看到她,失望不已,觉得自己跟这个觥筹交错、珠光宝气的场合格格不入,退意萌生。
就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易思琦低声道:“丁家的双胞胎来了。”
沈年好奇的看向大厅门口,果然看到丁骏和一个年轻男人手牵手进来,两张脸长得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连气质也十分相近。
她竟然是双胞胎?那个不知道是她哥哥还是弟弟,和她一样漂亮,眉目间英气十足。沈年无意识地近前几步,关注着他们。
她穿的是一件米白色提花无袖小礼服,一字领露出漂亮的锁骨,及膝的复古蓬蓬裙让纤腰看起来不盈一握,秀发像芭蕾舞演员那样挽在脑后,可一点也不显老气,反而让她的脖子更显修长,浑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却让一切珠光宝气黯然失色。
虽说是慈善义卖,可在场的女人哪个不是卯足了劲头争奇斗艳,除了五颜六色的晚礼服,人人一身行头不菲,昂贵的首饰在水晶灯下闪闪发亮。
只有她是个例外,淡淡的白,宛如舞台上舒展玉臂的白天鹅,又仿佛六十年代黑白胶片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合身的裙子勾勒出上半身的弧线之美,遮起来远比暴露更具风情。
普通的美人,人靠衣装;高级一点的,天生丽质;一等一的美人,胜在举手投足间的风情蚀骨。胸怀坦荡,举止才能大方、仪态才更优美。难怪坊间有传言,在雁京的上流社会,丁骏是一道不能不看的风景。
钟淑怡看到丁骏过来,亲自迎接,对这个晚辈说不出的亲热,惹得原本陪在她身边的年轻女人表情中略有不满。
易思琦拉着沈年到贵宾区坐下,悄悄告诉他,陪在钟淑怡身边那个女人的身份。
“钟阿姨膝下没有子女,最疼唯一的侄儿钟奕铭,那女的是他们家给钟奕铭安排的女朋友司徒慧蓝,我听说,原本钟阿姨中意的是丁骏,可惜丁骏和钟奕铭是不可能的,丁骏的前男友程慕泽是钟奕铭的表哥。”
天,这关系也太复杂了。沈年感叹一句,转念一想,倒也不觉得奇怪了,上层家庭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联姻是常有的事,因此豪门显贵沾亲带故不足为奇。
“跟丁骏一起来的那个人是她双胞胎哥哥?”沈年注意到丁骏和身边的男人态度亲密,甚至比跟易初阳在一起时还要亲密。
“不是,那是她小叔丁潜,亲叔叔哦,只不过他俩同岁,小时候整天形影不离的,就跟双胞胎一样,所以大家看到他俩就会开玩笑说是双胞胎。”易思琦挥舞双手,跟丁潜打招呼。丁潜看过来,跟她笑。
“别说,他俩长得真的很像。”沈年想,都说侄女像姑姑,却没想到丁骏和亲叔叔这么像,大概是这家人的基因遗传性很强。
跟着丁潜的目光,丁骏也看到易思琦和坐在她身边的沈年,礼貌地跟他俩微微一笑,视线很快移向别处。
沈年特别难受,为自己现在尴尬的处境,丁骏肯定是误会了,一方面给她送花写卡片说想见她,一方面又跟她男朋友的妹妹出双入对。
看到丁潜并没有陪着丁骏入座,反而是一个表情冷漠的黑衣女孩坐在她旁边,沈年好奇的问:“那又是谁?”
易思琦翘首望去,“谢如欢啊,丁骏的高级助理,她是丁骏身边最神秘的人了,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但是她一直住在丁家,不管什么场合,有丁骏在,必然有她,最奇怪的是,她从来不笑,一年到头穿黑色,像是城堡里的黑女巫。”
压低了声音,易思琦悄悄附在沈年耳边道:“有人说谢如欢是t,她和丁骏的关系非同寻常,但是我哥说,那是没影的事,我信我哥的。”
“无稽之谈,怎么可能。”沈年对这个传言嗤之以鼻。
只是那个不苟言笑的黑衣女谢如欢,倒真真勾起了他的好奇,怎么丁骏身边尽是些怪人?有个和她长得像双胞胎一样的年轻叔叔,还有个神秘古怪的助理,更有一个不知原因自杀而亡的前男友,丁骏啊丁骏,她的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
只那么一瞬,两人的目光重叠,沈年有意不收回视线,丁骏却把脸转到另一边,跟谢如欢窃窃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