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张强律师就开车来到n县,在孙平的陪伴下见到了曹玉娥和她的儿女们,然后又去警局见赵建国。曹玉娥对这件事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冷淡了,她和赵媛媛都没有跟去。
赵建国见到张律师,知道他是孙平找来的,在h市小有名气,心里挺满意。虽然报酬很贵,但只要能帮他打赢官司,那点钱花了就花了。不过他对律师介绍案情的时候,很多东西都不愿意和盘托出,含含糊糊,遮遮掩掩的。可惜张律师之前早就听赵媛媛说过了,心里有数,当听到赵建国撒谎的时候,他就直接指了出来,让赵建国说实话:“你要相信我,要是对我有所隐瞒,到了法庭上,控方拿出什么对你不利的证据,我却一点准备都没有,我们就会变得非常被动了。”
赵建国非常尴尬,他在心里暗暗骂大女儿赵媛媛,怎能把家里的私事都随便跟一个陌生的外人讲?他当然知道律师是来帮他打官司的,可很多事他都不愿意告诉别人。就算知道赵媛媛的做法对他有好处,他还是决定等出去以后,好好教训孩子一顿,让她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张律师没兴趣插手管人家的家务事,他对着事前拿到手的资料,对比了一下赵建国,心里就忍不住叹气。他认真地告诫赵建国,如果真的想少判几年,最好照着他的指示去做。赵建国老老实实答应了,但当张律师提到要他将自己知道的所有关于强哥的消息说出来,跟警方做交易时,他又不愿意了。
他当然不能供出强哥他们,强哥干的事情他心里有数,想当年,他也曾参与过,但时间很短,只有几个月,而且没有拐小孩子,也没有卖,他就是负责开车运送强哥手下的人和被拐的小孩子到外地而已。就算他当初没去开车,也会有人去开,他可以说自己不知道车上坐的是什么人,就象开大巴的司机不会管车上乘客的身份。他觉得自己没犯法。
可他不能凭着这种想法,就把强哥供出去,因为当初他是拿了钱的。如果强哥他们没被抓,他很容易就可以撇清了,但要是强哥他们被抓,警方一审问就会知道他的底细,他不能冒这个险。
所以他在张律师面前咬死了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是跟强哥打过几次牌,听说过些传闻,但那种传闻n县一带有点门路的人都能听说,一点都不稀奇。
张律师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不知情,但见他咬死了,警方那边也没什么收获,他也只好暂时相信了赵建国的话。接着他又提出了另一个提议,这回赵建国出事,是因为要算计自己的老婆和孩子,曹玉娥、赵媛媛、赵宝珠和赵宝利都是受害人,如果他们愿意在法庭上为赵建国求情,法官会酌情轻判的。而为了取得他老婆孩子的支持,他最好暂时别提离婚的事,也不要跟情人与私生子那边联系太紧密了。
赵建国现在可以不管情人王秀芳,因为她把罪名都推到他身上,让他伤透了心,但儿子他是绝不能不管的,离婚也必须要尽快进行。要不是为了离婚,他也不会落到现在的境地,如果到这个份上还离不了,那他之前做的一切不就白费了吗?。
张律师都要快气死了:“这是权宜之计,以后你爱怎么样,法院也管不了,但现在你就不能先安抚一下妻子儿女吗?”
赵建国想了想:“要我不离婚,也行,只要我老婆愿意把宝驹认养过来,让宝驹得到合法的名份,那我们还是一家人,离不离婚都不重要了。张律师,你别生气,你也是男人,应该明白我的苦衷。我年纪不小了,家里只有一个女儿,我老婆身体不好,年纪也比我大,这辈子是不可能给我生儿子了,我要是不把外面的儿子认回来,将来谁继承我的香火?宝利不是我亲生的,我不可能让亲生儿子受穷,却把家产便宜了弟弟的儿子。对我来说,婚可以不离,但儿子一定要认,宝利也必须回他亲生父母那里去。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我要为他创造最好的条件。”
张律师头痛得不得了。
更让他头痛的还在后面,王秀芳的娘家人,其中就包括邱文娟,给她也请了个律师,那位律师是个厉害人,让王秀芳咬死了赵建国才是主使者,她是受到武力胁迫才不得已做他帮凶的,同时还要突出她是个十岁小男孩的母亲,孩子离不开她,就连她给有钱的赵建国做了十几年情人这件事,也被他扭曲成为“年少不更事的天真少女,遇到为富不仁的暴发户,被欺骗感情、身体后饱含泪水地被困在他身边无法逃离”的狗血故事。虽然很狗血,但对方律师的说辞都是有证有据的,王秀芳成为赵建国情人前后的经历,全都对得上。邱文娟等人也成为证人,证明王秀芳在上法院打假官司前,曾经向亲戚朋友说过自己的为难。
这些证词是真是假没人知道,但它们对赵建国确实非常不利。赵建国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一咬牙,就把邱文娟也拉下水了,说她也是同伙,专门负责把在h市一中读书的大女儿赵媛媛拦住,不让她回家里去,因为他们给曹玉娥设的圈套有很多破绽,弟弟两口子不聪明,发现不了,赵宝利赵宝珠年纪还小不懂事,只有大女儿赵媛媛从小就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万一她回家后稳住曹玉娥,发现了圈套的破绽,事情就很容易失败。赵建国也有证据,比如出事后他和王秀芳被抓,孩子就交给了邱文娟照顾,他事先给过她一笔钱,本来是以防万一,预备做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