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远寻从房间里出来,脚步轻缓的走在走廊里,他一走过,身后就扬起一些灰尘在空中,他忍不住的咳嗽了两声,这时,就见眼前大厅的转角墙后突然露出一个头来,他被吓了一跳。
定睛一看,原来是前台的那个小姑娘,正用可疑的眼光打量着他,并且开口问道,“要出去吃饭吗?”
元远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这么轻易就被吓到了,还真是丢脸,尴尬的笑笑,点头回答,“嗯,出去吃饭。你呢?吃饭了吗?”
“哦……我不用吃饭。”小姑娘转回了头,元远寻也走到了柜台边,看到她面无表情的回答,心里又是一个激灵,什么叫不用吃饭?是人都要吃饭的吧?难道她不是人?
这个荒唐的念头一闪而过,元远寻看着她的脸,小姑娘也很快就解释了,“哈哈,你别乱想啊,我说的是我早吃过了,现在不用吃饭,我自己带的饭。”说着,她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空的饭盒。
“哦!”元远寻点点头,然后指了指大门口,“那我就去吃饭了。”小姑娘点点头,元远寻就立刻快步离开。
走出宾馆,外面确实已经全部天黑,太阳落山永远都是那么快,几分钟过去,天就彻底黑了,走在这空无人烟的地方,让人总觉得黑暗中隐藏了些什么。
元远寻快步往前走,回头看了一眼这栋独立的宾馆,除了能看到正中间大厅昏暗的灯光,其他楼层的所有房间全都是黑暗的,不像是有人住在里面,难道这宾馆真的是空的?
其实来到这家宾馆,元远寻也不能百分百确定能在这抓到凶手,找到珍珍,只希望能在这宾馆里找到凶手留下的线索,凶手肯定在这宾馆有逗留过一会儿的吧?
元远寻去到了一家炒菜馆,随便叫了两个炒菜,一菜一汤加一碗饭,添饭好像还不用加钱,元远寻觉得自己应该能吃下三碗饭,他真的是饿了。
边吃边四处打量这家有些简陋的小餐馆,好像是一对老夫妻开的,铺子不大,味道还可以,就是有点辣,也没坐满人,可能是因为位置太偏的原因。
这个地理位置本来就在市中区的边缘,年轻人都在大都市里吃着高档西餐,哪会选择来这种地方吃饭?周围三三两两的人,要么是单身汉,要么是刚刚下班回家,三十出头的普通上班族白领。
因为店里人不多,吃完第一碗饭,老板娘就走上来询问他还要不要添饭,元远寻点点头,很快第二碗饭端了上来,还是热乎的,这正是他需要的,接过碗,元远寻开口说道,“老板娘,你们在这儿开馆子也有段时间了吧?”
“对啊,我们这家炒菜馆子已经在这儿开了五六年了,我和我老伴儿早退休了,没事做,我老伴儿炒菜手艺好,就创了个副业,给儿子多存点钱,以后娶媳妇儿用!哈哈哈!”
老板娘一听就是个很好沟通的人,说话不拘小节,笑起来也是够豪爽的,而且一看元远寻这个帅哥主动跟她说话,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还是会喜欢好看一点的人或物品,所以就主动坐下来和元远寻攀谈。
“你是外地人吧?出差来这里吗?还是旅游?不过这周边也没什么好旅游的地方,就市中心能逛一逛。”
元远寻回答道,“我是出差来的。老板娘,你应该对这周围很熟悉吧?你是本地人吗?”
“对啊,我是本地人,土生土长,一辈子没离开过这里,虽说儿子在外地上班,也想过叫我们一起过去,但是我现在是不想离开这里啊,对这里有感情了。”
“是啊,人都念旧,喜欢怀念以前的老东西,老地方。”元远寻继续吃着,老板娘很同意他这话,点点头,看着他吃饭,感叹道,“哎哟,人长得好看,连吃饭都这么好看,我儿子要是有你一半好看就好咯!”
元远寻从小被这样夸过不少,已经习惯了,并且就是因为他这外貌的关系,小时候被别人说是女孩子,经常被三姑婆八大姨的围攻,对他又抱又亲,那时候就开始对女人产生了恐惧感,他学生时代有一段时间挺讨厌自己长成这样。
后来长大了,成年了,听别人说,真正的男人一定要去当兵,他为了证明自己,到了年龄立刻就报名当兵去了。
当了四年的兵,升了士官,他身上阴柔的气质也确实减少了很多,这一张好看的脸,虽然还是有些偏女性化,但再也没有人会说他像女人了。
之后第四年他准备退伍了,长官帮他物色了这个本市公安刑警队的工作,他虽然以前没想过自己会做警察,但是能到刑警队去工作,挺有吸引力的。
也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去,每天接触的事情虽然都跟命案有关,说起来与众不同,而且挺冒险的,他是一个喜欢冒险和挑战自己的人,部队里的训练,其他人叫苦,虽然他也觉得苦,但还是会坚持全都完成,不想被人看低,也不想被自己看低。
所以,就这样他做了警察,二十三岁接触刑侦这个职业,到现在,四五年过去了,也算是在刑警队小有作为,在感情方面,今年有了新的进展,他的人生就像圆满了一样,所以当老板娘夸他好看时,他就笑笑接受了。
所以说啊,人的心态很重要,你不去钻牛角尖,别人说什么,心里不去在乎,更不会动气,甚至还会挺高兴的接受。
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元远寻心里突然想到,那天新知睡在他家里,自己厚脸皮问他喜欢自己哪里,新知也不知道是故意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