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君腾地转过头看他,“什,什么登记?”

林恺俊看着她:“结婚登记啊!难不成你要到肚子突出来了再穿婚纱吗?”

高慧君看了他一会儿,终于破涕为笑,“你这算求婚吗?”

林恺俊英俊调皮的脸上有一丝羞涩:“我想向你求婚已经很久了,就怕你不同意。”说着他用手小心翼翼地摸摸高慧君的肚子,说:“还好这个宝宝来了,帮了他爹我一个大忙。”

高慧君看着林恺俊喜滋滋的样子,不禁笑出声:“瞧你那样,我骗你的!”

林恺俊愣住了,看着高慧君没有吭声。

高慧君见他开始生气,软着声音说:“对不起,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已。”

林恺俊铁青着脸,“这种事能开玩笑的吗?”

高慧君低声求他:“是我错啦,你说怎么办才能原谅我嘛?”

林恺俊想了想,说:“看你认罪态度比较好,这样,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明天,你跟我登记去我就饶了你!”

“什么?明天就结婚?”高慧君惊叫一声,“天哪,我不要!”

……

,其实她也不知道,虽然她和他在一起已经不短的时间了。

林夕熟悉海宁阁如同熟悉身上的一部分,它在那里,不可或缺但是毫无感觉。

林夕有时候会想,也许她这个“剩女”该是时候和“剩男”结婚了?

女人的一生,总是嫁人才完美。或者说,嫁人是女人一生的开始,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美丽。每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就会打电话给海宁阁,她对海宁阁说,我要红玫瑰。

海宁阁在电话那头说,姑奶奶,红玫瑰等过情人节时再买,回头我给你带两猪蹄回去,猪蹄比玫瑰实用。

林夕会郁闷并幸福地放下电话,海宁阁貌不惊人,但是一道红烧猪蹄煮的是皮酥肉烂出神入化。只是林夕想不通,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他也会别出心裁地买花点缀餐桌,现在怎么务实得像个居家老男人一样?不过想到这她会哑然失笑,她认识他时,其实他就已经是个住家男人了。

林夕到家时,海宁阁已经煮好猪蹄,他这个男人虽然不像莫允泽他们那样英俊潇洒,但是猪蹄煮的真是好,林夕其实挺爱笑她是食肉动物。

但笑归笑,红烧猪蹄仍然是居家旅行、掏心抓胃之必备良菜。

林夕把自己扔在沙发上,谁说的,沙发是人最好的情人之一,软和温柔如同拥抱,不离不弃还不贵。

林夕在沙发上舒展着疲惫的身体,就见海宁阁走出来,他说,“我煮好东西了东西给你吃,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就像个结婚已经十年的老公对老婆说的话。

海宁阁脱掉围裙,林夕看着他。海宁阁穿黑色套头毛衣,不过人看起来还是憨憨傻傻的。

为什么她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林夕冥思苦想。仿佛自己过去的憧憬出现在面前,她想起曾经的过去,她在课堂上趴着写理想男人的情形,她说她喜欢的男人必须有气质,修长英俊,有一双干净而清澈的眼睛,笑起来要很温和。

海宁阁不是这样的人,她原来已经认了。

海宁阁对她不是不好,只是这种好太平淡了,像白开水,虽然知道它对身体有益,但是一杯威士忌在你面前,你知道可能会醉,但是也忍不住喝下去,要得就是一时的热情如火。醉里看花。

林夕对海宁阁说起临江的事,她以为海宁阁会对临江不以为然,谁知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咱们以后对她好点儿,你经常过去帮她做点事。”

林夕看着海宁阁,眼里有一抹感动。这个傻男人,不经意间就会让她动摇的心重新坚定起来。

海宁阁对林夕说,是结婚的时候了。说话的时候林夕正在吃馒头,海宁阁买的山东大馒头,热气腾腾雪白粉嫩,切对半里面夹上红烧肉,再加香菜,红白绿三色煞是好看,吃下去又软又香,有种叫幸福的饱足感慢慢涌上。

林夕听到他说话,假装没有听见,继续吃着手里的美味。

可是刚吃了一半,林夕突地喊了一声“哎呀”,她的牙齿咬上硬邦邦的东西,舌头打个转,是个圆环,是个黄金翡翠戒指,水色很够,老镶工。

她心下明了,却见面前海宁阁憨憨窃笑着。

林夕瞪他一眼,说,“这么老土的手段,亏你用得出来。”

海宁阁笑得傻乎乎的,他深情款款地握着林夕的手,对她说,“你还说老土,这可是我花了两个晚上才想出来的方法。”

“那如果我不小心吞下去了呢?”

“呃,这个,”海宁阁想了半天说,“反正没发生的事不考虑了”。

林夕看了半小时海宁阁家祖传的黄金翡翠戒指。

林夕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这样爱惜自己。海宁阁与她,是深入骨血之中。就比如她握他的手,也许不会激动,但很安心,如果在她手上割一刀,他也会痛。

已经不能分开了,就算不是对方的百分百,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也已经渐渐地磨合,拆开来,是会刻骨铭心的。

这就是俗世爱情,好吃实惠又不贵,真正提供能量。

林夕看面前的傻小子,虽然他穿着万年不变的黑毛衣,牛仔裤,笑起来傻乎乎的,只能买白馒头就红烧肉,送戒指都不清楚现在流行的是白金镶钻。

但是他是她的,不会甜言蜜语的宝贝。

林夕终于哭了,抱着海宁阁,她说,“我答应。”


状态提示:第202章 懂得珍惜--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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