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我的传奇帝国>第1185章:向晴

“娜娜苔丝,赞美圣神。老板,不得不说的是,您的无知和您的睿智一样让我感到震惊,整个九阳界的人都知道天风血誓,您好像不知道。”

沐轻没有继续说下去,怕这个脾气不是太好的便宜老板突然发飙拿他出气。

唐毅只是翻了翻眼睛,毫不羞涩的说:“我要是什么都知道,还要你做什么,我一个人就把事情都搞定了。以后说话注意点,下次再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小心我把你皮扒下来做灯笼。”

沐轻并不惊慌,谦恭的说道:“老板,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由我自己来做,别人的手艺我信不着,肯定没有我家传的技艺纯熟。娜娜苔丝,赞美圣神,好的,老板。”

唐毅见这厮停止了喋喋不休,才把手里的风语别在了腰里,他对这个喜欢饶舌的家伙真是有些头疼,希望以后这厮可别一直这个德行,否则他没准哪天一高兴,就真宰了扒皮糊灯笼。

糖糖已经把天风奴弄醒,天风奴躬身施礼:“多谢主人不是之恩,奴婢以后再也不敢冒犯顶撞您了,但希望您能够垂怜奴婢的族人。您,您其实就是我们一直等待的女神之子,我们天风人的救世主!”

“越说越离谱了。你凭什么认定我就是什么女神之子?”唐毅感觉太荒萧,他一个普通人,怎么就成了狗屁的女神之子,这桥段也太狗血了。

天风奴用崇敬的目光看着唐毅,一脸的虔诚:“只有神子才会有天眼,冰珠,水一这三样神物,您都有。而且,我的血液到了您的手里出现的是女神花,而不是平常的血誓花,这是神子才会拥有的神迹。神子,主人,请您救救您的子民吧!”

第一次,天风奴跪在了唐毅的面前,用芊芊玉手捧住了唐毅的鞋子,泪流满面的亲吻,用脸和额头近乎疯狂的做着一套繁复的动作,那是一种仪式。

唐毅很不习惯这样,就算天风奴是个除了脸哪里都很诱人的女子,给她这样也很有成就感,但还是觉得不舒服,想一脚把她踢开,但最终还是克制了这个冲动。

沐轻目瞪口呆,摇晃了一下脑袋,抹了一把冷汗,嘀咕道:“娜娜苔丝,赞美圣神。为什么神子总是一些。娜娜苔丝,赞美圣神。”

糖糖也在嘀咕:“太诡异了,怎么看都不像啊,要说是魔神之子或者妖神之子,倒是更有说服力一些。唉呀妈呀,赞美坏爸爸。”

惜惜拉着冰之喃的小手,默默的看着这一切,一如既往的凄美神情,没有任何的变化。

天风奴差点把唐毅的靴子啃漏的时候,唐毅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她的请求,不管她的满嘴鲜血,也不理会糖糖对他的鄙视,以及沐轻对他的敬佩,淡淡的说:“希望你今天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否则我会让你明白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是不能欺骗和利用的,一旦你做了那些事情,后果之严重,一定会超过你的想象。希望你们都能记住,我不是个好人!”

发飙完了坏人宣言,唐毅说:“谁知道这里的规矩,前面引路,据说向晴公主艳色倾城,美人金榜上的人物,要是不见识一下,岂不是太可惜了吗。带路!”

收拾干净的天风奴前面带路,沐轻骑马跟在马车旁边,沿着石板路缓缓行进丛林中,渐行渐深。

向晴野之所以叫向晴野,是因为有个坡,还朝阳。这不是一句废话,向晴野的这个朝阳的大坡,实在是名副其实,和那些牵强附会勉为其难的地名决然不同。

一片藕断丝连的建筑物,从山坡的下面一直绵延到坡顶,郁郁葱葱姹紫嫣红的植株花草遮住了全貌,看起来若隐若现,颇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妙趣。

一扇大门出现在爬满了青藤的高高城墙之间,朱红色的大门上镶嵌着金灿灿的两个巨大徽章,九头鹰,这是美狄亚王国的标志。

向晴公主,正是美狄亚王国的长公主,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

关于这位公主的丈夫之死,根本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据糖糖所说,向晴公主的夫君应该是给她杀了,但对外说是病死,这种说法并不稀奇。

向晴公主不喜欢男人,只喜欢女人,或许正是因为这样,那位曾经大名鼎鼎的九阳界第一才子才会不明不白的丢了小命。

唐毅望着眼前这扇大门,想着糖糖刚才讲过的那些传闻和轶事,真的很为那个名叫星空飘雪的第一才子感到遗憾和不值,uu看书(#a)与其娶这样的蛇蝎女人,还不如找个女奴来得幸福!

沐轻下马上千,轻轻的敲了敲大门旁边的小门,三声之后,里面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吱呀一声,小门里走出来一个穿着鹅蓝色长裙的小萝莉,看样子年纪不大,最多不过六七岁,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粉嘟嘟的小脸,梳着丫髻,非常可爱的小女孩。

小女孩儿灵动的大眼睛呼扇了几下,说道:“你们是谁?我妈妈不在家。”她并没有完全走出小门,而是一脚门里一脚门外,一副随时准备逃跑的架势,令人发噱。

唐毅一行人想到了很多种可能,独独没有想到,出来开门的是这么个小萝莉,唐毅以为墨鱼足够萌,却发现和这个小萝莉比起来,还远远不够萌。

萌这个字眼,唐毅是从墨鱼那里听来的,据说是从小鬼子漫画中鼓捣出来的一个字眼,专门用来形容小萝莉,或者是萝莉类的少女,意思是很懵懂很可爱。

“你是谁?我们是来向晴公主做笔大生意的。”糖糖不喜欢比她好看可爱的小女孩儿,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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