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din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的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e”(宫殿)一词来源于拉丁语“inudin”最早指代古罗马的12舞蹈祭司(salii),由年轻贵族,受礼过的战士,神职者等组成。“din”一词包含3层含义:骑士精神、中世纪传说中的骑士或英雄、查理曼大帝的近侍。
最早关于圣骑士的传说来自《罗兰之歌》,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近侍和近卫部队。“12圣骑士”中“12”这个数字取自基督教12门徒,并不单纯指具体的12位武士。后世广为流传的12圣骑士为:勇者罗兰,勇者蒙特班,罗兰的远亲莱拿多,大主教托宾,魔法师马拉吉吉,丹麦王子奥吉尔,不列坦尼国王所罗门,闻名遐迩的英格兰美男子艾斯托佛,法兰利亚公爵那摩,弗罗雷斯马特,斐兰巴拉斯,背叛者加尼隆。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剑士是中世纪的重装步兵部队。早期的剑士也被叫做footman,意指靠腿走路的人,就是纯粹普通的步兵。这个时期的步兵穿戴全身锁子甲,兵器组合中以单手剑加盾的方式最为常见。
随着时代的进步,剑士的装备越来越精良,训练和配备费用也越来越昂贵。
锁子甲可以对付砍削和弓箭,但由于是软性装甲的关系,遇到敲砸型的武器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比如链锤、连枷或是那个名字很好听的晨星。双手剑用一招“力劈华山”迎头砸下,也能砸得锁子甲里的人筋断骨折。因此步兵防具发展成锁子甲再加胸甲,说是胸甲,其实也包括手臂和腿部的硬式护甲,关节活动部分才用柔软的锁子甲连接。
对头部的保护从“披头士”式的锁子甲包覆改成配备头盔,且头盔向全面包裹型演化。发展到后来,剑士已经拥有不输于骑士的全身重铠,全覆盖型头盔仅在正面开了条细缝,虽然视野受到很大限制,用于防箭和其它尖锐兵器还算有效。
盾牌由水滴形的kiteehield,这个名字是由于其形状像老式的熨斗而来。这种盾亦经常被称为骑士盾。盾牌多用木制,外面包上皮革、帆布或是铁皮,并不是一整块铁板,那样拿不动。骑士盾带有一定的弧度,可以在受到骑兵枪突击时将枪导向一旁,有点类似现代的战车倾斜装甲。
在步兵发展出足以对抗骑兵的长矛和重铠之后,不少骑士选择步行作战,以下马骑士的身份作为精锐步兵投入战斗。
话说这矛与盾,攻与防的对抗从来都没有停过。最初的皮甲防御性能不好,因此发明了加铁钉、铁环或铁片的皮甲,攻击方则使用长枪、单手剑;防守方发明锁子甲的初衷,是为了弥补皮甲对诸如弓箭、刀枪斧钺等砍削穿刺类兵器的防御不足;攻击方的对应是战锤、链锤等敲砸类,对锁子甲绝对是要命的。胸铠、全身甲之类硬式铠的进化,有效防御了敲砸兵器;攻击方就使用长弓、十字弩、火枪等穿甲兵器;防守方用盾牌作为可以自由移动的附加防御;攻击方用投石车和弩炮加大了敲砸和穿刺的力度;
再到后来,坦克算是重骑兵的进化,盾牌变成了附加装甲和反应装甲;攻击方制造了apfsds尾翼稳定脱壳穿甲弹;动力装甲(or)是全身铠的改良,而攻击方发明了m72高斯步枪……啊,时代过头了……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