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手机响了,我掏出来一看,是沐温晴。
“哥,你真不回来啊?章奶奶可担心你了。”
我走出灯笼店,将一屋子的哀哭声关在门里面,才放开捂着话筒的手说:“不回了,你跟奶奶说,我在店里看店,不会出去的。”
“那……好吧。”小丫头有些恋恋不舍地挂了电话。
抬头看了看夜色,已经被商铺高楼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照亮了,热闹的夜开始了,我,也该上工了。
回到店里挑了一个苍白的大灯笼,提着出了门。古城路不是有失踪案吗,不知道,是不是那里已经拥挤着几个迷失的亡魂了。
这灯笼,以人皮所制,叫做引魂灯,灯里的火焰是惨碧色,叫做拘魂焰。据老白说,人皮是天生可以关禁魂魄的东西,就像是人生前魂魄需要人皮包裹的血肉作为载体一样,死后这人皮同样可以关禁魂魄。
我等了老白四年,一直到高中毕业,老白也没有出现。我坚决不愿意去上大学了,就找了个工作打算赚钱养家。可谁知道,衰神好像跟定了我,我去哪工作哪里就出事。
我最开始是在一家印刷厂打工,可就在我值夜班的那一天,印刷厂起了大火,刚刚入库的纸张呼啦啦都燃了起来,火焰冲天的高。当我摸着黑脸膛从火场里出来的时候,人们都以为见了鬼了。我虽然没有损伤,可印刷厂黄了,我也就失业了。
后来,我又去一个餐馆端盘子,刚干了两天,厨房就炸了,幸好是在深夜没伤到人,但本来就不怎么赚钱的餐馆也因此倒闭了,我又一次被扔出了就业者的行列。
再后来,我又去一家洗车场,跟一个来洗车的客人发生了几句口角,那客人一怒之下就开着车将我们的墙撞塌了,那客人开的是大货车!
再再后来,我跟着奶奶去扫大街,一辆载重货车贴着我的肩膀就把我带了出去,虽然我毫发无损,奶奶却再也不敢让我扫街了……
我郁闷了,一个大小伙子让奶奶养活,多丢人啊。
我郁闷着郁闷着,老白就出现了。
老白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摸着白胡子,喘息地说:“哎呀,我搞了个变色衣料的发明,差点把你……”老白意识到自己要说漏嘴,忙尴尬地笑了几声打着哈哈说:“原夜啊,以后你就要承担起引魂人的职责了,等到引够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亡魂,你就可以恢复一身鬼骨,与我并列为仙了……”
“为仙?也做你这样的白胡子老头?”我这才注意到老白今天穿的衣服虽然也是太极练功服,却一会一变颜色,好像有谁在旁边不停地用刷子刷过一般。
“怎么,我这形象不好吗?人间的神话传说里的神仙不都是白胡子老头吗?我花了三天三夜才将我的胡子漂的这么白,牛头都说我很有仙风道骨的范!”老白贼溜溜的眼珠子乱转,得意洋洋。
“我去!”我说,“白胡子老头早就不流行了!”
“什么?”老白大骇,“原夜贤弟,不知现在人间对于神仙的形象都是怎么个形容,我……我作为鬼界最最前沿的时尚大师,竟然落伍了?”
还时尚大师呢!我暗笑一声,看着他的变色衣服,那衣服刚开始还整体变着颜色,现在已经变成五颜六色的了,往往袖子红了,裤腿就绿了,要不就扣子蓝了,领子黑了,几十种颜色好像在这个衣服上争夺地盘一样,你来我往热闹非凡。老白见我盯着他的衣服看,尴尬的一脸通红。
“现在的神仙啊,都有一头慕煞人的青丝,每次出场的时候都随风飘呀飘呀,特别有范。还有丝竹伴乐,美女相随,不停地向着空中撒着花瓣,把空气都染得香喷喷的……这叫视觉、嗅觉的双重享受,这样的神仙出场才够气派吗。”我看着老白一脸虚心求教的样子,信口胡诌。
“长发飘飘啊!”老白抓了抓自己“中央部长”的头顶有些为难,“这丝竹配乐什么的好说,可这美女吗……十殿阎罗家那几个小丫头不知道能不能借出来,这个吗……”老白正沉思呢,身上的颜色抢夺地盘打了起来,他一身的衣服突然爆炸,破裂成一片一片的碎片,露出了黝黑黝黑的肌肤。
“啊呀!”老白尴尬无比,又要遁走。我忙上去拽他,问道:“怎样才能收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亡魂?”这凡间的工作我是做不了了,可总不能老呆着宅着吧?恢复我的鬼骨仙力,听起来就是一件蛮有趣的事。
老白已经羞得不知道挡哪里好了,哪里还肯跟我说话,我就抓到了一块衣服碎片。不过老白还算有良心,临走扔给我一把黑色的匕首,匕首把上刻着两个字:夜刃。
咦,难道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
我拿着匕首意气风发地比划了半天,猛然想起来,这引魂需要人皮做成的灯笼引魂灯,这人皮哪里来啊,现在可都是火葬,再说,我也不具备盗墓的技能啊。难道,要用自己的皮?我忙呲着牙摇了摇头。
可灯笼还得做,人皮还得找,我逼不得已,只得坐着车到一些远离城市的荒僻的郊外,或者风景区去,指望着好运气碰上个凶杀抛尸的,顺便收点人皮做灯笼。就因为走得太远,我才认识了许多的山精妖怪,要不是老白给我的鬼刃,又给我恢复了一块鬼骨,身上有了冥界的印记,只怕我早就成了那些个妖精的盘中餐啦。
猎食山野中,
餐餐皆辛苦。
心肝脾肺肾,
个个下肚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