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冲锋陷阵的家伙更不堪一击,这一次,我大胆地尝试了新的玩法。冲得最快的两名壮汉已经攀上囚笼,右边这位拔出了狼牙刀,照着我的下盘横砍过来;左边这位挺起四棱锏,直戳我裆部。
这些是他们的拿手绝活,在这么近的距离内肯定万无一失,他俩甚至都在心底准备好了立功受奖的发言稿。所以,当狼牙刀嵌在左边这位的屁股上、四棱锏插进右边这位的两腿之间时,二人都惊恐地说不出话来。
痛定思痛,他们同时意识到这八成是对方为了抢头功而故意耍的阴招,于是不顾流血的下体,疯狂地扭打在一起。我又用同样的方式让其余的保镖反目为仇、自相残杀起来,然后把丫头拉到囚笼顶上,坐下来一同欣赏狗咬狗的精彩表演。
“要是有瓜子和水果就更好了。”丫头看得很入戏,自言自语道。
可惜不是每个人都像丫头一样懂得欣赏,硬要破坏这欢闹的场景。南面的人墙忽然骚动起来,观众们纷纷散开,一彪人马大摇大摆地闯了进来。这是一个混合编队,前队是一大波官兵,约有上百人,军容严整;后队是一群鹑衣百结、身背麻袋的杂牌军,纷纷攘攘,不知道什么来头。整个编队领头的是两个模样很古怪的家伙,他们年龄相仿,一个矮矮胖胖,迈着八字步,这是我至今为止见过的唯一一个宽度超过高度的人,那肚子大得可以同时装下我和丫头;另一个瘦瘦高高,坐在轮椅上,就像一根被折成三段的火柴棍。二人的肤色截然不同,胖的那个黝黑如炭,脸上只看得出眼白;瘦的那个洁白胜雪,脸上只看得出眼球。黑胖子穿着纯白的长袍,白瘦子则一袭黑袍——要是不这么穿的话,他们夜里或者白天出门就很容易被马车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