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当了老板娘,白茜的生物钟彻底发生了变化,早晨不到七点就起来了,按照以前,这时候也就刚刚睡下。一日三餐都在店里解决,还别说,陈大全的手艺还真不错,家常菜也炒得有滋有味,入冬之后店里真的可以考虑加上炒菜。
两室一厅的房子,比自己之前租的大不了多少,虽然同样是一个人,但总感觉房子里多了点人气儿。或者说自己身上的人味浓了。使劲闻了闻,其实是羊肉串的味道。
阳光见得多了,脸色也好了不少,对着镜子拢了拢头发,觉得25岁的女人还不算老。衣柜里找出一件简单的白色小衫,裙子没选太短的,只是略高于膝盖,顺手把要洗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就开始收拾屋子。白茜对自己过去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似乎以前在夜总会里就没见过白天,天黑的时候才开始上班,而天亮了就睡觉了。灯光下的一张张面孔怎么都记不起来,还有嘈杂的音乐声很吵。就是照镜子也看不到真正的自己,都被浓浓的妆容挡住了。
要不是那天小忙出现,恐怕镜子里的脸已经多了一道可怖的疤痕。一个才17岁的小孩子,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一个什么程序卖了100多万!现在卡还在自己的手里,什么样的人才能随随便便把一百多万放到一个只睡过几次的妓女手里?
唉,小忙不许我再自甘堕落,也好,他说我不是,那我就不在是了!毕竟,我的信用就值100多万呢!白茜想到这就一阵得意,可不是所有人都值这么多!
开了这家串店,人也忙了起来,乱七八糟的也不想那么多了,谁说女人一定要结婚?一定要靠男人过一辈子?现在也挺好,有个好弟弟,什么都不愁,自己弟弟如果能有小忙一半就好了。把收银的活交给方姐之后,轻省了不少,其实店里只要不是忙不过来,去不去都无所谓了,不过白茜还是愿意在店里呆着,一边串肉串一边和大伙聊天,总好过一个人呆着。不过最近不行了,前些日子自己报了个化妆班,隔三差五就得学习去,别说,化妆也挺有意思的,以前有姐妹教过自己,也算有点基础,不至于往脸上乱抹,不过去学习才知道,里面讲究这么多。
昨天小妹来电话了,说家里一切都好,弟弟去县里上高中,一个月回来一次,明年小妹也要上高中了,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县里的中学,兄妹俩也好有个照应。父母的身体还算硬朗,只不过还是不能在父亲面前提起自己,一提父亲就发火,还老摔东西。知道弟妹上学用钱,上月店里分红之后,给家里寄了3000块钱,母亲都没敢告诉他。
其实自己想告诉父亲,这钱是干净的。
听小蓓说道哥还在满世界打听自己,去别人的场子,看到长得像的小姐都会多看两眼,疤子腿上的钢钉现在还没拆下去,他的兄弟发了誓要把伤人那小子找出来。前些日子都找到自己以前租的房子了,要不是听小忙的话搬了出来,恐怕真的凶多吉少。
再有一天蓓蓓就该出来了,以前在夜总会,就属蓓蓓和自己处的好,这次听说要往看守所里带消息,她连犹豫都没犹豫就答应了下来,要不是别的姐妹通知自己,恐怕现在都不知道小蓓进去了,这丫头还是这么火爆的脾气,说干就干,明天出来,得给她买身新衣服,除除晦气!
就这样小忙还埋怨自己呢,说是这样的巾帼英雄得夹道欢迎,不能比迎接国外元首的规格差。他明天也要亲自到看守所去接人,不知道想要弄什么幺蛾子。
说夹道欢迎,真的是夹道欢迎,看守所门前停着一辆大金龙,一听蓓蓓出来了,刘忙手一招,上面呼呼啦啦下来两排礼仪小姐,一个个穿着旗袍手捧鲜花,站立在看守所大门两边。有拿哈达的,有拿鲜花的,手里还都不一样,一水儿的一米六五的身高。没等蓓蓓走过来,张向东和大全那边把鞭炮点上了,噼里啪啦的。硝烟过后,蓓蓓也出来了,刚想溜边,两边礼仪小姐一鞠躬把她吓了一跳,一愣神的功夫,脖子上就被挂上了哈达,手里也多了一束鲜花。人群中看见了白茜,才知道,这么大阵仗,是给自己准备的。大大咧咧的蓓蓓,也是当初四大头牌之一,礼仪小姐一鼓掌连路都不会走了。
刘忙没开自己的车,愣是从婚庆租来辆加长林肯来,沈思南看的直嫉妒,咬牙冲刘忙说:“以后我结婚你也得给我弄一辆!”
“这车算什么,到时候给你弄个更有名的,凤凰怎么样?要不永久?”
白茜把大家介绍给蓓蓓认识,蓓蓓稀里糊涂的点头,也不知道记住了没有,到刘忙的时候,白茜着重地介绍,这是我弟!
蓓蓓被迷迷糊糊地推上了车,林肯里面宽敞,大家围坐在一起,刘忙这时候把礼物拿了过来,从里到外一身衣服,是茜姐帮着给选的,都是名牌,连内衣袜子都备齐了。一双鞋就小一千,在当时已经属于奢侈品的范畴了。白茜给蓓蓓带了一套化妆品,什么牌子的刘忙也不懂,反正看包装也便宜不了。最后刘忙掏出个红包来,蓓蓓有点崩溃了,问:“你们不是谁想娶我吧?”
张向东刚想下跪表示感谢,一听这话,赶紧打住。
英雄就应该有英雄的礼遇!刘忙前前后后花了小一万,为的就是想英雄致敬,舍己为人,怎么捧着都不为过!当然,这也是为了做给沈思南看,现在这丫头对自己老大意见了,人家又是写报道又是找关系的,而自己除了出了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