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脑袋里就两个大字:“军婚。”
脑海中亦腾然划过他说----
“部队一年,医院三年。”
显然,陆晋是个转业军人的!所谓转业军人,是指部队官兵直接从部队转入地方分配工作的,而转业军人也在军婚之列!
而军婚----
刑法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法》中,第33条亦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两条是针对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在隐秘条款中,若女方有重大过错,军人亦要受到处罚。
陆晋,他这是拿了所有跟我赌。
可是我记得,军婚的手续也很繁琐,好像要提前打恋爱报告,还得要女方签字……
等等!
我眸子稍稍眯了眯,想起入门时,那人的话----
“陆局,夫人那份加急快递已经到了……”
夫人……
快递……
我立刻想起我签署的那份“照顾协议”!加上陆晋说的,他们一家都知道我……
合着是,在那儿就算计好了结婚事宜?太深谋远虑……呸!什么深谋远虑,这分明是强抢民女!!
更衣室的门就在我满脑子的“被算计了、被算计了”中,缓缓开了----
灯下,军装笔挺的陆晋,眸含波光,笑的祸国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