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血族的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香气,这是来源于血液的味道,而且每个血族都不一样。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这种香气,我不会告诉你们是为了吸引猎物的,这种沁香普遍以花草的芬芳为主。比如说黑是风信子的淡香,我是曼珠沙华,灰是迷迭香,玲是薰衣草。
但是塞维尔比较与众不同,我第一次闻到时也是大吃一惊。因为他的身上是面包的味道......而且还是那种很好吃很香的面包。作为一个另类,神秘的血族公爵,他的血液中竟是面包的味道。每每想起,我都会感到自己在风中凌乱了......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则是因为他的一个奇特的习惯。怎么说呢,这真的是一个好习惯,但摆在血族身上就显得有些诡异。塞维尔每天在睡觉前都会喝一杯牛奶,而且他通常会和他一起的人也准备一杯。在他不懈地坚持下(每天给我塞一瓶牛奶),我最近好像也染上这个习惯,我简称其为“睡前牛奶”。
我吩咐几个侍女帮忙收拾了行李,但实际上我也没什么行李,无非就是几件衣服,几本书,一只皮箱就解决问题了。我此刻真是无聊的发闷,也不想睡觉,也没其他事干。厚重的窗帘自动拉上,我无聊的在床上滚来滚去。忽然,我感觉胸口的一个金属饰品扛了我一下,一股脑地爬坐起来,将那条项链解下来,放在手心里,精美的十字架散发着淡淡的银色,一条链子由手中垂下。我的配饰,以后将用于封饰我的能力。而现在它是打开塞尔拉之门的钥匙。
将配饰放在一边,我解除了用来伪装的魔法。恒定的温度降到零度,收起的獠牙变得尖利,心脏停止跳动,白皙的脸上浮现出一朵妖娆的曼珠沙华,这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高贵的血族。
阔丝蕾特家族之所以能站在血族的顶端,是因为族里纯血都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那就是对血液的控制,可以让无形的液体化为有形,也可以用自己的血去毁坏敌人的心脏,无数种可能无数种使用方式,只要有血液暴露在空气中就可以随意控制。我完美继承了这个能力,但至今没有使用,因为我的异能本身就是控制。
都说掏心脏是血族最经典的攻击方式,我也没试过。毕竟没有什么真正的敌人,好多能力还没有用过,训练归训练,实战也很重要。等待,明天的到来......夜幕再次降临,又到了属于血族的时间了。来叫我起床的,来叫我起床的拉尔夫看到了这样的一幕,我没有换睡裙,就这么衣冠楚楚地睡了,手中握着自己的配饰,侧身躺着。他走过来捏了捏我的脸,我微微皱眉,又戳了戳我的脸,我不理他,他又用力戳了戳,我扭扭头,还是不理他,拉尔夫玩心大起,我戳,我戳,我戳戳戳.......我被惹恼了,猛然睁开血红色的双眼,一口咬上了他的手。“啊,啊啊啊——”塞维尔听到拉尔夫的惨叫,慌张中破门而入。
我彻底醒了,恍惚地看着表情各异的两男。拉尔夫的食指光荣负伤,两个牙洞清晰可见,鲜血涓涓地流。我坏笑地舔舔尖利的獠牙,味道不错。拉尔夫可怜巴巴地望向塞维尔医生。塞维尔无奈耸耸肩开始治疗。金色的光芒微闪,两个伤口用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愈合了。
我惊叹道:“治愈能力,塞维尔好厉害!”
塞维尔轻笑道:“小意思。”
拉尔夫看了看自己的手指道:“现在我觉得血族超速再生很方便了。”
“的确如此,我们出发吧”雷利靠在门框上,歪着头,面无表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