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锦诗愣住,盯着他问:“大哥,你是说……”
“我不会让你嫁给任何人!”叶瑾桦直起身子,一步一步朝她逼近,“因为……我要娶你!”
叶锦诗猛地倒退两步,一股强烈的寒意从她心底蹿起,冷的她浑身颤抖。
什么?
大哥要娶她?
不、不、不!
不要!
从小在叶瑾桦身边长大,这世上没人比她更清楚叶瑾桦的心狠手辣,喜怒无情。
她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生气。
很多时候,他前一秒还笑着,后一秒就能把滚烫的咖啡泼在她身上。
嫁给他?
叶锦诗吓的浑身瑟瑟发抖,几乎喘不过气。
“诗诗,不要逃了,和我回家,”叶瑾桦捏住她的下巴,微微俯身看她,“你应该没有忘记,你是我的童养媳,我怎么会把你让给别的男人?”
“不、不……”叶锦诗恐惧的摇头,哀求的看着他,“大哥,我求求你,你放过我好不好?我宁愿在外面冻死饿死,我也不想再回去了,我配不上你,你放过我吧,大哥,我求求你?”
看着叶锦诗那样恐惧又卑微的哀求,清芽皱紧了眉,上前几步,猛地打落叶瑾桦捏着叶锦诗下巴的手,“叶瑾桦,你没听到她的话吗?对她来说,叶家就是地狱,她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她不会跟你回去!”
“你要忘恩负义吗?”叶瑾桦死死盯着叶锦诗,血色的目光,像是阴暗的黑洞,要把叶锦诗吞噬进去,“叶锦诗,领养时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你是我的童养媳,这辈子注定只能是我的女人!现在是要你兑现承诺的时候了,你要反悔吗?”
他的视线紧锁着叶锦诗,她一如既往的那么纤柔美丽,即便被他一拳打肿了一侧脸颊,依然能看出是个绝色的大美人。
当年,他因意外,残了双腿,他妈妈担心他长大之后,找不到好女人照顾他,便决定自己培养一个。
妈妈带他去孤儿院亲自相看,他一眼就相中了叶锦诗。
孤儿院里的小孩子,都穿着半旧的衣服,尽管像是刻意被人清理过,却还是有种说不出的邋遢。
在几十个小孩子里,他一眼看到了叶锦诗。
她个子不高,身材瘦弱,混在一群孩子里,照理说并不显眼,可他却一眼就看到了她。
那时的她就已经是个出挑的美人胚子,虽然脸上像是故意抹了几道脏东西,却依旧掩不住她出尘的清丽。
细弯的眉,卷翘的睫毛,漆黑透彻的眼睛,尖莹莹的下巴,无一处不精致完美。
他盯着她看了许久,抬手朝她指过去:“我要她!”
看到他指过来的手指,她剧烈哆嗦了下,像是落入陷阱中小兽,目光惊惶。
他喜欢她,可他除了双腿残疾,还有隐疾。
他不~举,不能人~道,即便再喜欢那个女人,也无法将她占为已有。
他渴望拥有她,却无法拥有他,、。
他愤怒、不甘、仇恨,怨恨为什么世上那么多正常健康的男人,偏偏要夺走他的双腿和男人最基本的能力。
他被那种不甘和愤恨,逼得几乎疯掉。
他对她有种近疯狂的占有欲,如果用一句话总结,那就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他讨厌她靠近别人,讨厌她对别人笑,他要对她有绝对的掌控,她要他属于他,从身体到精神,完完全全属于他!
如果不是他那方面不行,他早就将她据为己有了。
只可惜,他就是不行。
这几年,随着医学技术的逐渐发展,他的双腿渐渐恢复。
他吃了许多苦,受了许多罪,终于离开轮椅,重新站起来了。
可他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将她据为已有,他爸妈就给她找好了人家。
他爸妈的意思,以前养个没来历、没身份的童养媳,是因为他双腿有残疾,怕娶个豪门千金回来,人家会嫌弃他。
如今,他双腿已经康复,他又长的英俊,有才华,有能力,京城不知道多少名门淑媛愿意嫁给他,自然不用再娶一个绅士不祥的小孤女。
既然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娶,那么叶锦诗留在叶家也就没用了,倒不如用作联姻的工具,将她嫁出去,给叶家换取商业上的利益。
他爸妈所做的这些,根本就没和他商量,他不知道,在他国外进行最后的康复训练时,他恨不得立刻占为已有的女人,已经被他爸妈找了下家。
等他知道这一切时,叶锦诗已经从叶家逃了出去。
那时他才知道,为什么他爸妈找了那么多借口阻挠他爸叶锦诗一起带到国外,原来是早就打好了物尽其用,把叶锦诗卖掉的主意。
他愤怒不已,但对方到底是这么多年来,一门心思为他着想的父母,他不能对自己父母怎样,只得把全部精力放在找寻叶锦诗的事情上。
这么多年,他一直渴望从头到脚,彻彻底底的得到叶锦诗,如今终于有希望可以得到她了,他怎么可能放弃?
他花费了无数人力物力,终于查到叶锦诗的踪迹——她被顾家大小姐,带回了谢清翌的别墅。
顾家对所有京城人来说,都是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庞然大物。
叶家在京城也算有头有脸的门庭,可与顾家相比,不过是萤火之光,比之日月之辉。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只要是和顾家沾上关系的的事,一定要远远避开,千万不能凑上去。
顾家太可怕,政界、军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