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太翼是酒吞童子一脉,而酒吞童子是岛国神话中的百鬼之首,地位和实力仅次于九尾妖狐。
有传说他相貌英俊,专门勾引chù_nǚ,割取她们的rufang为食;也有传说他喜欢吞食女人和儿童。
总之,酒吞童子就是个喜欢吃人肉的妖怪。
所以,不管传说是真是假,神宗太翼对于吃人这种事情,总不会太陌生,只不过,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以吃人而闻名于世的神宗家族,有一天也会成为别人口中的美味。
岛国人是个只能靠底气活着的民族。
当他们发现自己实力不如人、底气不足时,就会非常坦然而且极其恭敬的当孙子,并拼了命的学习能让自己变强的方法。
他们不认为这种行为很丢人,相反,这正是他们的光荣所在。因为一旦他们实力变得强大,底气足够时,他们第一时间就会反过来将老师干掉。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句话被他们执行到了一个极端,当初自己跪下来喊爷爷的人都被自己干掉了,耻辱自然不复存在,只留光荣永存。
也就是说,他们精神的强大并不是从心出发,而是建立在实力强大的基础上的。
高天原四大氏族成神千万年的底气所在,就是他们代代传承不息的强大异能。
现在,感受不到体内念力,瞬间被撸成普通人的神宗太翼,就等于赖以生存的所有底气都被抽空了,所以,面对一步步走过来的秦歌,他很干脆的选择了认怂装孙子。
“噗通”一声,神宗太翼跪在地上就来了个无比恭敬的大礼参拜。
“恳求冥王大人饶命,我酒吞童子一脉必将铭记大恩,甘愿为奴,永世附您驥尾。”
能把求饶的话说的这么慷慨,这说明神宗太翼还有点节操,只不过微微颤抖的身体还是出卖了他此时内心的恐惧。
“哦?你要认我为主?”秦歌站在神宗太翼的身前,居高临下的问道。
“是。”神宗太翼头都不敢抬的答道。
秦歌摸了摸下巴,饶有趣味的说:“嗯!听上去似乎不错,抬起头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资格做我的奴仆。”
神宗太翼闻言大喜,慌忙慢慢的直起上身,头高高仰起以便秦歌能看的清楚,眼睑却低垂着,态度恭敬的一塌糊涂。
每一代的酒吞童子都长的极美,比世界上的大部分女人还要美,所以秦歌看的非常仔细,一边看还一边啧啧赞叹,表情恶心至极,让空地上的小松姐妹与天宫爱都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反观神宗太翼却很高兴,表情中甚至还有一丝丝的骄傲。酒吞童子一脉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男女通杀的容貌,而且在数百代的家主中也不乏喜好男风的主儿,所以他被秦歌这么盯着看,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
欣赏了半天,秦歌脸上缓缓浮现出回忆的神色,说:“你的长相让我想起了万年以前的一个鸟人,他的能力好像也是幻象催眠,不过比你要漂亮百倍。”
神宗太翼呆了一下,随即眼睛里就迸射出无比惊喜的光芒。
“您……您见过我酒吞童子一脉的先祖?”
秦歌点点头,说:“除了没有翅膀,你们长的相像,能力也一样,所以应该是吧!”
酒吞童子一脉的先祖有翅膀,这是神宗家族代代相传的秘辛,只有家主一人知道,所以神宗太翼一点都不怀疑秦歌见过他的祖宗,并且为此兴奋的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在他想来,有了万年之久的故人之情,不管怎么说,小命是肯定能保住了。
就在这时,秦歌忽然伸出手抚在了神宗太翼的头顶。
神宗太翼一动不动,还做出虔诚的样子闭上了眼,乖巧的像只摇尾乞怜的小狗。
他以为这是秦歌要收他为奴的什么仪式,心里就开始专心的组织语言,好能在待会儿说出足够感人的宣誓效忠致辞来。
可是,秦歌又开口说的一句话却一下将他从天堂打落到了地狱。
秦歌说的是:“我记得那个鸟人的第三只眼味道不错,想来你的应该也不会太难吃。”
神宗太翼的瞳孔陡然放大,瞬间想起了家族先祖的死因,继而也就猜出了此时的“秦歌”到底是谁。
然而,他永远都无法验证自己心中的猜测了,因为秦歌说话的时候手指在他头顶轻轻一划,就掀掉了他的头盖骨,并将两根手指伸了进去。
片刻后,他就把手抽了出来,指尖还夹着一颗花生米大小的琥珀色晶体,看了一眼就毫不犹豫的丢进嘴里,嘎吱嘎吱的咀嚼起来。
神宗太翼的身躯噗通一声栽在地上,红白色的脑浆就像一大碗西红柿炒鸡蛋一样从开放的脑壳中倾倒出来,流了一地。
这一幕让小松合香再也忍不住呕吐起来,好在她一直都捂着妹妹的眼睛,否则小松美代子还不知道会留下什么心理阴影呢。
天宫爱的胃里也是一阵翻腾,但她不像小松合香那样是因为场面的血腥与恶心,而是因为她知道秦歌从神宗太翼大脑里掏出的那颗琥珀色晶体是什么。
人类科学界早就发现,在远古时期,大部分的生物、包括人类的祖先都是有第三只眼睛的,只不过在进化的过程中,这只眼睛从颅骨外慢慢转移到了大脑内部,也就是现在生物界所说的松果体。
松果体很小,约莫着跟豌豆差不多,但它却是人体最至关重要的器官之一,许多宗教和哲学中都认为它是人体接收宇宙能量的媒介。
从某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