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详细的现场勘查和尸表检查工作,就交给警察和警察公医完成了。他这个检察官插不上手,也不能插手。
这里就涉及到韩国现场勘查和法医验尸程序。
由于历史原因,韩国的现场勘查和法医验尸程序受日本被影响较大,主要参考德国大陆法系模式。
警察,检察官,法官和鉴定人,在坚定的启动,实施过程中权职分离。
警方接到报警,指派专职警察赶到现场保护现场,同时负责现场勘查。
同时,警方通知警察公医(被警察聘用的医师),赶赴现场,在警察的陪同下对尸体进行尸表检验。
最后由现场警察官根据勘查结果和医师的意见,填写‘非正常死亡报告书’,并将证物等,上交给上一级或是检查官。
整个过程,检察官可以旁观,但是不能参与,更不能在检验程序启动后发表任何意见。
概括起来,就是警方负责现场勘查、取证,医师负责尸表检查。这两个独立工作程序,目的就是在分检察官的权限,防止检察官权利过大,控制整个案件。
因此,在现踌查程序启动后,检察官为了避嫌,通常会主动退出现场。
金允浩没有托大,他谨遵法律规定,提前带着助手离开,回去等待警方和法医的最后报告。
而且,他现在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他要赶往下一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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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