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现代人,哪怕第一眼的心猿意马,便可以春风一度,哪怕第二日,便各走各路。未婚同居,更是比比皆是。

因为又不愿意负责,没有谁想成为谁的一辈子,当然无所谓了。

蓝玉致不愿意。

不愿意成为某一个男人的无所谓。

因为看了明道的眼神,忽然明白,自己已经开始为他所喜爱——纵然以前只是简单的相遇,现在,却是真正开始喜爱了!女人,都有这种直觉的本领。因为被爱,所以矜持。这一生,还没真正开始谈过恋爱呢。能享受一下被追究的快乐,如正常男女一般,那该多么美好啊。

一如梁山伯和祝英台,而非牛郎织女,直接成了柴米夫妻。

女人,一同居就掉价——男女之间那种朦胧的,欲迎还拒的感觉,真的妙不可言。但是,一旦直接越过了最后的界限,就什么美好都体会不好,很快便相看两厌,拉着手也感觉不到任何的心跳了。

但是,他是急切的,男人,总是比女人急切的,经历过一次死生,再一次千万里的重逢——一切的繁文缛节,一切的遮遮掩掩,都是多余的。

“玉致,明日我叫部落里的巫师看一个黄道吉日,你就嫁给我,好不好?对了,我还得准备婚礼呢,嘻嘻,要送聘礼的……哈哈……”

这是求婚了么?

挑选一个黄道吉日,从此洞房花烛,正大光明,成为某一个男人的妻子。

做妻子,有什么不好呢!

谁说的?女人,无论她多么美丽,多么前程似锦,可是,她最终也许做了皇后,也许做了名妓,再或许,就做了一个终日码字写vip的女作者……命运涂抹一层凄艳,终究显得沉重。怎及得上一个普通女人——只做了一个男人的妻子,其他的,什么都不必背负了!

庸庸碌碌又一生!

多好!


状态提示:石宣英的胁迫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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