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我不再是一个人,耳边时不时传来媳妇的声音,因为媳妇虽然看上去年轻,其实已经有七八十岁了,所以我习惯称她为媳妇姐姐
家里按照当地的习俗摆了酒宴,却没请任何的亲戚,只请了王三婆和一些左邻右舍,也没有吧实情告诉这些邻居,只是说在一起聚聚吃个饭,就这样,我和媳妇姐姐李若水算是成亲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果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好了起来,就连道行也是深了许多,很快就进入了地阶中期,在年轻一辈里,也算是精英了。
见识到了玉龙山的厉害,我是暂时不敢有什么心思了,只能等武大那老头,或者昴日真君归来,说不定有什么好办法。
恰好金三顺这几天遇到了一些麻烦事,我准备顺带去解决一下,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同时也是对天一公馆的支持。
我见到金三顺的时候,这小子皱着眉头,一脸的惊恐和无奈。
这家伙一向都是很开朗的,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车丢了?饭碗砸了?到底怎么了?”我急切的问道。
这家伙这次确实异常坚定的摇头。
“你让我帮忙,总得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情吧?”我焦急的问道,真怕这小子出什么事情,毕竟是自己的师弟,师傅已经不在了,这是我门里最亲的一个人了。
“大师兄,我就跟你说了吧。”金三顺这时一摇头,叹了口气,似乎豁出去了。
“晓晓出事了。”就这五个字,就没了下文,可是我知道这五个字足够了。
晓晓是新来的大一物理系校花,也是金三顺的第一个女朋友,我上次临走时这俩人就认识了,至于确立关系那是等我去了玉龙山以后。
这个晓晓本来就是个好女孩子,学习好,家庭好,就是不会照顾自己,经常大呼小叫的。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她有精神病什么的,可是人家平时又很正常,没干什么出格的事情,就算是大呼小叫之后,仍然知道学习和恋爱。
只是这大呼小叫的次数越来越多了,甚至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把代课的老师吓坏了,还以为这孩子得了什么失心疯,羊癫疯一类的疾病,可是到医院一检查什么毛病都没有,跟正常人一样,除了心跳有些加速之外一切都很正常。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还是被金三顺知道了,虽然这小子道行不高,但是眼力劲儿还是有的,这世上有没有鬼神,别人不知道,可是金三顺确实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这歌刚认识不久的女朋友一定是招惹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这金三顺跟着我也是走南闯北,这几年学到了一些皮毛,基本的驱邪避凶还是会的,于是就照着祖师爷道书上面的符咒样子,画了几张驱鬼符和五雷符,再拿上师傅留给他的桃木剑和铃铛,还有一面八卦镜就把这歌李晓晓约在了天一公馆里面。
李晓晓也知道这金胖子是个道士出身,不管真假,人家可是在这里有名的天一公馆工作,听说这歌地方可是红火,总有许多有钱人舍弃万金,就为了见上人家大师兄一面,解决一些一般人解决不了的问题。
甭管是真是假,那金胖子开的车就不一般,一辆三十万顶配的东风越野,花钱也是大方,学校里有名气的美女几乎都被这小子搭讪过,不过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
虽然李晓晓不算个美女,但是长相也是对得起爹妈,仍在一般的小地方也能叫上个小家碧玉,能看上金胖子,这小子几乎就是烧高香了。
李晓晓本来性子就开朗,平时对金胖子吆五喝六的,金胖子难得有个女朋友,自然大气都不敢喘,只要晚上能在一起逍遥自在,白天怎么着都行。
两人也算投缘,虽然金胖子有点钱,还是师兄给的股份,可是李晓晓也不在乎,人家李晓晓她爹也不是一般人,身家千万的资深企业家,所以金胖子也没什么可以显摆的。
能追上李晓晓,那是多亏了我的东风越野,可是这回这个事情,金胖子还是格外小心的,布了四不像的法阵,在特定的时间,沟通阴阳,接触到了纠缠李晓晓的那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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