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和小方同学嘻嘻哈哈的,虽然所有时候都只有我一个人在说,但是看着他我还是很开心的。而且我好像还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小方有心事。如果不然的话,为什么每次我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神都好像有什么东西似的,可惜啊,我的道行不深,不然,准能瞧出他有啥秘密。
当然了,大多数时间小方是不陪我的,他可能也有自己的事情吧。而如果他不在的话,那我就会和宋云波大哥还有小哲兄一起出去溜达溜达。
转眼半个多月都过来了。家里真是好忙啊,可是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吗?哪怕他们每天都在耳边唠叨,但是这些和我真的有关系吗?
这天,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我迎着早上的朝阳起了个大早。本想着让春巧那丫头随便弄点吃的,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到人。这丫头平时不是挺积极的嘛,怎么今儿个是睡过头了?
就在我准备唠叨的时候,春巧从外面走进来了,手里还端着什么红绸缎。身后也跟着两个年轻的女子。我看着春巧:“这个是做什么?大清早的可别吓着我。”
春巧笑着放下东西就走过来和那俩女子一起对我上下其手。这是要做什么?哎,别呀,别非礼呀,虽然我是想还算不那么迂腐古板,可是这大庭广众下的,这光天化日下的,这朗朗乾坤的,你们也不能这样啊,是吧。
“小姐,下个月初就是小姐的婚期了。夫人让我带着她们来为小姐量身,准备一套小姐喜欢的嫁衣。”说着我又被她们人多势众地拉着转了一圈。我这小身板啊,我痛恨现在的小身板,为啥,为啥我堂堂一介江湖儿女,却要在此受这般磨难?
虽然说,这话说得有点重了,但是,我真是这么想的。
“小姐身材真是好极了。瞧这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的,还有这上怀,虽然小姐现在还未及笄,但就这模样,就知道小姐以后一定是个大美人啊。”
我翻着白眼,哎呦我去,这人可真会夸人的哈,但是我很想知道这谁家不是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的。难道胳膊是腿,腿是胳膊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既然人家愿意昧着良心夸我,那我也就昧着良心接受了,就不跟他们一般计较了。
一圈下来,耳边她们似乎说了不少吉祥话。可是抱歉,您那些已经说破了嘴皮的话我可是一句没听着。自动屏蔽。
唉,望着外面的天,看着那外面的鸟儿我多么想狂吼一声啊。可是,唉,我这么淑女的好女子怎么能做出那样大不雅的事情对不?
可是退一步再说了,不雅算什么?总比现在糊里糊涂被人卖了好是不是?更何况,在大家的眼里我本来就已经是个非正常的人了。就算现在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相信大家一定会原谅的对吧。
于是乎,嘿嘿,我的又一个计划诞生了!
在我吃过早饭之后,我就开始酝酿了啊,我得仔细想想这些个步骤到底怎么个具体实施才能凸显出我的不凡才智呢?还有怎样才能造出大声势让我看起来很不一般呢?要不来点什么非一般感觉的事情?
坐在板凳上,看着这小院子,一时还真想不出什么能够更好的办法引人注意。要不……目光扫视到了那一小排可怜的房子?要不我点火烧房子吧。反正林家很有钱,也不会在乎这些的。
嘿嘿,这个法子好极了。到时候声势造的大一点,让除了林府以外的方家人也瞧瞧我是怎样一个“巾帼不妨须眉的好女子”。到时候,我声名大噪,再混出个“混混无赖二百五”的名号,那样我的生活岂不潇洒自在,再没有人惦记我这个疯丫头了。
想来想去只有这个办法好,可以说是一劳永逸。可是想起那个我亲爱的小方同学,我的心里又莫名有些不开心。我要是走了,他怎么办?要是我真是疯了傻了,那他那个爹还不把他也卖了。虽说我把不是最好的吧,但是好歹我对他好啊。
唉,我真是愁死了。你说我怎么就那么善良呢。我要是不那么拘泥,说不定我现在都已经是身在江湖了。要不我把小方拐走?或许我是贼心不死,这个想法我一直有啊,真是不好意思说而已。嘿嘿。
晚上,终于我下定决心去做一件有史以来我做过最疯狂的事情,去烧厨房。首先在做这件事情要具备很多条件的。
首先的就是先天条件:魄力,我觉得自己还是有这个贼心的。第二,合适的时间。现在是月黑风高正是做坏事的好时候。三,作案工具:我瞅瞅手里的蜡烛,还有白天在厨房顺的类似于打火用的工具,我想,待会儿到了作案地点,再用点什么油啊,秸秆啊作为助燃物。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就该去了。
可能做贼心虚,俺就不点灯了。就这样在银色的月光之下,我偷偷摸摸地摸着就起来了。我穿好了鞋,我推开了门。可是我的心怎么有点抖呢?我的手和脚好像也有点不听使唤。对了,摸着手里冰凉的门我好想说一句,为什么晚上门发出的嘎吱嘎吱声音那么恐怖呢?
“小姐,你干嘛呢?”
“啊!”
我摸着撞到门的脑袋,转过身看着披着衣服看着我的春巧:“你大半夜的不睡觉,站人背后吓唬人干嘛?”
“小姐,我起夜。”春巧嘟着嘴看着我。好吧,我深深呼吸一口气,看着她点点头:“好吧,那,那你赶紧去吧。”说完我赶紧穿上鞋子抖了抖身上的冷气。真是奇怪,怎么好像也还没怎么到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