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雍钰愣了下,细想想却又不觉得意外,于是笑道:“长安一别,我倒是打听到不少关于郡王的事情,越了解越觉得你还真是个有趣的男人。听说你在女皇帝的寿宴上提出,要娶个平民女子为妃,这是真事还是谣传呢?”
“千真万确。”李重俊舒舒服服的靠在靠垫上,舒展身子,惬意的举着酒杯:“你们突厥虽然荒蛮,可酿酒的技艺还是不错的,笼络耳目的能力也很不错啊,居然连皇帝的家务事都知道。长安城中谁在向你通风报信,方便告诉我吗?”
雍钰自知失言,咬咬嘴唇,扔掉手里的短剑坐到他身边来:“你现在是阶下囚,还呈口舌之快?!我父王可是个性情凶悍的男人,小心他杀了你!”说着,从他手里抢过酒杯,斟满酒,十分豪爽地一饮而尽。
李重俊眯起眼睛,笑嘻嘻的看着她,看得女孩心跳加快,脸颊绯红:“小娘,你既然听说过我,也知道我是太子家里最不受宠的儿子吧?因为我既不会溜须拍马,也不会悄声闭嘴,净挑别人不爱听的说;还不像其他皇子那样勤修苦读,整天流连于烟花之地…就连我父王那样性情温顺之人,也会被我气得火冒三丈,更不要说默啜可汗了。所以奉劝你一句,倘若想从我身上获得什么好处,还不如一刀砍了我,省得浪费粮食…”
“你就不怕死吗?”雍钰瞪起一双小鹿般的眼睛,有点恼火的看着他。李重俊不改吊儿郎当的笑容,打了个哈欠:“怕啊,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我这么个大活人。只不过既然落到了这步田地,只好做你们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啦…你以为将我作为人质,就可以要挟中土那位女皇帝和她的太子爷吗?说出来我自己都感到抱歉,我还真没那么大面子。”
他漫不经心地笑容和残忍的话语,让雍钰气愤不已,就想一拳打掉那副精心装扮的面具…她突然灵机一动,冷冷的说道:“如此视死如归,还真是条好汉。可你就不想想那位在家等候的姑娘吗?你不是承诺要娶她为妻,却要叫她苦等一生吗?”
果然,听到这样的话,李重俊的表情瞬间凝固,虽然只是很短的时间,可是雍钰看见了一丝极深重的痛楚,那痛楚也刺痛了她的心…义兴郡王翻身站起,一个转身的功夫就恢复了常态,依旧是满脸笑容:“别开玩笑了,我爱上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是傻傻苦等的人?她就像…就像水面上的月光,你看着美丽,却永远都不要想掬在掌心里,是那样容易破碎,却永远都不会黯淡的…”
他转过脸去,背对着她,雍钰却能够从声音里听出他的表情,那会是多麽充满情意的面容,满溢着爱意的眼睛,他原本俊美的面孔应该多么的闪闪发亮,却都是为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女人…她将手中的酒杯狠狠放在桌子上,跳起身来:“我要走了。呆会会有人来服侍你沐浴更衣,今晚父王准备了盛宴欢迎你,请好好准备一下吧。”
她从身边经过的时候,李重俊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紧紧盯着她的眼睛:“我刚才说的话,请你转达给默啜可汗,如果想要用我当做筹码,还不如直接杀了我,大家都方便…”
阿史那雍钰看着他,没有回答,挣脱了他的手,大步从门里走了出去。
“…打听到了!今晚上会举行盛大的宴席,估计义兴郡王已经被押至王庭了!”辛克穿着一身灰色的毛毡短袍,头上戴着小檐皮帽,脚踩一双乌皮靴,活脱脱经商少年的样子,他从街上转了一圈,兴冲冲跑回绮罗藏身的角落,将一个小包裹塞进她怀里:“买了一身衣服,这里可比不上长安,随便穿上吧,把脸蒙好了,你是汉人,在这里太扎眼了。”
绮罗穿戴好,是一身突厥少女的装扮,短袍束着皮腰带,精干的阔腿裤子,浓黑的长发编成辫子垂在背后,脸上蒙着粗布的面巾。她低头看着脚上半旧的靴子,只觉得有些肥大:“你想好了吗?要如何混进王庭去?这节骨眼上举办宴席,郡王肯定会出现的,倘若错过了这个机会,再见他就难了!”
“我知道啊。”辛克微微皱起眉头,看着墩城窄仄的街道,街上并不像长安那般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只有几辆商旅的马车经过,还时不时会有士兵临检。城门边过来几辆拉着食物、酒桶的板车,去往王庭的方向,车上还坐着些乐工、舞姬,显然是为了晚上宴席做准备的。
绮罗一拍大腿,兴奋地低声道:“我有办法了!”
入夜,墩城刚及黄昏便开始宵禁,数百火把将伫立在高坡上的王庭照亮,远看如同琉璃铸就晶莹剔透;王庭前面的甬道上,陆续有接到邀请前来赴约的贵族赶到。突厥人无论男女都没有乘坐马车的习惯,孩童只要会坐便会骑马,因此甬道边矗立着一排排的拴马壮,由专人将宾客的马匹顺序牵放。
远离灯火通明的大门,高高的王宫围墙有一扇供奴仆出入的小门。辛克从土坡爬上来,侧身紧贴着石墙躲避墙垛上巡逻的士兵,身手敏捷的窜到小门边,轻轻叩了几下,小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条缝隙,他闪身跳了进去,又将门紧紧关了起来。
“你还真是有本事!”辛克拴好门,回头高兴地说道。接着远处的灯火,能看清绮罗一身白色的羊绒裙子,辫子盘在脑顶,戴着面纱,俨然一副王庭女奴的打扮,仔细看,却能见到她裙摆上沾着些许血污。注意到辛克的目光,绮罗连忙低头看了下,摆摆手说道:“我没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