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熙华中午回来的时候,周蓦已经做好了两菜一汤,就剩蒸饭了。小丫头忙得满头大汗,屋子里全是刺鼻的油烟味。
“小笨蛋。怎么不在走廊里炒菜呢,靠窗那么宽敞的地儿。一会我去问房东要张桌子,给你当案板。”麦熙华放下手中东西,发现家里多了三个色泽鲜丽的盘子,还有一个装汤的大瓷碗。不,多了这么多东西。这丫头,真是不省心。
“人家房东有这么好说话?那是什么?”周蓦端着半盒洗好的米凑过来,“呀,椒盐虾!麦子,有你真好。”这家伙将饭盒往人家手上一扔,捞起筷子先吃上了。
“慢些,等会下饭吃,很咸的。”麦熙华笑着去蒸饭。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情形,这丫头半点也不会掩饰自己的喜恶,可爱是可爱,但总感觉长不大。
二十分钟后开饭,周蓦的手艺还算不错,虽然条件有限,两人吃得倒也心满意足。下午麦熙华没有去拜访客户,带着周蓦坐公交去北大玩了一圈。在他看来,跟周蓦斗嘴比跟客户沟通更能锻炼他的思维和口才。这妮子天马行空,想什么说什么,且凡事都要讲个理出来,有时得理还不饶人,真是让他应接不暇。当然,这跟谈客户又绝对是两码事。麦熙华的症结其实一直都是他很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流,总感觉扯来扯去的双方都是在浪费时间。这当然是销售者的大忌。
周蓦无疑是开心到爆,她没有料到麦熙华这么上心,居然把工作放到一边来陪她玩。不过,她心里有些小嘀咕,您这样子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工资几何?可别让我睡大街上去!一看麦熙华就是那种比自己还要清贫的苦学生(麦熙华了悟:姐姐,您到底从哪里看出来的?偶刚给你买的椒盐虾钱是从哪里来的?原来一开始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养不起你的人。)
两人玩到很晚才回来,麦熙华建议在外面随便吃些。周蓦非要自己做饭,结果到家后累得不想动弹,坐在那里就没下文了。麦熙华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周蓦丝毫不觉得羞惭,吃得那个欢畅。不过,饭后她还是很自觉地将碗筷收拾了。不能太讨厌,这是她的处事原则。
汉口。西方复式城堡样式的别墅里,整个下午兰在黎都坐在仿清的凉亭里悠闲品茶。四周是很大一片色彩斑斓的各种珍贵玫瑰花。桌上就静静地躺着那束被嫌弃了的黄玫瑰。飞鹰慨然自断一指时的话还言犹在耳。
“兰总,我飞鹰从不会屈服于人。这次的确是我没将任务完成,按过领罚,理所当然。”这是一种从容、坚毅的气魄。也是心悦诚服的忠诚。
兰在黎惊讶的是周蓦那小丫头短短一面居然就能够得到死神飞鹰的认可。飞鹰是兰父临终前重金聘请辅佐兰在黎的。刚开始,兰在黎觉得用钱收买的忠诚也就意味着时刻的背叛,尽管飞鹰尽职尽责,他还是进退有度。然而,十五年的一路护航,飞鹰是个绝对的黄金骑士,多次救兰在黎于水深火热之中。在**上他一直有死神的称号,除非是他心甘情愿,没有人能动他一根汗毛。就连兰在黎,对他也是亦师亦父,谦恭有礼。
兰在黎曾经不解兰父定下的那一条血腥的军令状:令有所不受,若受,必从。不成,自断一指。这是多么封建的武士道精神,有谁能用一句话就束缚住死神?其实,他今天让飞鹰去见周蓦,根本不算任务,主要是他不想让别的有心人知道周蓦的存在,更不放心其他人接触周蓦。那束黄玫瑰也不过是问候的道具罢了,飞鹰大可不必如此较真。本来就是一件拿不出手的事,现在演变成了严肃的闹剧,这让兰在黎情何以堪呢?
“末末,董叔对我恩重如山。如今他因你而伤,你是不是要表示些什么呢?那就罚你跟我一起给他养老送终吧。我看得出他很喜欢你,有些嫉妒呢。”兰在黎在晚风中喃喃自语,这是个很不错的方案,值得花最大的精力去争取。
“周易,在哪了?滚过来请我吃晚饭,赏你一个捞金的大项目。”正在世外桃源苦练那啥功夫的周易听到老大这非同一般的召唤差一点歇了工。这是什么情况,老大如此彪悍必定有爱。看来是末末那小丫头有回音了?他赶紧抛却浮云,火速到达指定位置待命。
周蓦写完一章,传给了刘科逸,那家伙居然威胁她说再不理他就帮她断更。有没有这么幼稚的人,周蓦无语,虽然知道刘科逸只是说说而已,还是尽心尽力地跟他你来我往死在qq上近两个小时。
麦熙华在玩魔兽,他已经好久没有玩游戏,也不是无事可做,只是想暂时清除思维放空大脑。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找一种方法来反省,或者玩游戏,或者写写日记,或者做些新闻摘录。大三后与企业接触,他很少再写日记,那种自我反省太过矫情,往往都是写了就忘,并且根本写不清楚。所以,他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在游戏中沉淀自己。当然,这只是偶尔一两个小时,沉迷游戏的危害他还是避之不及的。
周蓦跟刘科逸磨叽完,转头瞅见麦熙华在玩游戏,很是惊讶,这看着就是一老实巴交的孩纸,怎么也会玩游戏?
“那个……睡不?”周蓦决定要拯救祖国的失足青年,而对于沉迷于游戏里的人,最好的拯救方法开始莫过于劝说他早些睡觉了。
“哦,你好了?那就睡吧。”麦熙华正好一关通过,果断退出系统,关机。
“……”周蓦愣住,这么好劝?看来麦熙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