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仓库里。
寂静。
没有声音。
云卿惨白着一张脸,长发凌乱而肮脏。
她的瞳孔瞪得大大的,迷茫而落寞,“萧九九,我的爱不比你少,我从高中就喜欢他,大学也报了同个学校,后来他来了香港,于是我也义无反顾的来了,萧九九,我付出的远远比你多,你永远都是让他迁就你,你根本就跟不上他的步伐,你配不上他!”
萧九九配不上兰仲文。
云卿心里扭曲地想着,她那么差劲,她配不上那个几近带着光的男人,兰仲文是她的。
“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就够了,不需要什么配不配得起,这些事情想多了,没什么好处,就是头疼加闹腾。”九九静静看着她,眼珠淡漠,将没说完的话继续往下说。
“还有,你闹腾你自己也就算了,你凭什么把你自己的想法强加在我们身上?配不配得起这些看法是你的,一人一张嘴,我们管不住流言蜚语,但这些想法并不是我们两的,因为我们两从来就没想过彼此会配不起彼此,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令对方更加幸福,怎么样才能令对方更加好。”
如豆的灯光下。
兰仲文脸色阴沉。
云卿瘫软在地上,心口处传来一阵深沉的暗痛。
九九走了过来。
清瘦的身影拢在自己头顶上。
云卿抬头,九九眼底一片黯淡无光,这是生病导致的,拜她的大雄所赐。
云卿咬了咬唇,心口的疼痛突然令她觉得窒息。
为什么?
她那么喜欢兰仲文,为什么他就是不肯看自己一眼,比起九九,她优秀得多,比起妻子,她比九九更适合做一个妻子。
为什么他就是看不上自己?
这些年,难道她的付出他都没有看见?
九九低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也许我小时候确实因为生活太优渥,导致我的性格温和懦弱,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谁,如果有一天兰花儿喜欢了别人,我不会像你这样堕落自己。”
她的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
遇见兰花儿的时候。
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物。
那时候,九九也觉得他遥不可及,敬仰他,崇拜他,这是人之常性。后来他对她好,九九不可能不感动,因为她心里也喜欢着他。
说句真话,谁不喜欢高富帅呢?
可以选择好的,为什么要去选择劣质的呢?
尤其还是个十全十美的高富帅,试问世界上有几个女子可以抵抗这样的魅力?无论样貌气度,人格魅力,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
他喜欢她,对九九来说,就是中了几亿彩票一样欣喜若狂,既然命里选中了她,让她来中这张彩票,她干嘛要一直怀疑这件事不是真的?每天活在自我疑惑中。
有人说过,伴侣的优秀程度决定着另一半的忠诚度。
以兰仲文这样的男人,九九这辈子不可能在遇见一个,她只是单纯点,并不是傻,兰仲文是否爱她,她自己有眼睛可以看,她的决心,也不是云卿几句话就可以左右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九九指着自己手上断过的姻缘绳,“这是当年我去上海玩,与兰花儿去求的姻缘绳,你应该看他带过,试问如果他不爱我,怎么会和我带这种东西,以你对他的了解,如果你送这样的东西,他会收吗?还有,你跟他去出差的时候,他都在干嘛?加班对吗?”
云卿没说话。
“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吗?”九九指着手中的银镯,“这是我跟兰花儿去台湾的时候,他母亲临终前的唯一遗物,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要将这个手镯送给我?而不是送给你。”
最后,她指着自己耳朵上一对微小的玉姝,潮湿的仓库里,玉姝发出莹润的流光。
九九语气冰冷,靠近她,“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这是兰花儿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送我的定情信物,你知道什么叫定情信物吗?就是两个人情投意合,没有谁逼着谁,靠着直觉牵引着彼此靠近。”
她字字珠玑,说得云卿面如死灰。
“如果你还认为有那么一刻,他曾喜欢过你,你大可以骂我,如果有,我一句话也不反驳,就承认我是配不上他。”
有那么一刻吗?
云卿迟疑地想,良久,她轻轻闭上了眼睛。
灯光下,她的脸泛着死一样的灭寂,“没有,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与此同时,兰仲文淡漠的声音响起,“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他坐在圆窗前,半张脸陷在阴影里,有种绝情的味道。
云卿心口处隐隐传来的一阵钝痛,疼得她难以忍受,她紧紧闭着眼睛,热泪从她眼角滑了下来。
两年前,他就说过这句话了。
那晚。
她和兰仲文在纽约出差,兰仲文喝多了,半夜,云卿偷偷潜进了他的房间。
夜色下,那个男人美得仿佛是虚幻的。
云卿心神一荡,脱掉自己的衣服,爬上床抱住他,却被猛地推开了。
“滚开!”那个男人醉得没有意识,却仍然抗拒她的靠近,他受过睡梦训练,如果不是他所熟悉的味道靠近,那么他便会反抗。
云卿摔跌在床底下,抱着自己的膝盖哭泣。
就连自己倒贴他也不要,她早就知道了,他不喜欢她。只是不甘心,促使她的想法越来越扭曲。
可今日听他亲口说出来,云卿觉得整颗心都碎了,她爱得那么累,没有一丝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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