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筱,你真的不记得我叫什么名字?没有骗我吗?”
“帅哥,我都说了很多次,我不记得了!你怎么就是不信呢?如果不是看在你长得还不错的份上,真想一巴掌把你拍死!”
辰若将林晓筱从会场带离,回了他住的地方,结果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帅哥,你叫什么名字?
那种故作花痴的表情让她受了不小的惊吓,没想到等了将近七年的时间,等来的不是她终于回来的惊喜,而是一个可以将人雷翻的惊吓。
问了无数遍,终于确定眼前这个穿得稀奇古怪的人确是林晓筱,她也并没有和他开玩笑,是真的不记得了,他沉默了很久,轻声道:“辰若!我叫辰若,是你的属下!”
“良辰美景,斯人独对,若是奈何~好名字呀!”林晓筱随口说出了他名字的由来,然后又对着他犯花痴,忽然想他说他是自己的属下,又高兴得跳将起来,“帅哥,你真的是我的属下?看来那个时候我还挺厉害的,收了你这么个帅哥小弟!”
辰若听完她的话,本来收拾好了的心情顿时又糟了起来,这个女人比起前更加脱线了。
“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还有,你怎么可以将鞋子都脱了?”辰若没好气地开始指责她,对于她回来的兴奋感已经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这怎么了?婚纱呀,你知不知道他们都说女人穿上婚纱的时候是最漂亮的,再说了我又没露点,还有,这种鞋子,有本事你穿给我看看!累死姐姐了!”林晓筱对他恶劣的态度没什么脾气,她知道古人都是这样古板,如果能坦然面对的话,她才觉得有鬼。
“难道我不好看吗?”林晓筱站了起来,捏着裙摆,像个和心上人约会的少女一样晃了两晃,唇微微翘起,透着若隐若现的笑意,眸子似有期待的看着辰若,她的本意是想娇羞一点,奈何演技不好,表现得很坦荡。
辰若干咳了两声,偏过头装作没看见,耳朵根子有温度烧了起来,在阳光下呈现出漂亮的绯色,随手扔给林晓筱一套男式长衫,匆匆离开了房间,惹得她有些莫名其妙。
接近中午时分,她早已经穿上辰若为她准备的男装,她还知道自己的另一个身份,碧落公子,用一个不那么特立独行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还是比她穿着很占地方的白色婚纱晃来晃去要靠谱得多,知道这个道理的她,很乐意接受辰若的安排。
又和嵇山秦安几个人一起吃饭喝酒,她的酒量比起以前更加骇人听闻,三个人轮流灌她都灌不醉,用她的话来说,会喝酒是防狼必杀术之一,绝对不能在狼倒下去之前倒下。
三个人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及宵风的名字,因为知道她失忆了,不想太早刺激她。
听完她说自己的遭遇,都已经开始婚礼了,却在紧要关头从婚礼上跑了,虽然对他们来说有些离经叛道,可是绿林草寇出生的他们,本来就不是那么守规矩的人,也不觉得她逃婚有什么不妥,只是有些唏嘘不已,不知是不是该庆幸还是该惋惜。
过后,吃饱喝足了,林晓筱开始四处逛,在辰若的成衣店里驻足良久,见到那些制式的衣服,她终于确定了自己真的在这个地方生活过,她很清楚是出自于自己的设计。
生活没能将她磨练成一个服装设计师,心里还是有些失落,如今却在一个完全没有印象的地方见证了一场盛宴,也算是了了一个心愿。
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上午她带来的闹剧已经被新的谈资代替,说着和她无关的事情,就像是听别人说书一样,不论那些人说的怎样激情澎湃,却提不起她的共鸣,只能一笑而过。
她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不在的几年时间里,辰若充分发挥他的聪明才智,财力逐渐雄厚,已经控制了不少经济命脉,一旦产生动摇,将对国家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偏偏他做事滴水不漏,用人也是极其严格,心细如发,根本让人找不到他的破绽,时间一长,他已经是西凉最大的一个富商。
可是她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仅凭他自己的本事,白手起家并不算困难,可是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肯定不会只有他自己的力量,一定是有其他势力在帮助他。
一边思索着,忽然看见了一个卖字画的书生,独自坐在街边的一个小摊上,穷困潦倒的他,却有种傲然不去的神色,仿佛有种心念,贫穷只是暂时的,有朝一日定能壮志凌云。
山水泼墨写意,浓墨淡抹,笔触遒劲有力,意蕴绵长,山川连绵,江河滔滔,云雾缭绕,日出东方,将一方大好山河绘于纸上,意境虽好,可惜一味讲究大气,少了一分柔美。
并非只有豪情壮志才能逐鹿江山,林晓筱低头忖思片刻,她并不是个很会欣赏艺术的人,凭借的只不过是自己对美的一种感受,心中所想,不过是画面带给她的遐思。
她忽然自作主张夺过那名书生的笔,狼毫在浓黑的墨汁中滚上两圈,随意而为,在纸上留下她龙飞凤舞的几个字,看罢,也不管那名书生脸色如何,放下笔,仰天大笑而去。
青衣书生心有不悦,但良好的家教不允许他随意发脾气,而是将目光投向那幅画上,林晓筱题的一首词。
青山几番旧梦,古今多少英雄,世事如梦,人生几度话凄凉。
沧海一笑,烟雨遥遥,豪情向晚照,浮沉随浪记今朝,谁负谁胜天知晓。
再看到落款竟然是碧落公子,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