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人的目光宛若出鞘的利剑,在半空中碰撞出一溜火星,双方都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出强烈的好奇与浓浓的战意。
“怎么啦?”君无垢站起身,看看雷烈,又看看不速之客,脸上隐现些许不安的神色,雷烈脸上如此凝重的表情,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哦,没什么。”
雷烈挠了挠头,心中则悄悄的喘了一口大气,就在刚才,两个男人之间已经进行了一场无声无息的交锋,虽然只是气势上的争锋,但也足以堪比明刀明枪的撕杀打斗,高手对决,首先就是气势上的交锋,若一方的心神被撼动,必败无疑。
这场交锋,双方旗鼓相当,彼此都生出惺惺相惜之感,何况象他们这种境界高手,哪怕是生死大敌,心意往往也是相通的,君无垢一出声,两人极有默契的休战。
“在下孙帅,原本是来福临楼品偿一下美味,但被这香味吸引过来,打扰诸位了。”仲孙帅客客气气的施礼,表明自已是被那馋涎欲滴的香味儿吸引过来的,除了姓名,他说的都是实话,仲孙是国姓,一说准露底。
“孙公子。”君无垢客客气气的回礼,不知道为什么,一接触到对方的目光,这心头就莫明奇妙的砰砰乱跳,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
那双眼睛很明亮,很有神,睿智、果决、坚毅、锐利,但又不象雷烈那种宛如出鞘的利剑,咄咄逼人,震慑人心,令人心生畏惧,而是洞穿人的肺腑,让你无所遁形,配上唇角那一抹若有若无的淡淡笑意,却又让你感觉不到强大的压迫感,但又带着种无形的感染力,让你为之臣服。
五官非常精致,身材硕长结实,小麦色的肤色充盈年青健康的活力,整体来说,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令异性情不自禁的心驰神荡。
哎,雷烈也算称得上大帅哥的级别,而且混得蛮熟的,怎的没这种心律加快的感觉?呃,姐发花痴了?
“估计酒楼现在还没有空位,孙公子若不嫌弃,且一起偿一偿这花子鸡的味道如何?”
君无垢先吸了口气,努力让砰砰乱跳的心头平复下来,然后发出邀请,反正来她来的酒楼消费,都是顾客,请人家品偿也算是拉客的一种方式吧,就怕人家嫌弃。
她从孙帅的衣着气质看得出来,出身必定不一般,这种人的眼界颇高,有的甚至傲娇,看不起人,商人,更是市侩的代名词,无商不奸,满身铜臭,不知道他是不是这种人?反正吧,先试试再说,你要看不起姐,立马滚蛋!
“化子鸡?在下就不客气了,多谢多谢。”仲孙帅眼睛一亮,他早被化子鸡浓郁的香味儿引诱得直咽口水,自然不会死要面子拒绝,这也不是他一贯担男子汉大丈夫嘛,行事就该光明磊落,娘们才忸忸怩怩。
化子鸡,这菜谱他可是第一次听说,名字虽然寒酸,但只看色泽,还有那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儿,绝对让人口水狂流。
化子鸡的典故源于古华夏,在天风大陆自然是闻所未闻,不知道有这么一道著名的菜谱也很正常,反正吧,也属于君无垢所开的外挂功能之一。
她在这小山坡上试验化子鸡,自然带有小刀、碗碟筷子等东东,她用锋利的小刀把化子鸡分割成块,装碟,再端给客人,仲孙帅的铁卫巫九也有份儿。
既是化子鸡,又在野外,没必要弄得象宴席那般正正经经的,越是随意越有意思,因此,君无垢分割鸡肉时,一切就是一大块,用手抓着吃。
仲孙帅和巫九算是客人,君无垢自然把两条鸡大腿分给他们,两条鸡翅膀分给雷烈和冬冬,切去肉厚的鸡胸和过肥的鸡屁股部份,剩下多骨肉少的鸡肋属于她了。
吃鸡肉,有人喜欢啃大腿,有人喜欢吃鸡翅,有人喜欢吃靠近鸡屁股肥腻的部份,也有人喜欢吃肉厚的鸡胸,说是啃起来爽,也有人喜欢吃多骨肉少的鸡肋,她就喜欢吃鸡肋。
按照她的看法,鸡大腿和鸡胸肉太多太厚,啃着爽,其实吧,太韧且塞牙,鸡翅,民间俗称小腿,肉也太多,反倒是肉少骨多的鸡肋才是越咀越有味道,且不容易腻,为啥猪排骨牛排骨卖得贵,这下知道了吧?嘿嘿。
几人或蹲或站,一手捧碟,一手抓着鸡肉块,大啃特啃,啃得满嘴油亮,这味道,实在太爽了,神马淑女仪态,王子礼节、绅士风度,统统见鬼去吧,神仙也抵御不了这诱惑啊。
仲孙帅就是蹲在草地上猛啃鸡腿,不知道为什么,他不仅感觉这化子鸡是一生中吃到的最好吃美食,更感觉有种说不出的轻松自由,仿佛所有的束缚都随风飘散,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人说三道理四管教神马的。
也不怪他生出这样的想法,身为王子,虽说一出生就比普通人身尊肉贵,但从小开始,就没有童年的乐趣,或者说一点点的自由都没有,身边不仅有太监宫女全天二十四小时盯着,更有n多迂腐古板的老学究盯着,父皇母后也盯着,学不好就得被罚,皇家规矩多且严,处罚比那些违反家规的世家子弟还要重,或许,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有属于他的自由。
长大以后,虽然极少再受到体罚,但各种功课多得让他吐血,父皇对他也越发的严厉,那些自诩清流,胆敢直面真龙天子的言官们更是虎视耽耽,稍有出格或不得体,必被雪片般飘飞的奏折弹劾得体无完肤,从而受到父皇的严厉处罚,他在贫寒困苦的边关蹲守几年,就是因为某个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