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吩咐守在松竹厅门外等候差遣的小厮替他备好午饭,就拉着宋明曦匆匆离开小红杏。两人径直朝城南的烟花柳巷走去,路上不时有人投来暧昧的目光——当真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青天白日就捺不住要找姑娘了。
宋明曦是不在乎旁人眼光的,李群能和他玩在一起这么多年,自然也是不在乎的。
两人全然不受影响地一面走一面闲谈,拐进一条幽深的巷子后,路上就再没遇上什么人了。
“呐,走过这条巷子,就到南馆了。”
李群轻车熟路地朝巷子的另一头一指。
宋明曦顺着他的指头望过去,一眼就看见那栋矗立在小巷出口古色古香的华美建筑。扫眼一数,竟有九层之高。每层楼露台的四角都挂了一长串古铜制的风铃,其下缀着晶莹剔透的水晶石,是时恰有微风掠过,拨得风铃伶仃作响,随着风铃摆动的水晶石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仿若九天坠下的星辰。想来夜晚华灯初上之时,整栋楼都像隐在夜空之中,被水晶石化成的群星包裹。
这便是与攫阳城北的倚红楼分势而立云泽颇负盛名的另一所销金窟——南馆了。
南馆,其实谐音男馆,和花重金落力培养花/魁的倚红楼不同,是专做喜好男/色客人的生意的。
虽说里面接/客的都是男/人,但也全是顶顶出挑,别具特色的美人。
李群自己是不好男/风的,他不过陪客人来这里喝过几次酒,也算开了眼界。所以一听宋明曦现在爱慕一个男人,要向自己“取经”,他立刻就想到南馆。
不得不说,南馆的老板相当会做生意,能想到把整整九层的大楼划成好几个区域。每个区域经营的名目不同,四层以下,客人最多能喝到一杯酒,讨得一盘棋,欣赏一曲舞。四层以上,客人便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干什么,但前提是,得有浪掷千金的家底和豪气。当然,与之匹配的小/倌也是南馆里最出类拔萃的。
传言住在第九层小倌只有一人,至今无人见过他的样貌,只有进入八层的客人偶然听过他的琴音。
那客人虽不识音律,却也听得痴迷,直叹“此曲只应天上有”,若不是再往上一层要掏去他一半家产,他肯定要去见见那位“仙人”。
当然,这些不过坊间传言,李群当消遣讲给宋明曦听。
他们可不是来找乐子的,只打算在第一层逛逛。
初初进门的第一层,其实还算不得南馆的大堂,而是南馆专门拨给那些上了年纪,没办法再出卖/皮/相,又没有找到下家的小倌做生意,赚几个钱糊口的。所以第一层就像一条修在室内的专门做生意的街道,两旁满是卖各种物品的店铺。
不过这里的物品比较特殊。
有卖专门润/滑/后面的香脂的,有卖根据自己亲身体验写成的房中术的,还有卖恩/客送的各种稀奇玩意儿的。反正林林总总,品类繁多,直瞧得宋明曦目瞪口呆。
“有意思吧?”
李群被他难得露出的傻气逗笑了,搂过他的肩膀朝他挤眼睛。
“是很有意思,我从没想过小倌馆还能这样做生意。李群,你见过南馆的老板吗?”
惊讶过后,宋明曦对想出这个主意的南馆老板充满好奇。
李群颇惋惜地摇头,
“我倒想见,却没处见去。南馆的老板隐得很深,做生意这么多年,生意越做越大,却没人见过他的真容,着实低调得很。”
“当真有些可惜。”
宋明曦失望地叹一句。
“老毛病又犯了!”
李群受不了地翻个白眼,宋明曦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结交怪里怪气的朋友,什么只画开春第一枝花的和尚,专记录别人怪梦的老秀才,和什么人的笔迹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的落魄书生,隔三差五就要给他引荐一个。说起来顾滨倒是他们之中最正常的人了,正常到李群都有些不理解,宋明曦怎么就和他称兄道弟,成了生死之交?
或许是因为顾滨救过宋明曦的命吧?
李群抓抓脑袋,觉得人心真是太复杂了,就拿顾滨来说吧,他当初既然救了宋明曦,还把许柔霜介绍给他,宋明曦对他也好的没话说,他怎么又要害他呢?
唉……真是搞不清、弄不……
“哎?明曦?宋明曦!你哪儿去了?”
还没等李群感叹完,宋明曦已经趁他不注意走远了,李群孤零零一个杵在过道中间,转着脑袋四下喊。
直喊了好几声,宋明曦才从几米处的一家店铺走出来,不知是不是错觉,李群大老远都能看出他的脸有点发红。
“明曦,你买啥好东西了?”
鉴于这里的货品“特殊”,李群的语气猥琐得很应景。
宋明曦不自在地把手背在身后,摇头道,
“我什么都没买,就随便看看。”
李群察觉他的脸又红了三分,分明在说谎,于是拖长了声音强调,
“真的就只是随便看看?”
“真的、真的!”
宋明曦立刻恼羞成怒了,推搡起李群往前走,一面走一面转移话题,
“你说的那个微澜书局到底在哪儿啊?我找了好久都没看到。”
李群没搭理他,他正忙着找宋明曦刚才逛那家店。知道那里卖的什么,不就等于晓得宋明曦买了什么吗?
他都要为自己的机智折服了。
可惜路旁的商铺一个接一个,全都装点得亮晃晃的,在他看来就是一个样子,所以他并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