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一剪春>第四十六回 捡到一颗老山参

苍天待我不薄。

春妮泪盈于眶,将李小球和蒙大力一起揽在怀里。蒙大力的呼吸急促,脸色通红发着烧。

李小球面色苍白,一双凤眼此时无神的眯着,连嘴唇都已冻成了乌青色。

春妮牙齿深深的咬进下唇,一股腥咸的味道在口腔蔓延。外面的风雪呜呜的刮起来,鹅毛般的雪片子灌进这个狭窄的陷阱。

春妮将李小球和蒙大力扶到陷阱的一处凹陷处,这里的风小一点,多少能抵挡一些寒冷。

也不知小二黑能不能顺利找到人来救我们,它现在只是一条半大狗,遇上风雪和野兽也是凶多吉少。

“难道真要命绝于此吗?”春妮长叹一声。自己殒命倒无所谓,可惜了蒙大力和李小球两个孩子,他们要是有了意外,让两家人可怎么活呢?

春妮从滚落下来的破筐里寻到一只挖药的小锄头,两手在嘴边哈了哈,准备试试能不能攀上去。

东北的冬天实在太过寒冷,这陷阱里的土也完全冻实了,几锄头下去不过锄掉了几块浮土。

一颗植物的根系露了出来,几条极细的黄褐色带突起的长须被春妮无意间铲掉了不少。

春妮咦了一声,将那铲掉的长须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一嗅,不顾泥土又放入口中一嚼,浓浓的苦味带着一丝回甘。

春妮愣了一愣,撇掉锄头,用手捻起那植物剩下的长须,仔细瞧了又瞧,那泪水竟然止不住的滚落下来,“天啊,居然是棒槌!”

东北有“三宝”,人参、鹿茸、乌拉草。这颗不知什么时候在陷阱壁上安家的人参,粗看参龄就不止十年。

人参的主根叫参体,呈圆柱形或纺锤形,顶端有横生皱纹的部位,称为"芦头";上有凹陷的茎痕,习称"芦碗"(一年生一个);须根上有细小的突起,称为"珍珠点"或"珍珠疙瘩"。

光查查那露在外面的茎痕,就有十个之多,那主要的参体还没露出来呢。

春妮忍住激动,用手一点点捂滑了人参旁边的泥土,再用小锄头将人参那一处刨出一块巨大的凹槽。

起参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损坏了一点这参都会掉价。春妮是个新手,顾不得那么许多,拼命的挖掘,用手指抠土,一个多小时之后终于把这颗参完整的挖了出来。

一颗只有人巴掌大小的老参,皱巴巴的黄褐色的表皮,芦头长,芦碗密,参体上的珍珠疙瘩很多,带着一股土腥味,呈在春妮脏兮兮的混杂着血迹的小手上。

足足有五十年的参龄!

春妮捧着这个宝贝,犹豫了一会儿,毅然决然的掰下一小段,将那段人参全数塞进李小球的嘴巴,

李小球虚弱的没有一点力气,眼皮儿微微睁了睁,仍旧闭合着。

“小球乖,把嘴里的东西嚼一嚼,嚼出汁子来。”春妮捧着李小球的脸,细声细语的哄道。

李小球艰难的笑了一笑,脑袋歪了下去。

“小球!”

春妮又惊又怕,心疼的搂着李小球冰凉的身子,无奈之下,春妮将小球口里的参块取出放入自己的口中嚼烂,将那汁水重新喂给小球。

喉头轻轻浮动,李小球终于将人参汁吞咽了下去。人参最是能滋补人的元气,何况这是数十年的老山参。

看着小球的脸上浮现了几分血色,春妮这才嘘出一口长气。

转头摸了摸蒙大力的额头,连续用雪擦拭他的额头和手心,他的高烧也渐退了。

春妮手脚都已冻的发麻,折断的指甲里的血都已凝成了黑色的血块,恍惚之间仿佛听到了犬吠声。

“是小二黑!”春妮的眼睛顿时一亮,支撑着站起身来,大喊道:“我们在这里。”

愈来愈近,小二黑当先跑到陷阱边,累的伸出红舌头哈哈的喘着,后面紧跟着的是狗妈黑子,一双黑亮亮的眼睛望到了陷阱里的小主人,转身朝着蒙军吠了几声。

蒙军、关德,还有许多熟悉的人焦急的脸庞,他们来了!我们有救了!

春妮只觉一阵轻松,放心的闭上了眼睛,马上就失去了知觉,不过这一次,却是放心的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春妮发现自己正躺在暖呼呼的被窝中,伸出的两只手上都包裹着厚厚一层纱布,后脑勺的大包仍是隐隐作痛。

春妮幸福的窝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那颗老山参。着急的喊起来:“爹,爹,你快进来!”

正在外面做饭的关德听见女儿醒来,慌忙跑了进来,“咋了妮儿,哪疼?”

关德围着香芬平日做饭围的绣花围裙,两只袖子撸的老高,大手还拎着一把菜刀。

春妮忍俊不禁,“爹,我不疼。娘呢?医院谁陪着呢?”

关德将菜刀放回厨房,坐到春妮身边的炕上,“妮儿,你这是要吓死爹吗?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你娘交代?”

春妮的鼻子一酸,“爹,都怨我,你别生我气。大力哥和小球也是被我拽去的,到时候我去他们两家赔罪去。”

关德抚了抚女儿的发顶,满是疼惜的道:“傻孩子,你大力哥醒来都和我们说了,这不怪你,你也是为了咱家好,知道心疼爹娘。可妮儿,你现在还小哪,这挣钱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只管好好学习,将来爹供你上大学。”

春妮握住关德满是老茧的大手,脸蛋在上面蹭了蹭,“爹,多谢你。”

关德忍不住笑了,“傻孩子,我是你亲爹,谢我干啥?”

春妮笑的眉眼弯弯,“爹,你把我棉袄拿来,我给你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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