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终生为妻>第160章 简单的幸福,咸淡不均的爱情

施明邪没有办法再次挽回蓝悠沫的那份心,而蓝悠沫也不愿去想他,将全部的精力放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马上就过年了。过年后不久算算日子,蓝悠沫也快要生了,到那时候有孩子陪伴在她身边的话也是一种安慰。

等到那时候,蓝悠沫会重新考虑她和施明邪之间的感情,不管之前他们是不是真的结婚,不管是不是签订了什么协议,一切都无所谓了,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她会不顾一切的去努力,去抗争。

而与此同时在大学校园里面,林枫只是拉着她的手,有时候会搂着她的腰,看看时间快到点了,就回到了篮球馆。他走进了更衣室,换好了球衣就走了出来。“你好好训练,我出去买两瓶饮料,等累的时候找我要!”“谢谢你。雪月!有你真好!”

雪月听他这么说。心里甜甜的。走出篮球馆,在学校的商店里买了两瓶营养快线,回到篮球馆后再离训练场地较近的位置坐了下来。

虽然林枫有了女朋友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还是有很多漂亮的女生来为他加油。雪月的心里真的既是吃醋,又为他高兴,不过想想他最喜欢的是自己,心里就平衡了很多。

坐了下来之后,看着训练马上就要开始了,林枫冲着她笑了笑,但是周围的女孩以为是对她们在笑,欢舞着手臂为她加油,嘴里说着“我爱你!”“林枫加油”的口号。

雪月也对他笑了笑,做了一个爱心的手势,教练看到了之后,就赶紧招呼着林枫过来。开始进行有计划的训练科目。林枫按照教练的安排就开始篮球队之间的对抗了,分为红队和蓝队,林枫是属于蓝队的一组,篮球队的都知道林枫的球技是最好的,虽然队长是位打中锋,但是在队里林枫是最受欢迎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所大学的女生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作为校篮球队的主力,虽然家庭不是特别的富有,但是谈吐和文化修养还是极高的,不像那些纨绔子弟那么浮亏,更多的是专注篮球和学习,所以受到很多女孩子的喜欢和追求,但是没想到最后竟然喜欢上了雪月。

对抗赛开始了,首先是林枫率领的蓝队居然基本上都是控卫,不过林枫是控球后卫,更加专注于组织进攻,而红队大部分是主力队员,教练这样训练的目的也是为了协调看看彼此的默契,林枫持球进攻,在进入到禁区受到包夹后,很快看出了空隙,很穷奥妙的传了出去,对手三步上篮轻松地首先得分。

不过接下来主力队员的红队开始了强势的进攻,一次次打乱了林枫的组织,虽然替补队员在林枫的组织下会形成一定的威胁,但是面对一个个大前锋和中锋的阻拦时,更多的还是传球,选择在外线投篮,相对命中率较低,打得也很艰难。

打了一半之后,教练喊了一个暂停,对于两边的训练都指出了新的方案,对于红方就是继续坚持,一对一的压迫性防守,而对于红方,教练对着林枫演示着战术,准备开始单独的表演,从控球后卫转变为得分后卫和司职小前锋的角色转换。

一节时间十分钟,下半场的训练赛开始啦,首先红方持球,对方的控球后卫是位替补,在准备突破的时候,直接被林枫抢断,迅速向着红队的球场带球飞奔,对手看到之后已经追不上,林枫直接上篮。

雪月在球场看台上也被林枫打气加油,但是林枫这时候已经不注意那里,而是专注于训练赛中,那种专注的眼神让雪月感觉自己的选择真的没有错,林枫真的很帅气,很阳光。

台下的拉拉队也很卖力的为着林枫加油,这让其他的队员都很羡慕嫉妒恨呀,队长都有些看不过去了,跑到她们身边笑着说道“大姐们,帮我们加加油好不好?光为林枫加油,我们多没面子呀!”

拉拉队的队长听后,对他笑了笑,然后示意了周围的姐妹,偶尔在红方进球的时候也会加油,这让他们的心里也算平衡了,但是很快就有变成了林枫的拉拉队。

就在第四节还有三分钟结束的时候,比分定格在50:42,红队领先蓝队八分,这还是林枫不断通过自己的单打才得到的,要不然比分会更加的拉大,看看时间,也不多了。

林枫对着队友说道:“还有三分钟,不能让队长他们小看我们,我们要奋斗到最后一秒钟,战斗加油!”队友在林枫的鼓舞下,气势一下子就上来了,队长看到之后,“看来我们也该拿出真本事了,要不然要输了我可没脸见人啦!”

教练对于他们平日里说笑已经习惯了,比赛正式开始,红方的一次进攻,中锋带球直接来到了内线,正准备投篮的时候,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把球直接冒掉了。

那个人还会有谁呢,林枫冒到球之后,立刻持球快速的向着红队的球场攻去,速度真的是太快了,他们也不追了,像风一样的速度,林枫看了看台上的雪樱,准备送给她一个惊讶的礼物。

不过林枫却忘记了自己的队长还在等待着他,林枫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身体微微的弓着,双脚叉开,身体突然向右一晃,左脚已经闪电般的向右侧大跨一步,身体顿时变成了矮身右斜,持球的右手已经把篮球贴地的运到了队长身体的左侧。

队长高速反应过来,重心完全左移,一脚已经侧跨开,手也马上侧拦过来准备拦劫下已经上半身突到自己的左侧的林枫。林枫矮身右斜的半个身体突然如时间停顿般的顿了下,贴地球终于拍到了地上


状态提示:第160章 简单的幸福,咸淡不均的爱情--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