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车里的亨利警长明显有点心烦意乱,他手指上夹着的雪茄已经下去了大半截,烟头不停地一明一暗。
他就搞不懂了,这些该死的印第安人不老老实实呆着,居然还要闹什么独立,难道是要效仿几百年前的独立战争吗?
而最倒霉的是,他居然被上司派来解决这件事,跟这些野蛮人有什么好商量的,架上机枪一阵突突才是叫他们闭嘴的最好方法。真要是那样的话,亨利警长也就不用郁闷了,关键是上司下了死命令:无论如何不能动用武力。
亨利警长似乎忘记了一件事,人家印第安人才是美洲大陆最原始的主人,当初有两千万之多。后来是欧洲的殖民者踏上这片领地,不断的屠杀之下,印第安人的数量才迅速减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才是真正的侵略者。
咳咳咳,车里面实在太呛,亨利警长忍不住摁下车窗透透风。而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嗖的一声响,一支利箭钻了进来,将他嘴里叼着的雪茄射成两截之后,笃地一下射在另外一侧的车窗上。窗玻璃上看不到箭支,只留下一个圆洞。印第安人的弓箭,蛮有穿透力。
亨利警长被吓呆了,刚才那支箭要是再向里偏上几公分,肯定就钉在他的脑袋上,据说,印第安人使用的是毒箭。也就是说,他刚才差点小命玩完!
该死的——亨利警长脸上闪过一丝暴虐,然后就哇哇怪叫,脑袋猛的磕在车顶。掉落的半截雪茄已经把他的裤子烧了个洞,然后前面的炭火还在他的命根子上烫了一下。
“叫那些印第安人都去死吧!”警长先生吼了一声,然后就看到在车灯的光柱中,闪过来一匹匹快马,马背上的印第安人纷纷弯弓搭箭。车灯偶尔晃过他们建议的面孔,以及闪烁着杀气的黄色瞳仁,令亨利警长心生寒意。
趴下——旁边的副手使劲摁住警长的脑袋,伴随着嗖嗖嗖的声响,一支支利剑穿透车窗射进车里,扎在靠背上,箭杆犹自突突得颤个不停。
幸好司机提前踩了一脚刹车,然后横躺下去,否则的话,警车肯定失控。不过其它车辆就没有这么幸运,好几辆车都被射中轮胎,东倒西歪一阵之后,彼此撞在一起。
车上的警察虽然都有枪,但是临来的时候已经被告知不准开枪,所以长枪短炮全都成了摆设,反倒不如印第安人手中的长矛利箭。
眼看形势不妙,一些警察就从车门爬出来,蹲在地上高举双手,直接投降。这是政府和印第安部落之间的事情,他们可不想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噢噢噢——印第安的勇士们嘴里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呐喊,策马围着车辆转圈,头上的羽毛高高耸立,就像是高傲的雄鹰战士!
呜!大怪冲向一辆警车,俩手使劲一推,直接就四轮朝天,他咧嘴发出一阵怪叫,又冲向下一辆。在他肩膀上,野鸡耀武扬威地咋呼着:“把这些乌龟壳全都翻过去,叫它们永世不得翻身!”
小怪也有样学样,想要掀翻汽车。只是他的力气毕竟有限,轿车晃悠两下,并没给他面子。小怪顿时怒了,一阵拳打脚踢,车身立刻变得坑坑洼洼。
暴力分子,果然全都是暴力分子——车内的警察战战兢兢,如临大敌。处于和平年代的他们,平时顶多也就是教训一下辖区的小混混,何曾见过这等真刀真枪的场面?
看到印第安人已经控制了局面,唐积德就并没有伸手,乐呵呵地在旁边看热闹。看着密密麻麻的箭支射穿了警车的窗玻璃,甚至在机盖子和车门上也插满了利箭,弄得警车就跟刺猬似的,唐大头不由一个劲点脑袋:“好箭法,果然好箭法!”
在雄鹰酋长的带领下,印第安勇士从警车里面俘虏了一名又一名的警察,排成长长的一串,都高举着双手,好不狼狈。他们之中,也有几个倒霉蛋被利箭射中,好在都不是要害。
噢——呜呜——牛角巫师又带头唱起了战歌,勇士们载歌载舞,准备押运俘虏凯旋。他们并不知道的是,就在刚才,那位亨利警长已经请求了火力支援。
“对于这样的暴徒,我们只好消灭他们。”在州警察厅内,总警监也就是厅长先生正端着一杯咖啡,兴致勃勃地查看一组照片,上面就是印第安人袭击亨利警长和他的手下。
一旁的副总警监也吹了个口哨:“很厉害的箭法,看来我们只能出动装甲车和直升机,地面配合空中打击,才能消灭这些暴力分子。”
然后,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起发出了奸计得逞的大笑。可怜的亨利警长,或许他现在还不知道,已经被上司给卖了;或者,他为了升职,自己甘愿当黄盖也说不定……
“这些警察都是吃屎的吗?”野鸡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然后大星就用手里的枪戳戳前面那名警察的脊梁骨,那家伙于是紧走几步。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阴谋?”即便是他这样不喜欢动脑子的懒人,也嗅到了一股阴谋的气息。
小虾米点点头:“或许,这是警方采取大规模行动的借口。”
伴着小虾米的话音,天上响起一阵沉闷的雷声,唐积德不由咂咂嘴:“看样子,暴风雨就要来了——”
“嘎嘎,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还真有不怕事大的,比如说野鸡先生就是这其中的代表。
看着兴致勃勃的酋长先生以及那些在马背上欢呼雀跃的印第安战士,唐积德不免轻轻摇头:他们还是太淳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