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显然是被吓破胆了,俩手一哆嗦,手里的木棍落地,简易担架上的矿物学家滚落到草丛中。
倒是野鸡显得特别兴奋,露出财迷本色:“大星,赶紧到车上把摄像机取来。大脚怪啊,要是能照个相的话,卖给电视台都能卖老鼻子钱啦!”
“亚历山大叔叔,我们先过去看看。”小虾米叫大胡子原地等候,这家伙倒是真听话,直接趴在担架旁边,惹得大星都朝他竖起了中指。
小虾米在前,身后跟着大星,最后是唐积德抱着野鸡,一起向着火堆的光亮走过去。很快,他们就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并且听到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唐积德猛然想起来,昨天烤鹿肉的时候,有两块骨头就扔在火堆旁边,上边还带着不少肉呢。
“大脚怪,你已经被包围了,举起手来,缴枪不杀!”野鸡又开始咋呼。
黑影猛回头,嘴里发出一声低吼,唐积德和小虾米因为超强的夜视能力,所以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这一刹那,他们甚至以为是国王从桃花岛追到这里来了呢。
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国王,这个大家伙显然比大猩猩更为进化,因为他的身体比例更趋近于人类,而且是直立行走,并不是像大猩猩那样拳行。
这个大家伙绝对比唐积德和小虾米摞在一起还要高,浑身都是浓密的黑毛,肩膀的宽度也足有一米多,手臂和双腿都跟柱子似的,尤其是一个大脑袋,真跟小轿车的车轱辘大小。
而且从面部来看,也明显摆脱了猿类的一些主要特征,尤其是那一双巨眼,从里面已经可以读出他的内心世界。
此时此含的感觉很复杂,既有愤怒,也似乎含有恐惧,甚至还有一丝丝的无奈。表情如此丰富的眼神,证明他已经拥有一定的思维能力,不再完全凭借本能行事。
在这个大脚怪的手上,还抓着一截骨头,只不过已经被咬掉半截,可见他惊人的咬合力以及牙齿的锋利。这也叫野鸡先生又忍不住开始吐槽:“靠,吃人不吐骨头啊!”
呼——半截腿骨带着风声呼啸而来,这个举动,更是可以看出大脚怪的智商,已经脱离了动物的范畴,应该和小白在伯仲之间,只不过小白最喜欢用的武器是石器。
野鸡吓得缩着脖子,一头扎进唐大头怀里。不过大脚怪的准头毕竟是查了一些,骨头棒子呼啸着从大伙头上飞过,从它发出的尖啸声就可以感知到,大脚怪的力量绝对惊人,不知道它和国王对上,谁会更强一点呢?
噢噢——大星第一个冲了上去,大概在它看来,这个大家伙跟它娘家哥哥差不多,都是亲人。
“回来!”唐积德吆喝一嗓子,这个大脚怪好像脾气比较大,可不像小白那么友善。
不过大星是一只很**也很有想法的猩猩,所以并没有听从唐积德的指挥,而是径直来到大脚怪身前,在他十几米的地方停下脚步,然后拍拍两个小爪子,将长臂高高举起。
这个举动估计是跟非洲一些部落学来的,通常是他们一种示好的方式,表示手里没有武器。只是不知道对面的大脚怪,是否能够理解。
事实证明,大脚怪的智商确实很高,他居然也使劲拍了两下巴掌,发出啪啪的巨响,然后也高举双臂。他的手臂虽然也很长,但是和大猩猩相比,还是要短很多。
这下大星可高兴了,慢慢往前凑乎,伸出一只小爪子,想跟大脚怪来一次亲切友好的会晤。可是大脚怪却被它给搞蒙了,不知道对面的小家伙要干啥。他的大眼珠子转动两下,然后就从嘴里吐出一截骨头,上面还带着肉丝,放到大星的掌心,估计是以为它伸手讨要食物呢。
大星甩手把骨头扔掉,然后两个小爪子握在一起摇了摇,给大脚怪做示范。别说是大脚怪了,就连唐大头刚刚登上桃花岛的时候,瓦西里照样给他做示范呢。
大脚怪的领悟力看起来不错,咧着大嘴,发出吼吼两声,然后就伸出大大的手掌,弯腰将大星的小爪子完全包裹之后,使劲摇晃两下。
结果大星就悲剧了,它就像小朋友手里的布娃娃,被拎到半空,上下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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