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变三八>第1章 亲梅的知音

几次跟友人诉说我前半生风花雪月的情史,友人都会毫无意外得给我指出一条阳关道:写成咱给你推荐到《知音》。

我便在今年的夏天,在报刊亭里,毅然决然得舍弃了《elle》,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知音》。

报刊亭的敬业大妈一面捣鼓她的附加产业—茶叶蛋,一面向我剧透:“这期不错,里面有一篇讲了一个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后嫁给了真爱。”

我觉得这个文章的噱头不错,掏钱付账的时候,忍不住求大妈继续剧透:“然后呢?”

大妈找了我零钱,笑道:“结了婚之后生不出小孩,后来去了新兴医院了”

我无奈“哦”了一声,转身走人时,惋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这年头,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搔首弄姿的,不只是干露露和她妈了,还有在街上等红绿灯的狗。

我在红绿灯下翻看了一遍杂志,抬起头时便瞧见这么一只“搔首弄姿”的狗,忍不住腹诽:这狗怎么这么像于沁黎?

挠完了狗腹,这只不知哪个国家接种的卷毛狗突然转过身来,冲着我的方向连声小吠。

我忍住朝它回吠的冲动,听到前面的路人甲和狗主人交谈道:“这狗不好养啊,大街上的一直叫,叫渴了您还要喂他水吧。”

狗主人嘴缝里透出一句话:“这是卷毛比熊犬,一般人买不起。”

路人甲逢迎得“哦“了一声,蹲下身摸了摸这卷毛比熊犬的头,又扬声道:“是的哎,瞧着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样,这毛多有韧性和光泽啊。”

狗主人牵着绳子的手抬了抬,让狗远离别人的抚摸圈,半讥讽半嘲笑道:“狗的皮毛都是靠吃出来的。我们家喂他的狗粮都是国外进口的,这种狗粮日本人还用来喂小孩的。”

我走上前,瞧了瞧这卷毛狗身上挂的铭牌,朝狗主人一笑:“于沁黎对狗倒是上心,一条狗都整得比她人模狗样。”

狗主人,哦,不,狗保姆惊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开口:“是方,方小姐。。”

我看到一只狗,就能猜到它的主人是于沁黎。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没事找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为我对于沁黎的一切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没有的,我还真不想有。

下面我来个自我介绍。

我叫方晓菁,88年8月8号出生。小学时是顽皮生,初中时是优异生,高中时变成了留学生,到了大学,我又变成了大陆生。

有人会感叹我的身份变化太快~~

但也有人会觉得我的名字异常熟悉,,我想说,这个确实是,这个也确实有。

倘若你觉得你想不起来在哪听过我的名字而夜间盗汗多梦的话,我勉为其难得告之:详见都市情感电视剧《夏家三千金》。

原因就在那里: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晓菁。

于沁黎于我,是个特殊的存在。

好吧,实话讲,她对于很多人,都特别得ial。

她是那个大家围坐在教室里看爱情动作片,别人满脸的惊异&兴奋&好奇,她却皱着眉头叫嚣低俗的个性女。

她是那个看着游泳池里男女互相调戏,忽然在岸上大叫一声“别脱裤子”的张狂女。

她是那个善于打架,能从女厕所和我一直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厕所的奔放女。

我记住她名字的那一天,便是和她结下仇恨的那一天。

如果广大读者认为这是一篇女同文的话,请相信我,您and了。

现在的女同都可以去献血了。

如果有可能,请再次相信我,我会在公众场合下“深情款款”得对于沁黎说:“亲爱的,我们终于可以去献血了。”

unfiven 1:出生

传说,我和于沁黎是同一天出生。那天是晴天,还有着万丈高的太阳。

我不确信这个传说,皱了眉头就去问老爸。

对我而言,和她一天的生日是我的奇耻大辱。

老爸端着茶杯往桌上一扣,大声驳斥道:“传说个毛,就你生日那天,你妈和她妈为了抢张床位,在医院里从妇产科一直打到精神科。”

我感到很震撼,嗫嚅道:“那后来呢,咱妈赢了吗?”

老爸将手上的茶杯端起来又一扣,暗淡得回我:“她妈的赢了。”

我拍拍老爸厚实的肩膀,安慰道:“输在起跑线上有什么关系,勿用脏话,注意风度。”

unfiven 2:老妈的烧饼脸

于沁黎的妈妈和我老妈原来是一个银行的职员。由于老妈职业操守高、说话有腔调,后来新的支行开业了,老妈就直接走马上任,意气风发得做了新支行的行长。

老妈文艺军人出生,做个行长,原来很引以为荣。

谁想后来,于沁黎的妈妈也一屁股坐上了另条街上的支行行长。区别的是,这个支行的营业厅面积比老妈的支行活活大了2倍。而且执行员工也是多考进、少关系,管理起来能省心许多。

自此,老妈活生生的一张瓜子脸,憋火憋得渐渐得向烧饼脸靠齐。

unfiven 3:老爸和于爸的仇恨

老爸和于爸的恩怨那是一本书也写不完的。

但是,老爸对于爸的满腔仇恨,我却从小就感觉到了。

我就拿老爸以前讲的一个睡前故事来举例:

在遥远遥远的n市,有一个动物园。动物园里有一个叫方宝宝的小麦兜,他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就是爬到高高的梧桐树杈上——放一个屁。

为了这一天,小麦兜努力啊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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