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向沈慕古歪了下头:“小沈,感应一下。”
沈慕古连忙闭起眼,不一会儿就睁开了:“王哥,这周边的房子里,都有丧尸。”
不出所料啊,都是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楔招。
王路轻松地嘿嘿笑了两声,转身对周春雨道:“没啥了不起的。我看啊,这些傻头傻脑的丧尸终于发现做个宅男比在外面风吹雨打的更舒服点了。”
然而,周春雨脸上依然心事重重的,他迟疑着道:“王哥,我也让沈慕古感应过了,知道丧尸是躲在房子里。我担心的是,这丧尸正在变得越来越聪明啊。”
钱正昂也在旁边道:“是啊,王哥,虽然我们都知道丧尸在慢慢觉醒,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昨天还呆头呆脑只会张着嘴向我们猛扑。一眨眼,居然知道在房间里玩躲猫猫了。”
王路皱起眉:“你们的意思是说。这丧尸是听从命令才这样做的?”他想了想,点了点头:“有道理,这次丧尸的行动太整齐划一了。”
丧尸的觉醒肯定是差错不齐的,人的智商还分个三六九等呢,丧尸不可能一夜之间都变得一样聪明,就算知道要避周春雨等杀星的锋芒,也应该是陆陆续续退入房屋内。像今天这样,昨天还在散步,次日就统统变成了缩头乌龟。太不正常了。
王路很快就得出了答案,他相信周春雨等人也隐隐猜到了:“小周,你是说有智尸在指挥丧尸?就像我们在卫生院碰上的情况那样?”
但他很快摇了摇头:“不,这不太可能,就算有那样聪明的智尸,它也不可能控制整整一个镇子的丧尸!”奚加朝的控制范围才百米,要控制整个鄞江镇的丧尸,达到如臂使指的程度,这只丧尸得有多可怕。不,这绝不可能!
王路心头突然一跳,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可这也太耸人听闻了,他一时难以置信。
王路扭头看看周春雨,又看看沈慕古和钱正昂,在三人脸上,他看到了同样恐惧之色。想来,大家脑海里都在转着同一个念头。
如果一只智尸无法指挥那样多的丧尸,那么如果是2只、3只、4只,甚至更多的智尸呢?
丧尸已经觉醒了围猎,懂得了互相合作,没道理智尸不懂啊。原本就比丧尸聪明的智尸如果联合起来,完全可以控制一个城镇的丧尸!
王路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词――兵团。
丧尸以前虽多,却是一盘散沙,所以,王路在刚到崖山时,孤身一人,经验等同菜鸟,抖着一身肥膘,就敢对抗一个镇子的丧尸,甚至还多有斩获,欺负的就是丧尸数量虽众,实际却是单兵作战。
到了后期,虽然丧尸懂得了一定的合作围猎的本领,但是还远没有到亲密合作的地步,连呼朋唤友式的打群架都不如。
再接着,智尸出现了,每只智尸身边都或多或少跟着几只丧尸小弟,而且这些小弟也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听从智尸指挥的迹象,但是正是因为智尸比丧尸聪明,所以它们不再是无知无畏,它们懂得害怕,它们懂得逃避,它们畏惧死亡。智尸在面对比它们武力更强横的崖山众时,经常是扔下丧尸小弟顶雷,自己却溜之大吉。
说到底,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然而,今天,在鄞江镇,在一夜之间,智尸们指挥丧尸们完成了一次整齐划一的行动,虽然行动并不复杂,只不过是躲避进室内,但其组织性,协调性,已不可同日而语――不,这绝对是一次重大的突破。
丧尸群,已经隐隐有了丧尸兵团的雏形。
王路打了个寒战,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崖山众人之所以能活到现在,除了比丧尸更聪明外,就是组织性远远超过丧尸,能将个体充分结合起来,对丧尸形成局部优势。如果丧尸也同样组织起来,只要它们源源不断向王路等人扑过来,累都能把大家给累死了。
王路想到这里,突然抬头大笑三声,旁边沈慕古很凑趣地问道:“王哥,你笑啥呢?我们可都快担心死了。”
王路大声道:“我是笑智尸虽然比丧尸聪明点,其实还是白痴。没错,白痴再聪明也是白疾。这些智尸如果把所有的丧尸都组织起来,现在就向我们冲过来,踩都能把我们踩扁了。可偏偏这些智尸害怕我们的武力,躲到房子里和我们玩躲猫猫,根本就是一招臭棋,正好让我们个个击破。”
说着,王路一挥手:“来。让我们好好教训一下那些散发着腐烂的臭味的家伙,让它们知道,无论它们的智商觉醒到何种程度,丧尸永远是丧尸,埋在泥土里发烂,才是它们惟一的下场。”
王路所说的教训,就是选一幢楼,把躲在里面的丧尸、智尸都干掉,让智尸明白,无论在露天旷野。还是在室内巷道,丧尸永远不是人类的对手。
王路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无聊。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这次小型行动,震慑那些自以为聪明的智尸,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借此提振整个崖山团体的士气。
虽然说是次小型室内清洗行动,但为了展现“崖山军团”的威力,王路并没有丝毫马虎,他指挥全体人员都穿上了载在三轮车后厢上的盔甲。连摩托车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