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虽然恼怒杜睿不给他留面子,不过却也明白了杜睿的意思,要想当真实现官绅一体纳粮的新税法,他这个皇帝不能不作出表率,要是连他这个皇帝都纳税了,其余的人还能有什么怨言,就算是当真乱起来,大义也在他的手上。
想到此处,太宗强压下怒气,道:“好!便依你之见,但新税法,毕竟还没实行,以前的便揭过去,从新税法施行之日开始,皇室也当依法纳税!”
太宗一句话,便定下了要改革税制的调子。
杜睿闻言,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擦了把冷汗,刚才他也是吓得要死,要是当真惹恼了太宗,他这一百多斤可就全都交代在这里了。
紧接着杜睿便开始阐述起了他所拟定的新税法,其实他的税收政策,不过就是明代张居正所倡导的一条鞭法的改良版。
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初名条编,又名类编法、明编法、总编法等。后“编”又作“鞭”,间或用“边”。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
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徭役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当时的社会背景也是因为,土地兼并剧烈,地权高度集中,加以官绅包揽、大户诡寄、徭役日重、农民逃徙,里甲户丁和田额已多不实,政府财政收入减少。针对这种现象,不少人提出改革措施,国家从保证赋役出发,遂逐渐把编征徭役的重心由户丁转向田亩。
当然以杜睿后世人的眼光,自然不能完全照搬一条鞭法,而是做了细致的改良。
其一便是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负相对均平。针对现在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无须纳税的情况,只有从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赋役均平。
其二便是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唐初虽然制订了轻徭薄赋,与民生息的政策,但是经过发展,一些苛捐杂税也孕育而生,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将役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由于赋役统一,各级官吏便难以巧以名目。按照田亩多寡,凡二百亩以下者,仅为十税一,二百亩以上者,一千亩以下者,为十税三,再往上者,便为十税五,这一法令为的就是防止土地兼并,那些豪门大族自然成了重点打击的对象。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之中,还有一条计亩征银,官收官解,将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为色银。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
不按实物征课,虽然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也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火耗便是由此孕育而生,虽然运输方便了,但是火耗之数,却被沿途官吏尽皆克扣,而且随后又转嫁到了平民百姓的身上,还是增加了人们的负担。
因此这一条杜睿还是决定延续现行的实物折税,为的就是避免官吏借着火耗克扣,不得不说,中国历朝历代的贪官污吏是这个世界上最为聪明的一群人,只要有一点儿空子,他们便不会放过。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