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秦以洵醒过来的时候,赵启铭已经不在床上了。
撑着有些疼的腰坐起来,外面隐隐出了太阳,光线从窗帘里倾泻进屋,房间里里有细小的尘埃在光线里轻轻舞动。外面渐渐有了孩童玩耍嬉戏吵闹声,车辆进出的声音也尤为响亮。
秦以洵翻身下床,套着拖鞋走过去把窗帘打开,几乎一打开窗帘,温暖的阳光就如期而至。秦以洵微微闭上眼,仰着脸感受久违的阳光,阳光将她的半个身子投影在贴有藤蔓壁纸的墙壁上,几缕并不服帖的头发翘起来,在影子上看起来像是耷拉着的兔子耳朵。
赵启铭推门进来,看到的就是秦以洵仰头闭眼,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站在窗前,脸上的绒毛在阳光下依稀可辨。白色的睡衣松松垮垮地套在她的身上,脚上套着一双硕大的兔子拖鞋,看起来寂寥又青春。
“起来了就去洗漱,我买了小笼包和豆浆粥。”赵启铭几步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她,吻了吻她的后颈,又说,“身上还疼吗?”
“不疼了。”秦以洵低头,看到赵启铭交叠在她腰腹的双手,手轻轻覆盖上去,扭头问,“你怎么起得这样早?”
“睡不着就起来了。”赵启铭勾唇笑笑,浓密纤长的睫毛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好看极了。
洗了脸,秦以洵端详着镜子里面的那张脸,额头上的划痕显眼,下巴上的指痕倒是淡了不少,但是无论怎样看,都算不得好看。
秦以洵叹了口气,垂下睫毛,找了粉底来给脸细细扑上一层,弄好以后整个人看起来气色好了不少。
吃早餐的时候秦以洵频频看向赵启铭,赵启铭将手里的一半包子吃完,抬头含笑问,“看什么呢?”
秦以洵淡淡一笑,并不说话,低下头心不在焉地用勺子搅拌着豆浆粥,半晌才漫不经心地喝上一口。
赵启铭给她夹了小笼包过去,微笑着问,“你怎么一大早就心不在焉?不喜欢喝豆浆粥?”
秦以洵抬头,抿唇一笑,“没有。”说完话,又低下头去搅拌豆浆粥。
赵启铭伸手拿开她的碗,“有事就说,别这样闷着。”
他突然把她的碗拿开,秦以洵的勺子一下子悬在空中,楞了一下,秦以洵把勺子放到一旁,“你……可以跟我说说萧颖吗?”
终于还是说出口了,可是秦以洵那么忐忑,眼睛都不敢看着赵启铭。
赵启铭没料到她会问这个,挑眉看了一眼垂头的秦以洵,问,“你想知道什么?”
秦以洵咬唇,想了半天才继续道:“我想知道她在你心里的位置。”
赵启铭恍惚间仿佛回到了研究生的那段时光,仗着自己家境优渥,自己又相对养眼,于是开始游戏人间。
萧颖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的,他大她三届,他研一的时候她才大二。那个时候的萧颖还很青涩,当然也不算出众,顶多算清秀。她是他众多的爱慕者之一,成天笑眯眯地跟在他的身后,他当然知道她对他有意思,可是他那个时候并不认为他会喜欢她。所以,他默许了她跟在他身边,可是他却经常更换女友。直到有一天,她亲眼目睹了他与别人亲吻,然后她不哭不闹,默默地走开了。
以后的一长段时间他依旧过得有滋有味,直到都快要毕业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个小丫头都大半年没找过他了。他想,就算没有喜欢过她,但至少他是把她当妹妹看待的,所以他微笑着找到了她。
小丫头并没有因为他的出现而惊喜,只是用很陌生的眼光看着他。
他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觉得应该要找到她,可是她却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欢喜。那个时候的赵启铭不仅荒唐而且还自负,看她居然面无表情地把他当一个陌生人,他气得暴跳如雷,然后沉着一张脸就走了。
此后的一长段时间,他都在无意识地等小丫头自动出现在他眼前,可惜他低估了小丫头的硬气,她愣是不出现。实在没办法了,他只好劝自己别跟她计较,去找她出来说清楚。可是当他下定决心去找的时候,小丫头已经在家乡找了工作,离开了学校,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得知这一情况的时候,赵启铭心被掏空了似的难过,也不得不向自己承认,他爱上那丫头了。
以后的时光里,他收敛了很多,再也没有做过任何一件荒唐事,可是这些都没用了。几年后再次见到小丫头,他欣喜地以为这是命运的安排,他在高级西餐厅订了位子,然后准备了娇艳欲滴的玫瑰让侍者在饭后把花送上来。那个时候的萧颖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了,在商场历练了几年看起来干练了几分,但还是他印象里面的那个小丫头,笑起来嘴角有酒窝。
席间萧颖和他聊人生聊理想,最后居然聊到了家庭。原来她毕业一年后,在一次商业合作中遇见了王氏集团的太子王祉,王祉对她有意思,而她亦是欣赏他的,于是她索性嫁给了他。听到萧颖说她已经结婚的那一刻,赵启铭的心犹如当空穿过一阵冷风。那时候正值北京奥运会开幕,当晚他们坐在餐厅顶楼,窗外忽然次第升起绚烂的烟花,萧颖将额头轻轻抵在玻璃上,看到漂亮的烟花会转头给他兴奋地比划着。那些色彩斑斓的烟花绝美而冷酷地绽放,可是多奇怪,他一点也感觉不到它们的温度。
那晚他始终没有示意侍者送上玫瑰,他心如刀割但嘴角挂着笑意,那晚的他喝了许多酒。
多年以后,王氏集团的事业渐渐扩展到了g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