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一年多前的情人节吧,冬末的阳光慵懒地洒在路面上,我站在清溪区那块锈迹斑斑的公交站牌前,稀薄而柔和的光线给站牌铺上淡淡金色,记忆中有种很微妙的美感。
我的大脑里一直留存着那一天的画面。
我并不总是一个记忆力很好的人。但那一天发生的——从我站在暖洋洋的阳光里打着哈欠候车,到最后站在暖洋洋的十字路口捧着一颗怦怦跳的心目送某个人的背影离开——每一分每一秒,在某个我百无聊赖突然想总结过去十七年有过哪些奇妙的日子的时刻(大部分都是发现了某种好吃到逆天的美食或者英语奇迹般地没有拉班级后腿),都会突然浮现在脑海里。
那天的情形大概是这样的——
美好的节日,美好的阳光,美好的气氛……
我站在公交站牌下,耳际循环着fiewok乐团深情款款演唱的《如果》,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一辈子就一次机会能够相遇?
偶遇,擦肩而过,各安天涯,然后呢?
偶遇,奇迹发生,千回百转,如果能在一起,然后,又会是怎样?
作为一个每天刚吃过早饭就开始想中饭、吃完了中饭就开始想晚饭吃什么的人,生活的意义除了做完一套又一套的试卷,就是挖掘校园方圆十里街头巷尾内的各色美食,突然开始思考和爱情有关的命题,用菲芳的话来说,无疑是从猴子进化到人类的伟大胜利。
而这个过程的催化剂,在fiewok乐团的头号粉丝菲芳看来,一定是因为我受到了fiewok圣乐的感召。
而事实上,我只是太无聊了。手机里顺序逆序乱序循环的也就那要死不死的一首歌,都快魔音穿脑了,可公交车连个鬼影都没见到。
话说我为什么要在甜蜜洋溢的情人节来到这个死气沉沉的破地方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和情人无关。
清溪区。
我默念公交站牌上的名字,名字倒挺好听的,空气清新环境优美也没错,唯一能称得上谈资的就是这里有一家精神病院。也是啦,这么偏僻的地方,即使有精神病人打算越狱也会在这荒郊野岭迷路。外面的世界好危险,还不如回到精神病院里去。
我正胡思乱想着,公交车终于千呼万唤“死”出来了,人群攒动,我收起耳机,把手机草草地往口袋里一塞,一头挤进车厢。
公交车就像一个大罐头,乘客就像在罐头里挤挤攘攘的沙丁鱼。
大概是情人节的缘故,加上荒郊野外比较适合玩浪漫,车上有不少来清溪区游玩的情侣,满目娇艳的红玫瑰映着窗外洒进来的淡淡金光,车厢里都流淌着梦幻的甜蜜气息。
我低着头艰难地在一对对黏腻着的情侣之间开出一条路,挤到一个靠窗的一个位置站好。
就在这一片泼墨似的嫣红光影中,我的眼角余光感应到一簇特别的色彩。
我的心怦然一动——
装作不经意地瞟了一眼,果然在一片姹紫嫣红中一眼惊见一抹清纯的百合粉色。
百合舒展着清雅的花瓣和修长的花枝,清丽的光华流转,让它周围争艳得喧嚣的火红玫瑰都黯然失色。
我不禁好奇,想看看它的主人——那个在属于玫瑰的情人节里捧着一束百合的人——会是谁。
我顺着轻轻搭在百合上的那只修长的手臂往上打量,百合花的主人是个高高的男生,侧影颀长帅气,一身休闲的打扮在人群中亮眼却不扎眼。
不知道是我直勾勾的目光让他有所察觉,还是他刚好想在逼仄的空间里活动一下身子,总之,他突然侧过身来,在空气中漫不经心浮游的目光缓缓定格在了……我身上?!
原本还为躲在暗处而沾沾自喜的我,像被突然曝露在了日光下,只能干瞪着一双眼,越过人群和那双陌生的眼睛对峙。
非常漂亮的一双眼睛,像一泓平静的湖水!
那双眼睛没带什么情绪,目光是淡漠甚至微凉的,这让我想起不久前风林市难得一见的大雪,那种雪花纷扬的感觉,含混着冰凉清新的气息,卷着模糊的记忆朝我袭来……
我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有种寒风冷不丁灌进脖子里的感觉。
但他天使般的面庞真的有种魔力,只一眼,就很难叫人再把视线移开,周围的世界好像都成了陪衬。
本来以为是百合映亮了人,在他转身的这一秒,我绝对相信是比花还漂亮的人点亮了百合。
其实我真的不是那种看到帅哥就犯花痴流口水的人,一度被宿舍姐妹们全票通过“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就根本是个男人”的晏鸥然我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场合乱了阵脚?
只是,任谁看到这么帅的男生,都要在内心惊呼一句惊为天人吧?
所以,十七年来终于在公交车上经历了在现实生活中也能被秒杀的我,而且还勇猛地和他对视了大概十几秒。
好在即使被秒杀了,我也是一张面瘫的脸,在十几秒后从容地把脸别开。
老天拜托!我刚才的表情应该比较正常吧?!他没发现我脸红吧?!脸红?脸红只是因为玫瑰花反射的红光!
他刚才显然比我表现得更平静,不带任何感**彩地望向我,目光的确是投向我,但我却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把我看在了眼里,所以他应该没有注意到我的脸红了。
谢天谢地,刚才他的眼睛里,没有一般帅哥发现自己被偷瞄后的那点儿臭屁兮兮的自得。他应该是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