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安静的听,听到这最后的一句,扯出一抹略有些酸涩的笑,并不驳辩,点头应了:“谢谢爸妈对我的体谅,我答应你们,如果到那时还没个结果,我就回去和洛琳结婚。”
尼尔斯从小就是说到做到,如果做不到,他是绝对不会应承的,所以汤父得到他的保证,终于放心离去,而尼尔斯转身再看身边的安柔,目光中渐渐浮出若有似无的凝重。
郁千帆蹭车蹭上了瘾,而且拜施洛辰所赐,他连借口都不用找了。
为此,郁千帆笑得像只吃饱了的土拨鼠,他说他就是那个失了马的塞翁,而施洛辰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背过郁千帆,安柔跟尼尔斯探讨过关于郁千帆和施洛辰的纠葛。
她说:“依你之见,千帆还会去掀姓施那家伙的肋巴骨么?”
尼尔斯一本正经的回安柔:“他掀不掀洛辰的肋巴骨现在不好说,可如果他再这么继续下去,洛辰肯定会断了他的万恶之首的。”
安柔垮了脸,她说:“真变态。”
尼尔斯无所谓的笑,他们从小斗到大,早就习惯了。
人前的尼尔斯,优雅持重,安柔最初认识他时,他也是十分温文有礼,但相处的久了,他心情好的时候,偶尔也会跟安柔耍几句类似郁千帆的贫嘴,毕竟他们三个小时候总混在一起,总会互相影响的。
其实相对来说,很多年前,尼尔斯的性格比施洛辰活泼很多,他们三个里,汤家和郁家都十分美满,唯独施家各种阴郁,所以最难掌握的,其实还是施洛辰。
送走了汤家父母,安柔他们又来到医院。
听说施奶奶昨夜闹得太累,今天不会醒了,施洛辰早晨离开后就没再回来。
郁千帆很欠扁的表示,因为他的爱车被毁,所以昨夜安柔因为担心他的安危,苦苦挽留,是以他勉为其难的睡在了安家,今天早晨还和安柔一起吃的早饭,肩并肩逛了大街,不给施洛辰知道这些,是件多么遗憾的事情。
此种说法引来安柔一个大白眼。
一直昏睡的易天南终于醒了,可他睁开眼,四下张望后,问出口的第一句话竟是:“怎么不见雪婷呢?”
安柔脸上的笑容瞬间凝滞,郁千帆侧目看向安柔,表情难得的严肃。
尼尔斯看着状态还不是很稳定的易天南,略作思考后,还是决定暂时先不将事情的前缘后果告诉易天南,毕竟雪兰的死是难以否定的,而如今的安柔体内宿着的灵魂是属于雪兰的,这件事想让人一下子就信了,难度可不是一般得大。
“干爹,雪婷遇上了些急事,暂时离开了。”
这个借口很万能,可接受起来效果却不如想象中的好,易天南很是激动:“什么事情那么急,比见她妈妈还急?”
安柔担心的看着易天南的情绪波动,怕他怒火攻心,带累出别的毛病来。
好在尼尔斯很懂怎么安抚易天南,倒也给了个恰到好处,颇能收服易天南的解释。
事后只他们两人单独在一起时,安柔似笑非笑的对尼尔斯说:“我一直觉得你是个说错话都会脸红的本分青年,现在才知道,你不打草稿、随口捏来的谎话竟这般的滴水不露,如果哪天你打算存心骗我,肯定令我防不胜防。”
尼尔斯只是笑,不置可否。
摆脱了厉泰昌的施洛辰,首先打电话给项海,得知公司的业务有戴静萱在撑着,这才松了口气。
静下心后,脑子里突然跳出夜里的梦,思维跟着跳跃,一会儿是雪兰,一会儿又是安柔。
跳着跳着,心就拧了起来,怎么也舒展不开,摇摆不定时,随着人流挤上了公交,等发现时,已经不知道错过了多少站点,急忙在最近的站点下了车,环顾四周才发现,他竟不知不觉到了救治拖拖的那间宠物医院。
拖拖仍是自己趴在床上,见到施洛辰,热情高涨的摇头摆尾,呃,摆半截尾。
从前极其讨厌猫猫狗狗的施洛辰,如今已经能毫无心理负担的挨着拖拖坐下,还能伸手捋捋拖拖的毛,碰碰它湿润微凉的鼻子,捏捏它的前爪。
原来一个人因为另一个人或物而改变原来的习性,也不是件多难的事情。
看过了、摸过了,随后发现拖拖竟在自己的肚皮下垫着东西。
施洛辰看着那些东西,直觉认为那肯定是安柔的,而拖拖竟然用防备着的眼神盯着他。
经由刚刚进门的贵婶解释,施洛辰得到肯定答案,那些果真是安柔的,是她来看望拖拖时留下的。
拖拖那家伙,救他的时候眼皮子都不眨一眨的舍身取义,可一旦遇上关乎安柔的事情,又好像跟他是冤家一样,这算什么,争宠么?
它把安柔的东西放在肚子底下,并不是垫着舒服,目的很简单,就是防备着让他给抢去了。
贵婶嬉笑着说拖拖这是知道他喜欢安柔,怕被他知道了那些东西是安柔留下的,可能让他给抢去了,才要这样防他。
以前它好不容易找到安柔离开施家之前留下的那些画稿,就是被施洛辰给抢去了,为此,拖拖一直耿耿于怀中。
施洛辰听着听着,就听出了满脑袋黑线,他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