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慎一起吃晚餐内心雀跃。

拿过衣架里的风衣,穿了上去,将钥匙放进口袋里的时候,带出了一个小小的橡皮筋,落到了脚边。粉红色的,姜童的。

骨节分明,手指修长的大手轻轻一勾就捡了起来,齐慎的嘴角又漫上了一抹笑容,上次在外面吃饭,她戴在手腕上觉得不舒服,随手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当时的他还挺喜欢那份自然的亲昵,现在...

齐慎将皮筋套到了自己的手上,男人的手腕难免粗壮了些,也会更加紧致,齐慎的皮肤很白,搭上粉红色并不违和,反而有些打眼。

静静的盯了片刻,记忆回到了少年时期。

肖峰早恋的事,在他们一伙人中并不稀奇,那小子开窍的早,也对恋爱的事情颇为感兴趣。

记得那时还是初冬,没有下雪,但是寒风已经很刺骨了,他们几个骑车上学都戴着手套,裹的严严实实。

就他一个人将腕间露了出来,裸出大片肌肤,只有一个黑色的细细的皮筋,比如今齐慎手上这个还要惹眼。

同行中有人刺他,娘们唧唧的,还戴小女生的东西。

肖峰也不生气,反而引以为豪,那时他们才知道这根皮筋的意义,代表着他已经是有主的人。

如今二十五岁的齐慎,也鬼使神差的带上了这根东西。

心中微叹,果然还是喜欢胜过了所有道理,原则也终究抵不过我乐意!

栽了就是真的栽了...


状态提示:第三十七章 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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