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鼓吹乐的组合形式变得更加灵活,有吹管乐、打击、弦乐相结合,也有吹管乐和打击乐的结合。
在当时,民间的鼓吹乐在全国遍布。鼓吹乐在隋唐之前,不是恩赐一般人家是不能够使用的,但是在明清时期,只要是婚丧大事,都会应用到鼓吹乐,鼓吹乐便真正的走进了民俗当中。
鼓吹乐下沉民间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乐籍制度的瓦解,当朝廷不再为乐人提供衣食,乐户的生存受到了威胁,俗话说穷则思变,乐人们将自己技艺带到了民间,并且以此来获取报酬维持生计。
这也标志着官方礼制及用乐文化下沉的一个表现,比如一些婚丧嫁娶的用乐、祭祀的用乐等等,这些都是由宫廷用乐演变而来的,一直延续到了后世。
在汉代的时候,虽然出现了管理宫廷音乐的专门机构,也形成了一个比较严格的用乐规模和程序,但是还没有专门的鼓吹乐的管理机构。
那时候的管理宫廷音乐的官员叫做黄门冗从仆射,他是隶属于少府管辖。
西晋的时候,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鼓吹署,专门用来管理鼓吹和白戏。上面我们说宫廷音乐的管理隶属于少府,是九卿之一,到了西晋时期,鼓吹乐独立出来隶属于太常。
在南朝,只有梁、陈两代设立了鼓吹署。而且梁朝设立的“鼓吹十二案”用于国家礼仪,这项制度对唐宋的礼乐制度起到了非常大的影响。也提高了鼓吹乐的礼乐化程度。
在北朝,设立鼓吹署的只有北齐,北齐仿照的是梁朝的制度,北齐对于给赐鼓吹的规模有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同时竟然还对乐器的颜色有了规定。而且北齐的鼓吹署还监管着皇户局,专门管理乐队的衣服。
在隋朝时期鼓吹署的职责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