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余光瞄了一眼坐在我对面的女人,哦,对了,我其实很不喜欢来这家饭馆,但是突然有一天就喜欢来了,这个原因我估计忘记了,我是个忘性很大的人,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
我继续审视我眼前这个女人,她的发型是几百年前已经流行过时的爆炸头,夸张的顶在头上的头发,使得她的头看起来足以用四个字形容:遮天蔽日。我想我不喜欢这种发型的女人。她的脸上画着浓烈的烟熏妆,我想很少有女人能驾驭这种妆,如果画的好还行,只是她的妆用两个字形容:毁容。
她的嘴唇涂着粉色的口红,她喝过水的杯子上印着粉色的唇印。哦,我想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正伸出舌头舔着杯子上的唇印。哦,我发誓我要疯掉了,我真怕会有人以为我们认识。
对了,她穿着黑色如渔网般的丝袜,腿看起来有些修长,我说了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穿着一件蓝色针织纱,我确定那件针织纱是冬天穿的,我的手机很准确的告诉我现在是夏季,因为上面显示的是2012年6月3日,哦,我相信一定是夏季,饭馆里的人都穿着短袖,我再次确定了现在真的是夏季。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上身是冬天,下身又奇迹般的变成了夏天,她下身穿着粉色短裙以及红色凉鞋,凉鞋里面能看见那黑色如渔网般的丝袜。
她开始掏出手机打着电话,触电般的笑着,肩膀随着抽搐,这样我勉强还能接受,接下来是,她的小声窃笑变成了爽朗的大笑,饭馆里的人再次把目光聚集到我们这桌,我说过:随时带着一本书绝对有好处,一来可以装成文人墨士,二来可以在遇到紧急的情况下挡住自己的脸。我赶紧举起我手中一本组织胚胎学挡在脸上,对了,我发誓我绝对不知道这本书里面写了些什么,连多少页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本书绝对是我所有书中重量最为轻的,其实,我看重的是它的重量。
曾经有许多人问过我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说我也搞不清楚,他们会说:温柔的?野蛮的?乖巧的?可爱的?性感的?酷酷的?帅气的?漂亮的?丑陋的?高的?胖的?瘦的?。。。我估计我无法例举完他们说的那些所谓的形容词。
为了搞清楚我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开始和各种各样的女人交往,有人说交往的女人多了,就证明那个男人是个花心的男人,于是,我得到了毫无理论根据的定位。有一天,我承认了自己花心,可是我并不承认我自己滥情,至少现在没有一个女人来找我要做人流的费用。
在我所有女朋友中,我记忆比较深刻的是以下四位。
第一个女孩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孩,她总是羞答答的叫着我的名字,我从来没见她发过一次脾气,而每次我冲她发火时,她总是低着头一句话不说,这种人的缺点是你和她吵架时完全找不到氛围,哦,她甚至会担忧的叫我不要发火,这样对身体不好。我和她分手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不要全心全意去对待一个人,因为没有一个人会全心全意去对待你。